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10日8時45分,長春郊區(qū)三道鎮(zhèn)石碑嶺煤礦北山宿舍區(qū)勞資科長林書的家發(fā)生爆炸,當人們趕來查看情況時,林書家的四合小院的房墻被炸塌、院門被炸飛,林書左手四根手指被炸斷,后背被炸傷多處,渾身是血,人已經被炸懵了,只會機械的重復一句話:“電炒勺(指電加熱的炒鍋)炸了,快去救我媳婦。”
眾人于是立即沖進屋內,發(fā)現殘存的房墻上濺滿了鮮血、沾滿了血肉,空氣中彌漫著濃重的血腥味和刺鼻的火藥味,林書的妻子盧桂珍的雙腿從膝蓋處被炸斷,被爆炸的沖擊波拍到了廚房的煤氣臺處痛苦的呻吟著。眾人不顧血腥七手八腳的將盧桂珍從煤氣臺上拽下來,用門板抬去醫(yī)院搶救,但由于傷勢過重、失血過多,盧桂珍于兩個小時后搶救無效死亡。
接到報警后,長春市公安局郊區(qū)分局局長王伯恩、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李廣春帶著偵技人員趕到現場,并立即兵分兩路進行現場勘查和調查訪問工作。
林書說:“3月9日家里來了客人,一直到晚上11點才走,因為3月10日是星期天不用上班,我和我愛人起得都很晚,3月10日8點30分我們才起床,8點45分左右我讓我愛人做飯,結果我愛人去廚房取菜時,爆炸就發(fā)生了。”
“當時,我正打開臥室的門想出去,就在這時我愛人盧桂珍去推廚房門取菜,就聽見‘轟’的一聲巨響,我慌忙轉身向臥室跑,這時我感到后背受傷,左手也不聽使喚了……”
群眾走訪得知:林書和盧桂珍時年都是37歲,有一個12歲的兒子,家庭和睦,雙方都沒有亂搞男女關系的跡象,夫妻感情非常好,都老夫老妻了出門還像熱戀中的小年輕那樣勾肩搭背,肆無忌憚的大把大把撒狗糧,看的周圍的同事們羨慕不已——
勘查發(fā)現,現場正房通往倉房的門口處有一個炸坑,可以確定是炸點。但是電炒勺和煤氣罐都完好無損,技術人員用極大的毅力用篩子細細的過濾現場的碎屑和泥土,結果發(fā)現了里面混著刀閘開關和電雷管的碎片,據此確定本案是一起蓄意制造的爆炸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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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現場勘查中的公安干警
郊區(qū)分局覺得案情重大,于是第一時間上報給長春市公安局,長春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彭祖堯副局長高度重視,認為這是一起技術性的爆炸殺人案,罪犯懂得爆破技術,但這種人在礦區(qū)多如牛毛,想要找到這么一個人,難度可想而知。這顯然不是郊區(qū)分局一己之力可以搞得定的。于是,彭祖堯指示市局刑警大隊和郊區(qū)分局刑警隊抽調精干組成專案組偵辦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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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公安局
