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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時不分彼此,分手后賬目難清。近日,西峽縣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婚調委”)成功化解一起因婚戀期間經濟往來引發(fā)的矛盾糾紛。面對一筆糾纏不清的“感情賬”,調解員耐心梳理共同消費細節(jié),提出合理化解決方案,引導雙方當事人從對立走向對話,最終達成協(xié)議并當場履行5萬元退款,避免了矛盾進一步激化。
據悉,當事人李女士與王先生于2021年至2026年期間確立婚戀關系。五年交往中,兩人如膠似漆,經濟往來頻繁,既有王先生主動轉賬的紅包,也有共同吃飯、旅游、購物的開銷,還有相互贈送的禮物。然而隨著感情破裂,昔日甜蜜的回憶卻成了一筆算不清的“糊涂賬”。王先生粗略統(tǒng)計稱,五年間在李女士身上花費現金13萬余元,要求全額返還;李女士則認為,其中大部分屬于戀愛期間的共同消費和自愿贈與,不應由自己一人承擔。雙方各執(zhí)一詞,多次溝通未果,矛盾一觸即發(fā),最終共同向縣婚調委申請調解。
受理案件后,縣婚調委調解員李海朝深知,這類糾紛最難處理的并非法律問題,而是情感與金錢交織的復雜關系。如果簡單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邏輯處理,不僅難以厘清事實,更可能激化雙方對立情緒。
李海朝首先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別傾聽雙方訴求。在與李女士溝通時,他耐心引導其打開手機,逐條梳理五年來的微信、支付寶轉賬記錄,一筆一筆回憶款項用途:哪些是節(jié)日紅包,哪些是共同吃飯購物的開銷,哪些是王先生主動轉給她的零花錢。在與王先生交流時,李海朝則幫助其理性看待戀愛期間的消費屬性,向其釋明《民法典》中關于贈與和借貸的區(qū)別——那些標注著“生日快樂”“情人節(jié)快樂”的轉賬,在法律上很可能被認定為表達情感的無償贈與。
經過細致梳理,李海朝發(fā)現,王先生主張的13萬余元中,確實包含大量共同消費和情感表達性質的贈與,真正需要厘清的是那些大額、明確標注為“借”或用于特定用途的資金往來。基于這一事實基礎,李海朝向雙方提出了合理化建議:一方面,引導李女士換位思考,理解王先生對多年付出的心理落差,適當承擔部分大額開銷;另一方面,勸導王先生理性看待戀愛消費的特殊性,不要將情感投入完全等同于經濟債權。
在李海朝的主持下,雙方開啟“面對面”協(xié)商。調解員既當“普法員”,逐條解讀相關法律條款;又當“勸導員”,引導雙方念及往日情分,理性看待感情的結束。“五年感情不容易,分手已經很遺憾,何必再讓金錢糾紛把彼此變成仇人?各退一步,以后還能體面相見。”李海朝一番話,讓原本劍拔弩張的雙方陷入沉思。
經過多輪溝通疏導,雙方情緒逐漸平復,態(tài)度趨于緩和。最終,在調解員見證下達成一致調解協(xié)議:綜合考量共同消費、贈與性質及大額支出等因素,李女士自愿退還王先生現金5萬元。話音剛落,李女士當場通過微信轉賬完成支付,王先生隨即出具收到條,雙方現場握手言和。
協(xié)議同時明確,雙方就婚戀期間的款項往來再無任何糾紛,互不提出額外要求。為保障協(xié)議嚴肅性,雙方還約定,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無故違約,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萬元。
“本協(xié)議系雙方自愿簽訂,符合法律規(guī)定,調委會依法予以確認。”隨著李海朝現場宣讀確認意見,這起糾纏多日的婚戀經濟糾紛畫上了圓滿句號。
從13萬余元的爭議到5萬元當場履行,從針鋒相對到握手言和,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西峽縣婚調委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注腳。近年來,縣婚調委聚焦婚戀家庭領域突出矛盾,充分發(fā)揮專業(yè)調解優(yōu)勢,不回避情感糾葛,不簡單“和稀泥”,而是通過細致梳理、合理建議,將法律的剛性約束與調解的柔性疏導相結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源頭,切實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建設平安西峽、和諧西峽筑牢了家庭根基。
編輯: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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