時隔近一年,林宛仍在等待一個說法。
2025年春天,一個陌生電話打來,對方自稱“泰華拍賣”公司,對她收藏的玉器贊不絕口,力邀送至香港秋拍。承諾將進行“頂級造勢與推廣”。在對方的一步步誘導下,林宛覺得,“遇見了知音”,并支付了3萬元保證金。
但不久后,她發現自己被騙了,這家公司也已經人去樓空。
為了討個說法,林宛和幾位有相似遭遇的網友建了一個互助群。群內三十余人,損失金額從十幾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涉及瓷器、書畫、玉器等多個門類。
林宛稱,實際受害人數遠多于此。“很多人礙于面子不愿聲張,說出去會被人笑話想錢想瘋了。”她說。
在過去,文玩、古玩的各類騙局主要針對低價撿漏的“買家”,而近些年,一種專門瞄準“賣家”的新型拍賣騙局,越來越普遍。
不法分子的手法其實并不復雜。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不法拍賣公司普遍將對藏品鑒定沒有基礎知識、又期盼著手中舊物能帶來一筆“意外之財”的普通人,作為“最佳獵物”,繼而偽造知名拍賣行背景,針對普通人對藏品的高期望心理,導演一場完全可控的虛假拍賣,人為制造流拍,從而依據合同吞沒保證金。
“過去怕‘拍假’,現在防‘假拍’。”林宛覺得,陷阱早已量身定好,只等有人滿懷希望地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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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公司發給林宛的秋季拍賣會精品圖冊 圖/受訪者提供
3500元淘來的瓷瓶,估價300萬元
對58歲的沈紅軍來說,拍賣公司的經紀人“陳總監”是比家人更懂他的人。
2024年初春,他收到一條信息,對方自稱是一家拍賣公司的經紀人,想交流龍泉窯藏品。平時家里人總勸他別在這些“瓶瓶罐罐”上亂花錢,沈紅軍沒多說,心里卻有些不服。他挑了幾張自己淘來的瓷瓶照片,發了過去。
幾天后,電話來了。對方問他是否方便去南京見面,一位香港客戶對他的藏品有“罕見興趣”。
據描述,這位客戶是東南亞僑領后代,資金雄厚,專攻高古瓷收藏。
溝通中,“陳總監”不僅對龍泉窯的釉色、開片、工藝特征分析得頭頭是道,還表示特別理解沈紅軍對收藏文化的喜歡。“他說話挺謙遜,跟市場里那些販子不一樣。”沈紅軍聽得心潮澎湃,漸漸放下了戒備心。
當年4月,沈紅軍帶著自己從古玩市場“淘來”的一件龍泉窯瓷瓶,應約前往南京。
見面地點在市中心一間格調雅致的私人會所。“陳總監”親自在門口迎接。他四十歲上下,穿著合體的中式上衣,戴無框眼鏡,身旁還跟著一位“鑒定專家”。
鑒定環節開始了。白手套、放大鏡、便攜顯微鏡——“鑒定專家”所持的工具專業,動作嫻熟。其間,他們還自然地聊起港澳拍賣會的風向、歐美藏家的偏好,甚至對國內幾位知名行家的收藏路徑也頗有見解。
一番操作后,“鑒定專家”指著那個3500元買來的瓶子說:“這個是明代早期出窯的精品。”接著給出了一個沈紅軍從沒想過的數字:三百萬。
“陳總監”接過話強調,那位香港客戶家族行事低調,而且眼光極為苛刻,不是真正的精品絕不入手。
他告訴沈紅軍,為了表示誠意,客戶愿意先付一筆“意向保證金”,并委托他們辦個小型的定向拍賣。
當然,按照“高端藏品的規矩”,為了表示賣方的誠意,防止中途變卦,沈紅軍也需要付一筆對等的“拍品保證金”,錢都放在拍賣行賬戶里共管,交易完就原路退回。
“人家那么大的老板都先給錢,感覺挺靠譜。”沈紅軍當時并未察覺任何不妥,他說,“錢又是打到公司賬上,我覺得有公司管著,沒有風險。”
第二天,在“成古拍賣”所在寫字樓的辦公室里,沈紅軍見到了客戶的代表“何先生”。對方衣著得體,說話溫和,在“陳總監”陪同下再次看了看瓶子,還用粵語打了個電話。掛斷后,“何先生”笑著說老板很滿意,愿意按估價上限跟進。
隨后,“陳總監”的助理呈上一份《委托拍賣合同》。據該合同,沈紅軍需向拍賣行指定賬戶支付二十萬元“履約保證金”。若拍品成交,保證金返還,拍賣公司從中抽取8%的傭金;若未成交,則委托方需同意拍品自動順延至后續拍賣,且在此期間不得單方撤回;若執意撤拍,則需承擔前期服務成本,保證金將部分扣除。
“陳總監”說這是拍賣的行規。“何先生”也在一旁補充:“沈老師,我們找這樣品質的器物找了很久,這筆錢只是個形式,主要是為了把事情定下來,免得后面有變動,請您理解。”