經分析,鑒于林書和盧桂珍夫妻感情好,也沒有外遇,所以專案組基本排除了因為林書和盧桂珍夫婦因為亂搞男女關系導致情殺的可能性。但林書作為勞資科科長,手中握有調職、招工的權力,工作中勢必會得罪很多人,所以專案組認為仇殺的可能性比較大。
根據這一判斷,專案組將排查條件確定為如下幾點:
1、在工作中被林書得罪、和林書有矛盾的人。
2、有接觸爆炸物的條件、且懂得爆破技術的人。
3、在生活中和林書有矛盾的人。
4、要注意其他因素導致殺人的可能。
確定上述工作方向后,專案組分成七個小組,分別深入到林書所在的同事、鄰居、領導和井下礦工中開展了走訪工作。
石碑嶺煤礦是一個有六千多名職工和家屬的大礦,每個人或多或少的都跟林書、盧桂珍夫婦有過接觸。通過對礦上的工作流程的了解,專案組認為礦上對井上炸藥的管理、運輸和存取都有嚴格的程序和監(jiān)督,在井上將炸藥交給私人手中基本不可能。
但是,石碑嶺煤礦對井下的炸藥管理則漏洞比較大,雖然在井下也有小藥庫,對小藥庫內的炸藥的領取和管理也有明文規(guī)定,但因為每天炸藥用量不同,有時候礦工為了圖方便,在升井前把當天用剩下的炸藥藏在井下,以備第二天繼續(xù)用,這就為人為私藏炸藥提供了較大的操作空間。因此,專案組就把炸藥來源的排查重點放在井下的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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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礦工
與此同時,另一組偵查員在對林書進行訪問,要求林書回憶有哪些人既和他有仇,又恰巧懂得爆炸技術。林書經過回憶說了十幾個嫌疑對象,其中他認為最有可能得是某井機電段電工徐某,他懂得爆破技術,兩人的關系原本不錯,但因為林書拒絕給他侄子安排工作,兩人因此反目成仇。
專案組隨即傳喚了徐某,結果發(fā)現這人趁著午飯的時候傳出了一張紙條,被專案組截下后打開一看,是寫給某井機電段的另一個工人的,上面寫著:“速將東西轉移”。
專案組將計就計,將紙條放行,讓其順利傳到那個工人手中,結果在當天晚上該工人拎著一個鼓鼓囊囊的大工具袋走出工房時,被蹲守的偵查員抓了個正著,從工具袋中搜出了電池、刀閘開關等物,其中的刀閘開關和林書家爆炸現場發(fā)現的刀閘開關屬于同一款式。
于是,徐某和該工人兩個倒霉蛋連續(xù)挨了好幾天的大記憶恢復術,兩人交代這些東西是他們在井下順手牽羊“咩”下的,準備上井倒賣小賺一筆,但兩人堅決否認自己制造了爆炸案,怎么挨大記憶恢復術也不承認,看樣子徐某的作案嫌疑可以排除。
林書提出的第二號嫌疑對象是礦工陳某,他因漲工資的要求屢次被林書“打回”而多次到林書家大吵大鬧,有一次甚至還拿著一根電雷管上門威脅林書再不給他漲工資就和他同歸于盡。
第三號嫌疑對象是礦工李某,他因為要求調換工種屢次都被林書拒絕而懷恨在心,多次揚言報復,要讓林書全家“坐土飛機”(意思是用炸藥將林書全家炸上天)。
第四號……
不過,這些嫌疑對象經過專案組的用一個多月的時間一一核實,全部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這么一圈忙活下來,案子又回到了原點。這時,終于有人想起林書在爆炸現場說的那句:“電炒勺炸了”。但是現場勘查明明發(fā)現電炒勺好好的沒有爆炸,然而林書在接受詢問的時候幾次都言之鑿鑿肯定地說:“電炒勺炸了”。作為有多年井下工作經驗的礦上老人,林書照理來說不可能連什么東西爆炸都分不清楚,現場明明有濃烈的火藥味,那為什么他一口咬定是電炒勺爆炸呢?
