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燈是生命的警報,不是特權的幌子。當警燈為橘子閃爍,當救護車為橘子闖紅燈,當生命通道變成年貨專線,這樣的鬧劇,不止荒唐。
據媒體報道,近日,岳陽一市民開車等紅綠燈時,發現一救護車閃著警燈,車內并沒有拉急救病人,竟然拉的是橘子。這名市民非常氣憤,難道橘子要搶救嗎?這橘子是有生命危險了?
拉橘子的救護車是岳陽長江骨科醫院,院方工作人員回應稱:一、他們是民營醫院,車輛是院前轉運綜合車;二、醫院搞年會,這輛“綜合車”就運了一些年會物資;三、闖紅燈屬于司機個人行為,院方對司機進行通報處理,取消其年終優秀員工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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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回復主要有三層意思:一、我們不是公立醫院,性質不算太惡劣,影響不會太大;二,這車本來就是轉運綜合車,不是光拉人的,也可以拉其他物品,因此也是可以拉橘子的;三、這是司機個人行為,跟醫院無關,何況我們已經對司機進行了處罰。一下子就把濫用應急資源的責任輕輕抹去了。氣人不?這難道不是對制度的漠視?這難道不是對公眾信任的透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方向、速度和信號燈限制。但關鍵在于“執行緊急任務”,拉年會用的橘子,算哪門子緊急任務?
醫院說這車是院前轉運綜合車,但老百姓哪知道你這是什么車,只看到涂著急救標志、閃著警燈上路,老百姓就會想著這是在搶救生命,就要自覺地給“生命通道”讓路。誰能想到,大家只是在為一筐橘子讓路?
人們之所以愿意給救護車讓路,是因為那警燈里閃的是別人的命,人們出于本能地對生命的尊重。現在,一車橘子把這份對生命的尊重變成了笑話。下次警燈再閃,人們會不會半信半疑?救護車里到底是亟待搶救的生命,還是醫院的年貨?遲疑之間,會不會耽誤幾秒,會不會因此引發連鎖反應,最終誤了黃金救援時間?如果因此堵上了他人的生命通道,到底該誰負責?一輛拉橘子的救護車闖紅燈,很可能讓另一個無辜的生命為此買單。社會信任就是這樣慢慢喪失的,最終的代價也是昂貴的,昂貴到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價。
救護車拉橘子閃警燈闖紅燈,不僅透支了公眾的對“生命通道”的信任,更讓公眾對醫院的管理規范產生質疑。救護車是公共醫療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公立還是民營醫院,都有責任、有義務規范使用,絕不能讓其淪為謀取便利、彰顯特權的工具。一句“通報處理”遠遠不夠,輕飄飄的處罰,換不來深刻的警醒,更堵不住管理的漏洞。
救護車的警燈,只能為生命而亮;急救通道,只能為生命而開。那些被用來拉橘子、辦私事的救護車,拉走的是公眾的信任,踐踏的是生命的尊嚴,丟掉的是醫院的初心。
相關監管部門應該介入調查,查清醫院是否存在常態化濫用救護車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罰。否則,社會信任就會被一點一點腐蝕了。
來源 | 大象新聞 評論員 邱延波
主編 | 彭丹 編輯 | 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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