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都不敢編:南博文物案,擊穿底線的荒誕與貪婪
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圖卷流失案塵埃落定,官方通報揭開的真相,比地攤文學更離奇、更刺眼。這不是偶發的貪小便宜,而是一場環環相扣、視國寶如私物的鬧劇,讓公眾對文博機構的信任遭遇重擊。
1997年,在時任南博負責人徐湖平的違規操作下,館藏珍品《江南春》被違規調撥至文物商店。這本已是不合程序的前奏,更離譜的劇情緊隨其后。女保管員張某手握保管與銷售權限,將標價兩萬五千元的畫作標簽直接抹去一個零,改成兩千五百元,再找熟人充當買主,九折成交,僅以兩千兩百五十元就將國寶級文物“賤賣”。
為掩人耳目,她在發票上做足手腳:不寫購買人姓名、將畫名篡改為《仇英山水》,貨號空置,整套操作看似滴水不漏。從違規調撥、篡改價格、找人代持到虛假開票,鏈條完整、手法熟練,絕非一時沖動。人們不禁要問:堂堂文博單位,為何能讓保管員一手遮天?院方層層調撥、審批,難道只是為了給基層員工賺差價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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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顯然沒那么簡單。徐湖平身兼南博負責人與文物商店法定代表人,違規審批、監管失守,為這場盜賣打開方便之門。賬物不符、崗位不分、監督失效,管理黑洞被徹底暴露。國寶在他們眼中,不再是不可觸碰的文化遺產,而是可以隨意定價、轉手牟利的商品。
《江南春》歷經輾轉終得歸藏,但事件留下的傷痕難以抹平。文物是民族的根脈,博物館是信任的殿堂。當制度淪為擺設、權力肆意妄為,再珍貴的文物也守不住。這起事件不是孤例,而是一記警鐘:文博領域的監管必須長牙帶電,對失職瀆職、監守自盜零容忍,才能讓國寶安于庫房、讓公眾重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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