另外,專案組請來公安部刑偵局大案處處長、精通爆炸物研究的刑偵專家烏國慶來勘查了一次現場,烏國慶得出結論:以炸藥爆炸時的沖擊波速度每秒2500米來算,爆炸發(fā)生時距離炸點不到5米的林書是根本來不及轉身的,以他在爆炸時所站的位置,受傷的位置應該在前胸而不是后背,所以很明顯林書沒有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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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國慶
于是,專案組開始對林書的履歷和案發(fā)前的行為舉止進行深入的核查。
1975年,林書被分配到三道鎮(zhèn)石碑嶺煤礦,并在同一年認識了盧桂珍,兩人很快相互吸引并墜入愛河,但由于盧桂珍是農村戶口,所以林書的父母堅決反對兩人結婚,結果兩人先斬后奏,先上車后補票,當1979年下半年林書領著已經有五個月身孕的盧桂珍上門見父母時,林的父母見生米已經做成了熟飯,也只好捏著鼻子認了盧桂珍這個兒媳婦。當年,兩人結婚,1980年上半年,兒子出生,此時的林書和盧桂珍過的是蜜里調油,你儂我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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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婚禮
不過,甜蜜是短暫的,因為盧桂珍是農村戶口,沒有正式工作,只是在礦上打零工,一家三口只靠林書的那點工資,日子過得非常緊巴,為此心情煩悶的林書經常酗酒,酒后就和盧桂珍吵架,有時候還打架,甚至還有一次雙方打架動用了菜刀和木棍,幸虧被人及時拉開才沒搞出人命來。
直到1983年林書被調到三井子口當副井長,并借著這個便利給盧桂珍安排了一份臨時工,兩人劍拔弩張的關系才大大緩和,甚至和好如初,甚至出入像戀人一般勾肩搭背,給工友們“撒狗糧”。
1987年,林書調任勞資科長,成了礦上的“紅人”,請托的人很多,盧桂珍也借著林書的高升成為礦上的正式工,而且也借著拿了不少好處,由于林書在工作上比較正派,不給人“走后門”,因此一些人會把請托通過盧桂珍遞到林書這里。林書認為盧桂珍這是給他惹事,不準她再這么做,而盧桂珍依然我行我素,夫妻關系再度緊張起來。
此外,勞資科長的應酬很多,所以林書回家的時間也越來越晚,而且每次回來都是一身的酒氣,也無法在夫妻生活方面滿足“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的盧桂珍,引起了盧桂珍的不滿,并懷疑林書在外面搞女人,身子被外面的狐 貍 精給掏空了,導致沒辦法給自己“交公糧”,再加上林書所在的勞資科總共就三個人,除了林書外其余兩個都是女同志,由于工作需要林書經常要和這兩個女同事中的任何一個去長春市區(qū)出差,這更加引起了盧桂珍的懷疑。
為此,盧桂珍隔三差五的在勞資科外盯梢,監(jiān)視著林書的一舉一動,甚至多次去礦長辦公室鬧,要求將那兩個女同事調走。礦長不勝其煩,于是就找那兩名女同志談話,希望她們調動一下崗位,不然工作沒法開展。其中一個女同事妥協(xié)了,同意調走,另一個女同事堅決不調走,隨即就成了盧桂珍的眼中釘肉中刺。
某天,林書正指導這名女同事寫材料,結果盧桂珍一腳踢開勞資科辦公室的門,進屋后大聲斥責道:“你個臭不要臉的狐 貍 精,想男人想瘋了吧?!”
該女同事也是個火爆脾氣,當場像一頭母豹子一樣跳起來撲向盧桂珍,兩個女人好一頓撕吧,打了個平手。從此盧桂珍不敢再惹這個女同事,但每天林書下班回家她就會追問林書是不是又和這個狐 貍 精鬼混了?時間一長,流言蜚語就起來了,于是剩下的那個女同事也沒辦法,主動申請調走。而且礦上的女干部和女礦工們都害怕盧桂珍的彪悍,也主動離林書遠遠的。
這讓林書破防了,感覺自己在礦上名聲掃地,在同事們面前抬不起頭,一個“懼內”的帽子算是摘不掉了。于是林書在1990年曾經向盧桂珍提出離婚,結果遭到盧桂珍的斷然拒絕,林書的鄰居反映:那天盧桂珍雙手叉腰對著林書大吼道:“你如果和我離婚,我就讓你在礦里做不了人,叫你身敗名裂!”