在一種混合了被專業認可的滿足、對高額回報的期待,以及對“正規流程”信賴的復雜心緒中,沈紅軍在合同上簽了字,并支付了二十萬元。離開時,“陳總監”熱情送別,并約定不久后安排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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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合同中規定的流拍條款 圖/受訪者提供
假拍的套路
結局毫無懸念。
“拍賣”當天,沈紅軍通過“陳總監”發來的鏈接,線上觀看。他回憶,場內零星坐著五六個人,而那件估價三百萬元的“明代龍泉窯瓷瓶”,在整場拍賣會中,無人舉牌,幾分鐘內草草流拍。
事后,“陳總監”在電話里語氣充滿遺憾地解釋,原本最有意的“何先生”,家族資金臨時調度出了問題,未能跟進。其他潛在買家也持觀望態度。他安慰沈紅軍,委托期通常是一年,這次只是市場暫時未達預期,承諾接下來的秋拍會繼續重點推介。
沈紅軍提出,想先拿回瓷瓶,并商量退還二十萬元保證金。“陳總監”表示,事情重大,要公事公辦。
他援引合同條款,指出流拍屬于“因賣方原因未達成交易”的情形之一,按約定,相關服務費用需從保證金中扣除,剩余款項的退還“需要走流程審批”。沈紅軍追問具體時限,對方便開始含糊其詞。
頭兩天,他還能收到“陳總監”措辭客套的回復,表示“正在積極協調”。第三天,電話開始難以撥通。第五天,所有消息石沉大海。
沈紅軍所遭遇的,并非偶發事件。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以“高端私洽”或“文玩送拍”為名,最終用“流拍”扣取保證金,這些年已發生多次。記者接觸的十余名受害者,多是四五十歲到六七十歲的普通中老年人,損失從幾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
騙局的手法,一共只有三個步驟。
拍賣公司先通過社交平臺、市場信息或熟人,找到目標,聲稱有實力買家對某類老物件、文玩收藏品特別感興趣。然后約見,安排“專家”鑒定,給出一個高到讓人心跳的估價,擊穿心理防線。
接著,他們會以“保障交易”“符合行規”為名,要求物主支付估價10%到20%的錢,作為“保證金”打入公司賬戶,承諾成交后退還,只收傭金。
一旦錢到賬,就會組織一場完全由自己人操控的拍賣會,確保東西必然“流拍”,然后依據那份早已擬好的合同,把保證金扣下。
但騙局的精細之處,在于拍賣公司會深入研究目標人群的心理。
靳小輝是在父親無意間說起“明年要親自去香港參加拍賣會”時,才覺得不對勁的。再三追問,老人才一點點說出實情。
2025年1月,靳小輝的父親接到一家拍賣公司電話。對方很熱情,讓老人把家里的老物件找出來“看看”。父親翻出了去世的奶奶留下的三枚銅幣。
經紀人上門后,仔細端詳,說這是“珍稀品種”,將來要在香港或者海外的高端拍賣會上拍賣,起拍價就是一百二十萬元。他們特意叮囑老人“別告訴子女”,還說“為了護寶”,東西要藏好,不能聲張,免得“被壞人知道,上門來偷”。
等靳小輝發現時,父親已經分幾次,給對方轉去了十萬元“保證金”。
同年5月,一場“香港拍賣會”通過網絡直播。靳小輝陪著父親一起觀看。父親的三枚銅幣作為第三件“標的”出現,前兩件物品很快被“買走”。
輪到銅幣時,全場寂靜,無人應價,主持人迅速走過流程宣布流拍。“其他幾個競買人,幾乎全程低頭看手機,彼此零交流,像在等著收工。”靳小輝曾在新聞上看到過類似的騙局,覺得太假了。
他不顧父親阻攔,搶過手機,當即給經紀人撥去電話,對拍賣的真實性表示質疑,并要求退款。電話那頭,經紀人的語調瞬間提高幾度,強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接著,另一個陌生的聲音奪過電話,對靳小輝說:“你爸簽的合同,按的手印,別沒事找事。”
“感覺他們在威脅我。”靳小輝說。他后來致電那家香港的酒店得知,當天酒店并無任何拍賣公司租用場地。這意味著,所謂的拍賣會和場內的“競買人”,很可能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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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枚銅幣被估值52萬元 圖/受訪者提供
“不見兔子不撒鷹”
實際上,利用虛假拍賣場景和雇用“托兒”進行詐騙,并非新鮮事。
