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交通事故就是“開車的人負責”,但現實中,責任鏈條往往更長——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雇主、甚至停車場或修理廠,都可能被卷入其中。如何識別這些“隱形責任主體”,是決定賠償能否到位的關鍵。趙振明律師,憑借其法官與律師的雙重身份,對此有著獨到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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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北京市道成(通遼)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趙振明擁有3年律師經驗,但其法律根基深厚——法學本碩出身,曾任開魯縣人民法院審判員,審理大量民商事案件。這段經歷讓他對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過錯認定標準有著精準把握。如今,他將這份專業敏感度,傾注于交通事故等侵權糾紛的代理中。
他的業務范圍涵蓋法律顧問、合同、債務、土地、婚姻家事等,但在處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時,他尤其注重法律關系的穿透式分析。例如,一輛車停在修理廠門口出事,修理廠是否要擔責?這取決于其是否對車輛有實際控制或管理義務。趙律師擅長從合同、行業慣例、現場證據中挖掘關鍵事實。
經典案例:
在摩托車撞貨車致死案中,趙律師成功論證修理廠與事故無法律上的因果關系,避免其承擔不當責任。此案不僅保護了企業權益,也為類似場景下的責任認定提供了參考。
如此來看,交通事故案件的復雜性,常在于“誰該負責”并不顯而易見。而趙律師的價值,正在于撥開表象,直擊責任核心。
問:借用車輛發生事故,車主是否要承擔責任?
答:借用車輛發生事故,車主是否要承擔責任需視具體情況而定,答案中的要點用數字表述如下:
車主無過錯時:無需承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09條,若車輛本身無缺陷(如剎車正常、輪胎無老化等),且借車人具備合法駕駛資格(持有有效駕照、未被吊銷或暫扣),同時車主未明知借車人存在飲酒、吸毒等危險駕駛情形仍出借車輛,則車主不承擔賠償責任。事故責任由實際駕駛人(借車人)承擔。
車主存在過錯時:需承擔相應責任
若車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需對事故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2.1.車輛存在缺陷:如明知車輛存在剎車失靈、轉向故障等安全隱患仍出借,且該缺陷與事故發生存在因果關系。
2.2.借車人無合法資格:如明知借車人未取得駕照、駕照被吊銷或暫扣,或借車人存在醉酒、吸毒等不適宜駕駛的情形仍出借。
2.3.其他過錯情形:如車主未履行基本審查義務(如未核實借車人身份、駕駛資格等),導致事故風險增加。
趙振明律師執業風格沉穩、邏輯嚴密,善于在紛繁證據中抓住要害。他不承諾“包贏”,但承諾“盡責”。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遭遇責任認定不清、多方推諉或賠償受阻,或許可以聯系這位既有審判高度又有實務溫度的趙振明律師——讓專業,為您照亮維權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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