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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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前夕,當千家萬戶沉浸在團圓的期盼中時,橫沙島一處建筑工地的31名臨時工卻因被拖欠50余萬元工資而心急如焚。橫沙派出所主動了解情況,迅速啟動“三所聯動”解紛機制,聯合司法所連續奮戰,在2月14日前將全部欠薪發放到工人手中,讓他們踏上了溫暖的返鄉路。
2026年初,一大型土建項目的兩家分包企業臨時雇傭31名工人參與施工。為搶抓工期,分包方口頭承諾:春節期間工人不放假,除正常發放工資外,每人額外補貼1萬元過節費。工人們基于信任,放棄了返鄉計劃,繼續堅守崗位。
然而,春節前夕,總包方突然通知春節期間需停工。分包方隨即要求工人停工返鄉,但僅愿支付基本工資,此前承諾的過節補貼及返鄉交通費用只字不提。工人們認為,自己因分包方的承諾而滯留工地,如今臨時變卦,不僅損失了過節收入,還面臨春運購票難、返鄉成本高等現實問題。雙方多次溝通無果,矛盾迅速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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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分包方的推諉,31名工人情緒激動。他們明確表示:一是必須足額支付已完工的全部工資;二是因分包方臨時通知停工,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支付此前口頭承諾的過節補貼;三是正值春運高峰,返鄉交通費用理應得到補償。“我們背井離鄉干了一年,就盼著拿錢回家過年。現在說停工就停工,連路費都不給,這讓我們怎么接受?”工人代表坦言。
橫沙派出所民警在節前走訪中敏銳地掌握這一隱患,立即啟動“三所聯動”機制,由派出所、司法所組成聯合調解組,并召集項目管理方、總包方、兩家分包企業負責人及工人代表進行協商。
調解現場,民警首先穩定工人情緒,明確告知依法維權的重要性,避免事態升級。司法所調解員則迅速核查用工合同、考勤記錄、微信聊天記錄等核心證據,厘清責任主體。面對分包方“口頭承諾不作數”的辯解,調解員嚴肅指出,根據《民法典》及勞務糾紛相關司法解釋,口頭承諾在證據鏈完整的情況下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企業單方面違約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起初,兩家分包企業以“總包方臨時通知”為由互相推諉,拒絕支付補貼和交通費。派出所果斷調整策略:一方面,對分包方釋法明理,強調拖欠農民工工資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及信用懲戒;另一方面,引導工人代表合理計算損失,避免過度訴求導致調解僵持。
“工人們信任你們才留下過年,現在突然停工,他們不僅要承擔經濟損失,還可能買不到票、回不了家。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們自己,會怎么想?”調解組工作人員從情理角度切入,與承包方負責人溝通。經過長達11小時的“背靠背”溝通與“面對面”協商,雙方終于達成共識。
2月14日凌晨,在工作組的主持下,工人代表與兩家分包企業簽訂調解協議:分包方于當日17時前,全額支付31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資,及額外補償每人相應的交通費、過節補貼,共計50余萬元。協議明確,款項將通過銀行轉賬直接打入工人個人賬戶,確保資金安全、及時到賬。
當天中午,隨著最后一筆款項到賬提示音響起,工人們緊鎖的眉頭終于舒展。臨時工吳先生激動地說:“沒想到能在小年夜前拿到錢,這下可以安心回家過年了!”隨后,工人們陸續踏上返鄉之路,一場可能激化的欠薪糾紛在節前畫上圓滿句號。
此次糾紛的高效化解,得益于橫沙派出所“主防”理念的落地生根。通過節前主動走訪排查,將矛盾發現在早、處置在小;依托“三所聯動”機制,整合公安、司法等多方力量,形成依法調解、情理兼容的化解合力。這一模式不僅保障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更消除了節日安全隱患,為轄區群眾歡度春節營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原標題:《節前最后一個工作日成功調解50余萬欠薪糾紛,崇明31名臨時工安心返鄉》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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