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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圖片來自于本人通過“AI軟件”制作而成。感謝分享。
一些人的人生,通過錯誤的方式而予以牟利:在這種剽竊的做法當中褻瀆了誰呢?……恐怕除了被剽竊的人之外,也對他們自己而言,難道不是另外一種意義上的侮辱嗎?……當然,也許對他們自己來說,他們覺得“獲得”名利,所以甚至以為這種方式可以迅速“獲得”名利而對原創者進行打壓,所以這類人,大概也不知道什么叫做羞恥了罷?……一個人的人生與心情,以何足為貴?
倘若是為情,情總有“怨”的一天;
如是為了“緣”:那也沒有任何一個“緣”是為了竊取“而生”;如果是為了恨,為何要對本身對你愛護之人予以抄襲或者剽竊呢?加上重重謊言而進行惡意舉報報刊架讓對方禁言或者封號甚至無關文章下架?
如果一個人為了名利可以如此行為,則足以證明:這類人不配得到真正原創者的尊重。而原創者最終也因為自己已開始的時候沒有徹底認清楚這類人真面目或者說總是認為這類人之前的問題很嚴重,但自己只要將對方當成人看,那么自然有一天,這個人可以成為一個人。
然而這類人在他人關心之下采取了恩將仇報的態度:這是原創者的看法。而在傷害原創者的做法當中:這個剽竊者楊曉杰之流則根本不覺得自己恩將仇報,因為本身對他人沒有任何尊重,所以不會覺得他人對自己有恩自己應該如何,相反的,一開始就是欺騙和“pua”:所以對他人的善良,包括諸葛保滿那邊可以進行欺騙和慫恿和暗示……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人與人之間倘若有緣分,則不一定是從一開始認識到發表刊物或者報紙期刊或者其他雜質等等一些地方予以剽竊式抄襲而獲得名利當中不斷對原創者進行惡意舉報。
這類人從2024年9月后開始發表……注入抄襲類或者剽竊類手段當中,你有幾篇文章屬于真正的創作呢?除了剽竊還是剽竊。
因為剽竊所以上了刊物之后……就顯得自己并沒剽竊嗎?你那些剽竊的東西。很多是我小學時期成果。后面即便也有中學后到大學期間成果,但是我作為女作者,本身自己以前需要面對他人侵權當中進行反剽竊標記,難道是你寫成你們那邊地名或者換個名字,就足以證明是你的“杰作”了嗎?無論發表在什么刊物或者期刊上,本人從一開始并不愿意對你剽竊一事進行說明。
但你欺人太甚,一再侮辱本人,導致我不得不將你抄襲或剽竊羊白老師文案大量侵權的事實予以說明。而本人作為一個深切的受害者……如果不是你一再在那邊侮辱本人,惡意舉報和構陷……又何至于此。
所以有時候,我在想一個人原本過去有一些問題,我將對方當成人看,去進行生命的尊重……犧牲了諸多利益盡管是被此人pua,因為誤導本人此人得了絕癥一樣……這類人的一系列做法讓我慚愧至今的是難道是我沒有教好你嗎?你只從我身上看到了剽竊的利益,看到了可以不擇手段獲得名利而傷害的做法可以一直持續……卻無法喚回你的人性么?你的確抄襲或者剽竊的作品,無論虛構多少字數,也進行牟利之舉而予以“名利”之竊取……但是講真的,又幾個作品是屬于你真正的水平呢?……對原創者一再侵權是認為他人不能將信息侵權予以說明嗎?
以為你是一個好人呢?……我去。
今天是2026年2月15日,從2024年你跟我在微信群“認識”至今:期間被你惡意舉報。加上你剽竊期間故意拉黑我或者刪除我的微信以及先前解散微信群和QQ群并且將QQ資料改成“北京市”、“東城區”這種情況……我就想問一句。
到底是什么因緣導致一個人喪失本性如此?還是說從一開始我的憐憫本無需要?……今天是2026年2月15日。算起來。被你剽竊從2024年9月份后,可以算起……任何人的名利倘若可以進行虛構字數或者是謊言pua人而牟利,可以通過剽竊獲得所謂的“名利”當中對原創者惡意舉報而達成一切目的……那么只能證明一個原因。
那就是我真的看錯你了。或者說我永遠沒有了解你的情況下提供幫助,給我自己帶來了巨大損失。那些剽竊的因緣,在臨近過年前夕,相當于你祖宗那邊竊取了我祖宗這邊因緣一樣,而我被迫像你祖宗一樣不得不接收你們那邊的反饋。
然而我不是你祖宗。我也不愿意割肉在這件事上。你也不是我子孫。在2026年2月15日……我不知道楊曉杰你今后是否還繼續剽竊。
我只提醒一句:苦海無涯,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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