據《南方周末》2017年的報道,公安機關當時便破獲過多起類似案件。一些公司在香港租用五星級酒店場地,舉辦規格頗高的拍賣會與預展。他們以日薪數百至數千港元不等的價格,招募臨時人員扮演藏家、競買人,其中甚至包括外籍面孔,用以烘托“國際買氣”。
警方偵查發現,有些拍品圖錄上標有隱秘記號,用以指示“自己人”對特定拍品,往往是虛假或廉價的“道具”,進行舉牌競價,制造市場熱烈的假象。而那些從各地征集來的、藏家們視如珍寶的拍品,在場上往往只亮相幾十秒,便因“無人應價”而迅速流拍。
47歲的北京人王翌,從年輕時就開始收藏“文玩”。他坦言自己沒有走到騙局的最后一步,僅僅是因為運氣。
2024年5月,他攜帶一件五彩瓶赴港,與自稱某拍賣公司的經紀人會面。過程與此前諸多案例相似,對方鑒賞專業,報價高達230萬元,氣氛融洽。但當對方拿出合同,要求他現場支付十萬元“交易保證金”時,王翌表示數額太大,要回家考慮,當場拒絕了付款。
對方態度立刻微妙地冷淡下來,匆匆結束了會面,并再未主動催促。
“我當時還以為是自己付款不夠爽快,得罪了大客戶,后來跟圈內朋友聊起才知道,他們是‘不見兔子不撒鷹’,你的錢不到他們賬上,他們連多說十分鐘的時間都不愿浪費。”王翌回憶。
他當時并未確信是騙局,雙方還斷續溝通了幾周,見王翌始終不掏錢,對方徹底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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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翌的瓷碗被拍賣公司鑒定為“大明宣德年制”,估價360萬元,收取估價的50%作為保證金 圖/受訪者提供
王翌的警覺讓他僥幸避開了損失,但更多的人未能幸免。2025年12月,全國多地公安接連發布風險提示,集中揭露了多起假冒境外拍賣行、虛構實力買家,從不法渠道獲取普通群眾的手機號,誘騙其拿出家里的東西進行拍賣,把藏品價格抬高,讓其繳納鑒定費、保證金等多種費用,最后卷款跑路。
在王翌后來加入的一個受害者聯絡群中,有超過六成藏家遭遇了實際錢財損失,金額從數十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不斷有新人入群,“很多人的經歷一模一樣,但大多數人不愿公開談論,在收藏圈,看東西‘打眼’丟人,也怕家人知道。”
為何這套并不新鮮的把戲,能持續瞄準文玩藏家并屢屢得手?
王翌認為,不法分子首先利用大家急于變現、渴望藏品價值被“權威”認可的心理。他們通過話術和虛假鑒定,刻意給出遠高于市場行情的估價,制造“一夜暴富”的錯覺,甚至虛假承諾“流拍回購”來徹底卸下受害者的防備。
扮演的“資深顧問”“海外實力買家”等角色,則模仿了資深專家的氣質與談吐,滿足了部分人對“知音”和“高端渠道”的想象。
更重要的是,騙局巧妙地利用了文玩藝術品交易中固有的信息不對稱和非標特性。普通藏家,尤其是拍賣經驗不足的賣家,很難準確評估自己藏品的真實價值和流通渠道。面對騙子精心包裝的“拍賣行”資質、境外合作背景和看似專業的合同,普通人缺乏有效的核驗手段。
沈紅軍則感慨,騙子的“套路”太深。
經歷了這一切,他給自己定下一條鐵律:“收藏,只關乎愛好和審美趣味。只通過經年累月驗證過的、絕對可靠的渠道進行交流。凡是涉及需要預先支付大額保證金、押金的,無論對方說得多好,一律視為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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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公司為林宛出具的“藝術品存放單” 圖/受訪者提供
“他們研究得很透,知道你在期待什么”
林宛也曾考慮過報案,將“假拍賣”公之于眾。
但咨詢律師后,她得知,這類涉及跨境藝術品、文玩拍賣的案件,常被定義為經濟糾紛。原因在于一些公司是設在香港或海外的空殼公司,主體認定艱難。而所謂的“拍賣”發生在境外,證據固定十分繁瑣。最關鍵的是,對方扣款的依據,白紙黑字地嵌在她親自簽署的厚厚合同條款里。
在這種情況下,立案偵查門檻高、周期長。大部分被騙的人只能因此放棄維權,不了了之。
更多受騙的藏家,出于維護自身的面子,最終選擇了沉默。“東西沒丟,只是損失了錢,說出去,讓人笑話。”林宛坦言,在文玩收藏的圈子里,“眼力”就是尊嚴。“被騙了,說出去,別人不會覺得你是受害者,反而可能在心里覺得你既貪心,又愚蠢。”而要防范這類騙局,目前幾乎完全依賴于藏家個人的警惕心與行業經驗。
