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南京律師協會獲悉:江蘇焯燃律師事務所律師尹長松、龐明威代理的灌云縣南崗鎮財政所退休人員“曹鐵林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無罪案--多角度尋找無罪辯點”在《金陵律師無罪辯護案例精選》中榮獲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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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羈押497天,灌云南崗曹鐵林獲國家賠償254,441.98元
連云港市灌云縣南崗鎮財政所退休人員曹鐵林因參與村民阻止時任村干部涉嫌非法占用集體土地等腐敗行為,遭遇到他人誣告和陷害,2019年11月27日,曹鐵林卻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逮捕,并被羈押497天。
據灌云縣人民檢察院【灌檢賠決(2022)1號刑事賠償決定書】顯示:曹鐵林等人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案,2020年1月20日,由灌云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因案情重大、復雜,2月21日、5月3日,分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十五日。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3月6日、5月15日兩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7月8日,本院以曹鐵林等四人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向灌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2年5月30日,本院決定對曹鐵林等四人撤回起訴。6月6日,灌云縣人民法院裁定準予撤回起訴。6月29日,灌云縣檢察院認為灌云縣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不起訴。
2022年9月23日,曹鐵林委托江蘇焯燃律師事務所尹長松律師,依法向灌云縣人民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
2022年11月22日,灌云縣人民檢察院對曹鐵林作出了《刑事賠償決定書》共計賠償254,441.98元,并在其住所地發布信息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日前,記者了解到,被認定無罪后,曹鐵林現在也已經拿到了屬于自已的25萬多元國家賠償款,但他提出希望有關部門要盡快以涉嫌誣告陷害罪、偽證罪等,依法追究對造成他被錯誤羈押責任人的刑事責任。(陳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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