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高燒40度,爸爸醉駕送醫,結果被判刑!”這起發生在四川攀枝花的案件,最近在網上吵翻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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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父親為救孩子鋌而走險的絕望,一邊是法律對酒駕“零容忍”的鐵律,到底誰對誰錯?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據媒體2月6日報道,近日,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危險駕駛案,被告人李某為送高燒孩子就醫,醉酒后無證駕車,最終因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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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2025年4月13日。3歲半的小寶(化名)早上因支氣管炎引發肺炎,在鄉衛生院輸完液剛回家,下午4點多突然又發起高燒,小臉通紅、呼吸急促,體溫飆到近40℃。家里頓時亂作一團。
因為住的地方離城區醫院很遠,一時半會打不到車;親戚朋友要么不在家,要么不會開車。眼看孩子嘴唇發紫、意識開始模糊,孩子父親李某一咬牙,做出一個糊涂的決定——坐進了弟弟停在家門口的車里——盡管他中午喝了一兩白酒,也從未考過駕照。
車子剛開出十幾公里,被執勤交警攔下。呼氣檢測顯示酒精含量167mg/100ml,血檢更高達172.9mg/100ml——屬于嚴重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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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時,李某聲音哽咽:“我知道錯了……但我當時真的怕孩子撐不住。”那一刻,我腦子里只有孩子。”
法院最終判處他拘役一個月,罰金3000元,且因有前科(2012年就因醉駕被判過刑,這次是明知故犯),所以不適用緩刑。
判決書強調:“父愛可憫,但法律不容情。醉駕危及公共安全,不能以‘緊急’為由開脫。”
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緊急情況,不能體諒一下嗎,是活生生一條命,法律規定,但不能不顧小孩。
有網友感慨,心里真挺不是滋味的。一邊是孩子燒到40度,當爹的急得直冒火,換誰在那種時候都容易慌了神;另一邊是法律對醉駕的零容忍,這紅線確實碰不得。這位父親的愛子之心,誰都能理解,可話說回來,他自己沒駕照還喝了酒,萬一路上出點事,不光自己家,別的家庭也得跟著遭殃。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為情有可原就網開一面。真遇到緊急情況,還是得先打120或者找警察,哪怕多等一會兒,也比拿所有人的命去賭強。父愛再深,也不能踩法律的紅線,不然最后害的還是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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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說得好,可憐天下父母心,護著孩子是每個家長的本能,那種走投無路的慌張,但凡當過爸媽的都能感同身受。毋庸置疑,或許絕大多數人都能理解一位父親在孩子高燒抽搐時的絕望。
可本能歸本能,底線不能丟,酒精會把人的判斷力和反應速度拖到谷底,醉駕上路不是救孩子,是把孩子、自己和路上所有陌生人的命都賭在了一起。因此,醉駕不是“勇敢”,而是把全車人的命、路上無辜行人的安全,押在了酒精麻痹的反應和模糊的視線之上。
真正的負責,從來不是腦子一熱就踩油門,而是慌到發抖的時候,還能守住規矩,找對正確的求助方式。愛孩子是本能,守規矩是本分,再深的舐犢之情,也不能凌駕于法律和公共安全之上。
攀枝花這位父親的初心讓人動容,可行為卻不值得效仿。法律無情人有情,但情永遠不能凌駕于法之上,遇事多一分冷靜,少一分沖動,找對合法的求助路徑,才是對家人、對他人最靠譜的守護,這才是藏在鐵律里最實在的溫柔。
總之,真正的擔當,不是逞一時之勇踩下油門,而是在慌亂中仍能守住底線——哪怕顫抖著撥通120,哪怕跪下來求鄰居幫忙,也比用違法的方式“救人”更值得尊重。因為愛孩子,不該以犧牲更多家庭為代價!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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