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羅翔又上熱搜了,盡管之前其已經宣布退網:微博退了,內容已清空;抖音也退了,最近一條動態停留在六年前;b站是羅翔如今唯一一個活躍的平臺。截圖顯示,羅翔b站的評論區已經淪陷了,有人估計,這個平臺估計也要退了。
羅翔如今基本對社會事件和法律問題保持沉默的狀態下,因為沒有對美國發生的蘿莉島事件發表看法,在一些網絡大V的提點下,只是因為沉默就被熱議上了熱搜。上次同樣因為沉默上了熱搜的,應該是莫言吧?真是應了那句話,沉默有時也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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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翔因何上了熱搜?
事情的大概是:美國司法部2026年1月30日解封的愛潑斯坦案相法律文件顯示,美國的法學教授德肖維茨名字出現一百多次,高居所有涉案人員之前列。
公開資料顯示,艾倫·德肖維茨(Alan M. Dershowitz)是美國著名律師和法學教育家,自1963年起擔任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成為該校歷史上最年輕的法學教授。他因代理辛普森案、泰森案、克林頓彈劾案等重大案件被譽為"美國歷史上最成功的辯護律師",曾為特朗普彈劾案提供法律支持,也是愛潑斯坦的辯護律師團隊成員。
作為法學作家,德肖維茨著作的《致年輕律師的信》《你的權利從哪里來?》等成為很多國家法律從業者的重要參考。羅翔曾多次引用和推薦德肖維茨的法律觀點和名言,認同“權利源于對不正義經驗的反思”等理念,強調程序正義是防止實體正義濫用的關鍵,認可后者的“為有罪者辯護”的辯護倫理邏輯。
據此,一些人就德肖維茨封為了羅翔的法學偶像。進而認為,羅翔此前經常點評國內熱點案件,發表法律看法,甚至引用德肖維茨的法律名言作為依據來點評,如今“法學偶像”涉案了,而羅翔對對蘿莉島事件及其偶像德肖維茨的涉案問題保持沉默,也就是羅翔的此前法律觀點和法律認識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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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的推理成立嗎?
相信具有基本的邏輯分析推理能力的,自然會有自己的判斷,奈何很多人真的不具有這樣的推理能力,而是尚停留在對事件的評斷完全是建立在人品的評價基礎之上,腦子里還滿是好人壞人、好人不能做壞事、壞人干的都是壞事的認識層級。
一看到這場熱搜風波,筆者第一時間就想到了一個法律名家的故事。相信幾乎所有人,包括那些正在攻擊羅翔的那伙人,自己沒說過也都是耳熟能詳的一句法律名言是: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知道這句法律名言是誰說的嗎?——弗朗西斯·培根。學過法律的人,對這位法律教材上經常出現的人物及其名言應該都不陌生,沒有學過法律的人,可以自行查詢一番其人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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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弗朗西斯·培根,英國文藝復興時期著名散文家,也是唯物主義哲學家,是實驗科學和近代歸納法的創始人,是近代文學思想史上的代表人物,著作很多就不列舉了,被馬克思稱為“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
在法律領域,21歲的培根取得了律師資格,1613年被委任為首席檢察官,1618年晉升為英格蘭大法官。就是這樣一個資深的法律專業人士,人生結局卻是因為貪污受賄被法庭判處罰金,監禁于倫敦塔內,終生逐出宮廷,不得任議員和官職。
對于個人而言,培根可謂身敗名裂,然而并不影響其著作研究成果,成為了推動和影響世界文明進步的重要力量。上面培根關于“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內容的認識和解讀,至今被多少人在自己的案件中引為論據,被多少媒體和司法機關作為至理名言封為警示。有人因為培根是貪污犯,來論證“一次不公正的審判”這句話是錯誤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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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舉培根的例子,是為了說明,將個人的品行推廣之對其歷史上所言所為的評價,本就是錯誤的。具體到社會現實中,不要因為某人自己看不上,就認為其做的事情說的話都是錯的,也不要因為某人是自己青睞的,就認為其做的事情說的話都是對的。
盲目的崇拜某個人、某個明星,是思想不成熟的表現。任何人的人性都是經不起考驗的,但這并不能成為據此論證其觀點和行為對錯的理由。因為引用過某人的話,就代表為他人的人品背書;因為被說話的人犯罪了,引用話的人就不是好人;因為“沉默”,就等于默認......這些人也在講“邏輯”和道理?
奈何很多人并不明白這樣的基本道理。于是,也便有了現代版三十六計中的殺熟一計,就是利用人們盲從心理中的,大多是基于人品的評價來評判事件、做出個人決策。那些深陷傳銷的,無不是輸在了相信人設、相信背書等等上,而沒有獨立的論證能力,最終被騙了一次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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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輕信那些大V的話,他們很多都是采用非黑即白、模糊概念的手法
攻擊羅翔的帶頭者中,有大V還真是廢了一番苦心,拿出羅翔主張廢除死刑的觀點進行批評,引用了羅翔視頻中講的武松誅殺西門慶的案例,提出了“忠臣孝子的命,和奸夫淫婦的命,是一樣的嗎?”的話題,并用,“《水滸》中判了武松流放而不是死刑,也是認為忠臣孝子的命比奸夫淫婦的命更寶貴。”,獲得了大量不明真相的網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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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推論過程,壓根就是不明白司法的價值評判標準,將司法裁判結果等同于對人命的評價,實則是在宣揚一種人與人法律權利可以不平等、已經被現在文明拋棄了幾百年的落后思想。按照這個理論,以后發生了交通事故,法官先要評價一下肇事雙方的人品,再據此判決應該賠償多少錢了。
如此的網絡大V,就是在利用人們心目中樸素的善惡觀,混淆基本的法律概念,來評析具體案件的裁判結果。具體的錯誤之處,文章中篇幅有限,就不展開說了。
最后想說的是,羅翔因為引用過德肖維茨的法律觀點,因為沒有評價蘿莉島事件及德肖維茨在其中的表現,就被罵上熱搜,簡直就是無妄之災。如此的追錯“邏輯”之下,結果必然是沒有一個人是好人,沒有一件事是對的。那些樂此不疲的,還是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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