新京報記者在企查查平臺看到,截至2026年1月,在全國范圍內,經營范圍含有“拍賣”的公司約有15.3萬家。其中,全國具備文物拍賣資質的企業共計669家。與數量龐大的其他行業公司相比,這個數字要小得多。
此外,設立一家拍賣企業有著明確的法律門檻。根據《拍賣管理辦法》,企業需要滿足包括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固定的辦公場所以及至少一名注冊拍賣師在內的多項條件。若要設立分公司或從事文物拍賣,要求則更為嚴格,若拍賣涉及文物,還必須向國家文物局申請專項許可。
“大量拍賣公司存在是有市場需求的。”一位在拍賣行業從業超過十五年的資深經紀人林建立表示,他的公司主要為客戶提供文玩藝術品與資產處置的綜合解決方案。
他解釋,對于普通藏家而言,自行處置一件藏品并實現其價值最大化,涉及鑒定、估價、招商、合規交割等一系列復雜環節,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正規拍賣行的價值,正是建立在這套專業壁壘之上,而這也讓一些不合規的機構,得以利用信息差和藏家們普遍的“變現焦慮”,乘虛而入。
林建立指出,此類騙局的受害者早已不局限于資深藏家,而廣泛蔓延至家中存有老物件的普通民眾。
他提醒,通常情況下,在正規委托拍賣中,拍賣行只在物品成交后,按落槌價的一定比例向買賣雙方或賣方收取傭金。為了防止惡意悔拍,一些拍賣行可能會要求競買人(買家)繳納保證金,但幾乎從不要求委托人(賣家)繳納保證金來“保證自己會賣”。
他強調,藝術品市場受審美潮流、學術研究、經濟環境等多重因素影響,存在天然的不確定性。正規拍賣行的專家會根據近期公開市場成交記錄、品相狀況提供審慎的估價區間,絕不會做出“保證成交”、“保證賣到某某高價”的承諾。那種遠超常識、動輒百萬元的估價,純粹為了“擊穿心理防線”,誘導對方進入付費環節。
而其設計的所有流程,如熱情接洽、高估值鑒定、舉辦拍賣會,都是為了在交易發生之前,就以各種名目收取費用。他們的利潤就來自于這些“保證金”“服務費”,至于藏品能否賣出,從一開始就無關緊要。
對于任何主動上門的拍賣行或“神秘買家”,必須通過官方渠道核驗其工商信息與拍賣資質,對各類“境外背景”保持最高警惕。拒絕任何形式的預付費用,所有以“保證金”“圖錄費”“出關費”“鑒定費”等名目,在交易完成前要求支付大額款項的行為,都應視為危險信號。
此外,對遠超市場價的報價、過分熱情的“知音”、以及繞過正規流程的“私密交易”保持冷靜,這通常是誘餌。保留完整證據,溝通記錄、合同、付款憑證均需妥善保存,為可能的維權做準備。
截至發稿前,新京報記者通過公開渠道查詢發現,文中提及的幾家公司,其工商登記狀態仍顯示為“存續”。在一些社交媒體及收藏愛好者聚集的網絡社交平臺,仍有以類似名稱注冊的賬號在發布征集藏品的信息。
2025年1月下旬,新京報記者曾嘗試聯系了與上述公司相關聯的數名業務人員。對于采訪涉及的收費模式與合同糾紛問題,對方均回應稱,其公司運營“合法合規”,與客戶簽署的合同“條款清晰、具有法律效力”,并建議若有爭議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林宛后來嘗試復盤,試圖找出一些共性,比如行騙公司如何挑選理想的圍獵目標。
她發現,被盯上的人大體是兩類:一類是真心喜愛物件、渴望自己收藏或傳承的“好”被權威認可的人;另一類則是毫無經驗、被“快速變現”承諾所吸引的普通人。兩者共同之處,是一種急于為手中之物“正名”或兌現價值的心態,缺乏應對文玩復雜交易場景的經驗。
“他們研究得很透,知道你在期待什么。”林宛說。
被騙之后,她主動在社交平臺和收藏論壇上,分享自己的經歷,梳理那些可疑公司的特征與話術。她會去搜索“藏品如何送拍”“哪里可以鑒定變現”之類的求助帖,提醒其他藏友“別上當!”
不久前,一位來自吉林的女孩私信感謝林苑,說因為看到她的帖子,及時勸阻家人避免了一場可疑的交易。
“能勸一個是一個。”這是林苑給自己的任務。
(應受訪者要求,林宛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咸運禎
編輯 陳曉舒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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