1991年3月8日是林書母親的六十大壽,而盧桂珍對當年林書父母反對她嫁給林書這一件陳年舊事耿耿于懷,因此只許林書拿一盒生日蛋糕去給林母祝壽,遭到林書的堅決反對,但由于自己的工資是全部上交給盧桂珍管的,自己平時連買盒煙都要打報告申請煙錢,所以林書只好再三懇求好歹再加100元。結果盧桂珍又來了個“腰斬”,只同意給50元,讓林書在母親的壽宴上很沒面子。此外,一名參加了林母壽宴的林家親屬反映:盧桂珍竟然在家婆的壽宴上直接說林書“那方面不行”、“不能交公糧”,導致林書在父母和親朋好友面前丟盡了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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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祝壽
至此,專案組認為林書擁有強烈的殺人動機。
在專案組的反復做工作下,林書的兒子林某剛說出了一條重要線索:3月9日是星期六,他放學早,回家時看到爸爸林書正在院子里搗鼓一個開關,看到他進院時明顯有一個遮護的動作,并催促他趕緊進屋寫作業(yè)。晚上,爸爸和媽媽又大吵了一架。3月10日早上,他想去院子里玩,但是林書要求他待在臥室里千萬不要離開,8時40分的時候林書顯得非常焦躁、坐立不安,然后離開臥室去廚房,不久就發(fā)生了爆炸,因為林某剛待在臥室里,所以幸免于難。
此外,林書有長期的井下工作經歷,懂得爆破技術,用炸藥、電雷管、電池和刀閘開關制造類似于專案組還原的爆炸裝置屬于小菜一碟。
3月9日林書向礦上請了病假,但卻并沒有去看病,而是在家中待了一天——
此外,通過反復走訪確認,從3月9日晚到3月10日早上爆炸發(fā)生這段時間內,沒有人靠近過林家,外人進入安放爆炸物的可能性基本被排除。
有作案動機、有作案時間、有作案條件、有作案技術,該是攤牌的時候了。
1991年5月3日,專案組傳喚了林書,一開始林書堅決不承認自己有任何問題,直到5月21日的第九次審訊時他的心理防線才徹底崩潰,交代了自己炸死妻子盧桂珍的犯罪事實。
林書說,自從盧桂珍逼得整個礦上的女同事都不敢接近他時,他就起了殺妻的念頭,并開始構思手段。因為自己對爆炸技術比較熟悉,且爆炸現場被破壞后自己暴露的可能性很小,于是就決定使用爆炸裝置殺妻。
1990年12月,他利用下礦工作的機會私藏了八管炸藥和兩個電雷管,又準備了電池和刀閘開關,但是并沒有立即動手,這時候他猶豫了,畢竟還有兒子。
然而,盧桂珍在1991年3月8日在他母親的壽宴上讓他顏面掃地,又讓他堅定了殺妻的想法,但他又舍不得自己的前途,畢竟自己的工作能力在礦上是有口皆碑的。可是他又想到盧桂珍的跋扈,讓自己看不到希望,又無法離婚,于是最終還是下了決心殺妻。
3月9日他請了病假,就在家中精心組裝了一個電控爆炸裝置,經多次測試后確認萬無一失。3月10日8時15,他悄悄起床,將爆炸裝置連上炸藥和電雷管后裝在屋門處,然后在8時30分叫醒盧桂珍,讓她起床做飯,盧桂珍起床后他則留在臥室里和兒子玩,不讓兒子出門。8時40分過了都沒聽到爆炸聲,他擔心有人發(fā)現門上的爆炸物,便于8時45分走出臥室向廚房查看,就在這時他看到盧桂珍正在推房門,于是慌忙轉身往臥室跑,結果爆炸在他轉身后發(fā)生,導致他左手四根手指被削掉,同時后背被炸傷。
至此,本案告破,林書因故意殺人罪被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并公訴,判決結果歡迎知情小伙伴積極補充(個人認為盧桂珍有重大過錯,所以林書應該是死緩起步、死刑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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