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國家安全部今天發布安全提示文章,在光影觸手可及、分享即時便捷的時代,我們享受著影像記錄帶來的便利與樂趣。但“自由”亦有“邊界”,當鏡頭聚焦處偏離了安全軌道,當好奇心和炫耀欲越過國家安全的界限,那些被隨意捕捉的畫面,就可能成為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定時炸彈”。
鏡頭下的泄密雷區
——違規拍攝不可取。個別人員可能因近距離接觸軍事裝備后難掩激動之情,忍不住拍攝分享,但務必克制“分享欲”,切忌因一時沖動誤入歧途。有公開案例顯示,某單位工作人員劉某陪同領導出差入住酒店時,發現窗外可以看到近距離停留的軍艦,劉某激動地拍攝數十張軍艦照片分享給朋友,并經朋友二次傳播發酵。有關單位對二人開展保密提醒教育,依法要求其刪除掌握的照片,并對劉某處以警告,同時指導該酒店進行安全整改。
——有償“代拍”涉違法。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可能假借各種“公益”“兼職”“調研”名義騙取我公民信任,誘騙其從事危害我國家安全活動。有公開案例顯示,某地人員孫某收到某“環境保護組織”的兼職邀請,要求其每日定時在固定位置對目標進行拍攝錄制,并對照片角度、拍攝定位等提出要求。孫某雖心生疑慮,但因報酬豐厚,還是拍攝并提供了大量照片。經查,該拍攝地點是當地某涉密科研場所,而該“環境保護組織”實由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運營。最終,孫某被依法處理。
——一意孤行陷囹圄。個別軍事裝備愛好者法律意識淡薄,出于獵奇炫耀,非法拍攝軍事裝備。有公開案例顯示,張某曾在朋友圈分享軍用機場照片,受到其他“同好”追捧點贊。迷失在他人認可中的張某無視朋友的善意提醒,后續又多次來到機場附近,近距離拍攝大量機場內軍事裝備和飛機起降情況。在一次拍攝時,張某被有關部門當場抓獲。經鑒定,張某拍攝的照片中,多張涉及機密級國家秘密,張某也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未經允許私自拍攝軍事設施、涉密場所是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每位公民都有責任、有義務共同守護國家安全。
——認清拍攝邊界。在游玩拍攝時,應注意是否存在軍事禁區、涉密場所等警示標識,不得隨意拍攝、傳播有關內容;在參觀國防工程、重大科技項目等涉密場所設施時,應主動上交電子設備,嚴禁拍攝、錄音、錄像。
——嚴守法律紅線。要提高警惕,增強法律意識與國家安全意識,如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以“拍攝兼職”“市場調研”等名義有償雇傭拍攝敏感場地的情況,要堅守底線,拒絕淪為“竊密黑手”。
——共筑人民防線。紅線意識記心頭,國家安全靠大家。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有拍攝涉密場所或所謂“拍攝調研”兼職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請及時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受理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總臺央視記者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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