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寒料峭,司法暖心。近日,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觸角,深入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害人家屬所在地開展調解工作,以“如我在訴”意識化解矛盾,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確保被害人家屬在春耕前順利拿到賠償款。
本案當事人原為共同務工的工友,因瑣事糾紛引發悲劇,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后,承辦法官敏銳發現雙方存在調解意愿,但被害人家屬年事已高、行動不便,難以從所在地來到白山中院參與調解。為減輕群眾訴累,白山中院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打破“坐堂問案”,主動前往被害人家屬所在地搭建溝通平臺。調解前,法官通過多次電話溝通厘清爭議焦點,充分釋法明理,為現場調解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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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當天,刑一庭法官干警驅車前往被害人家屬所在地,法官耐心傾聽雙方的訴求,全面考慮被害人作為家庭主要勞動力和經濟支柱,家屬既有失去親人的痛苦又有急需解決春耕農資的困境,以及被告人經濟能力有限等現實問題,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講解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法律規定,安撫家屬激動情緒,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溫情調解,雙方最終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并在法官干警的見證下交付了全部賠償金,既撫慰了被害人家屬內心的創傷,也確保了其家庭春耕生產不受影響。
“法官能來家里解決問題,真是想到我們的心坎上了!”年近八旬的被害人家屬握著法官的手連聲道謝。
此次上門調解是白山中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縮影。近年來,白山中院始終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對因婚戀糾紛、鄰里矛盾等引發的刑事案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通過入戶調解等方式打通司法服務“最后一公里”,推動矛盾糾紛從“案結事了”向“事心雙解”躍升。白山中院將繼續堅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思路,以“求極致”的辦案態度,讓司法既有力量更有溫度,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貢獻法治力量。(刑一庭 孫旭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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