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陵史話·下篇》第九章 史譜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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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列傳正文。(內容來自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史館本傳)
史譜,山東樂陵人,嘉慶十年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二十二年散館授編修,十五年充廣東鄉試正考官,尋丁祖母憂。十八年服闋回京供職。
十九年授浙江道監察御史,二十年六月奏言民人越訴定例綦嚴竊見:近來京控日漸繁多,固由州縣之因循,亦由民情之刁健。往往有州縣承審未久,旋已控府,未久旋已控司道督撫以至來京。控訴者又有州縣傳審避匿不到從而控府,該府傳審又復避匿從而控司道督撫以至來京。控訴者多方取巧并冀掩其越訴之咎,如此澆風實不可長,請敕酌定章程以昭限制疏入下刑部酌議具奏,嗣后民人京控未在本省控理者,即有屈抑先治以越訴之罪,虛誣者照誣告治罪外加枷號一月。未告而捏稱已告審虛者照誣告加等律再加一等。若赴府縣具控而逃匿者獲日照應得之罪加逃罪二等定為例。
十月,奏五城飯廠每年散給貧民棉衣千件人多衣少未得者或致向隅且官衣尺寸一律,未能皆適民用,請改支制衣工價按名勻給下戶部內務府會議尋議折錢散放,易滋流弊,惟五城僅領身長三尺余之棉衣千件不可不量。為調劑嗣后除于例領棉衣千件外添制身長二尺余者千件分城散給。
十二月,轉掌浙江道監察御史。二十一年六月充湖北鄉試副考官。十月巡視北城。二十二年六月督同指揮徐珍等緝獲斂錢惑眾之匪犯石祿,奏請嚴辦。上以其督率有方下部議敘。十月遷禮科給事中。二十三年稽察祿米倉。二十四年四月轉戶科掌印給事中。九月巡視中城。二十五年八月巡視天津漕務。十月俸滿截取記名以第缺道員用。十一月授福建臺灣道遺缺。道光元年補浙江甬紹臺道。二年正月遷兩浙鹽運史,旋擢江西按察使。九月升云南布政使。五年丁母憂。七年服闋。
八年授陜西布政使。十年九月,命暫護巡撫事。十月兼攝西安鎮篆。十一年二月實授陜西巡撫。先是御史邵正笏以奸民種賣鴉片貽害民生奏請查禁。下其議于直省督撫,至是史譜奏言陜西向不出產罌粟等花,并無造作鴉片煙之事。惟恐外來奸商偷運乘間銷售,應飭地方營汛實力巡查年終結報。得旨著該撫通飭所屬認真查拿。明定賞罰章程,兵役盤獲立予賞賜,得規縱放嚴行究辦。各州縣因公下鄉飭令留心查訪。每屆年終,由該管道府出具并無種鴉片煙,印結詳報該撫,該撫奏報一次,不得視為具文。六月奏告病告休人員請初報到司之日即由司詳請具題以杜弊延而昭書一下部議行。八月,上以五旬萬壽加惠臣工,諭曰巡撫史譜任內罰俸七案俱著開復。九月以承辦鄉試試卷之布政司劉長庚未能妥辦,致未經投卷者百余人,譜據實劾參請將長庚等交部議處。會御史陳焯以學政違例送考藩司不行駁回史譜奏參含混入告,命說明白回奏。譜奏言口外士子道里遙遠不能克期到省,學政錄送遲延系照成案辦理,藩司不行駁回亦因有案可憑。惟前此奏參未將歷科辦理情形詳晰聲敘實,屬疏漏。應請察議得旨史譜著交部察議尋議奪俸六月。是月以葭州、綏德兩州所屬村莊夏秋被雹請緩其賦,允之。十月以譜任藩司時失察西安清軍同知衙門濫給效力把總委牌降四級留任。又以違例奏留丁憂同知張坦承修岳廟工程復降四級留任。十二年五月奏言陜省界連川楚,向有匪徒自名刀客,睚眥細故,拔刀相向,民莫敢較,屢經征創,未盡根株。請照江蘇懲辦刀匪例凡緝獲逞兇之刀客,罪止枷杖者,械索之限一年改行。積兩限如故即治以棍徒滋擾律下部議行。七月偕陜甘總督楊遇春奏裁鹿州州同一員,蒲城縣巡檢一員。)羌州城縣所屬之驛丞各一員,延安府及沔縣府谷縣之訓導各一員得旨允行。九月以興安府猝被水災請賑恤并請運糧平糶 。又以葭州被雹村莊請緩其賦。十一月以南山一帶歉收請酌借倉糧接濟均從之。尋奏劾修城草率浮冒之通判張濟寬請革職嚴究,上是之。十三年九月以興安府所屬廳縣秋雨過多,榆林府所屬州縣被旱被雹俱請緩征其賦均如所請行。
是月調貴州巡撫,十一月入覲,授光祿寺卿。十二月授詹事府詹事充日講起注官。十四年二月擢內閣學士兼禮部付郎銜。十月署兵部右侍郎。尋實授兵部右侍郎。十五年八月署兼管順天府府尹事。九月充武會試知武舉。十六年三月署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四月充殿試讀卷官。五月轉左侍郎。九月以病奏請開缺,允之。十月,以前在巡撫任內于知縣謝長年謝長清調缺署缺未經查明率行批準自請從重議處。得旨史譜著交部議處,尋議降二級留任,準其抵銷。十七年二月卒。
右 國史館本傳
編者按:史譜,是樂陵明清二朝考進士名次最高者,二甲第十二名,也是明清樂陵籍官員品級最高者,實授從一品。但由于其列傳本未在大陸公開,導致其研究受制于資料缺乏的困難。特別是當地編寫《明清樂陵五大家族》一書,對史譜的編寫多是無據的野史,內容粗劣不堪。本次公開史譜列傳,希望以正視聽,也希望謬誤不要再貽害歷史。
2018年4月,史譜墓地出土大型石像生一尊,現存于樂陵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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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學軍,北京主任律師,溧陽史氏文化研究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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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陵史話·下篇》第四章 史邦直誥書集存
《樂陵史話·下篇》第五章 以揮清心向冰壺——史高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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