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談論歷史研究時,往往會發現不同文化背景的學者會用各自熟悉的概念框架去解讀他國歷史。這種做法既有助于跨文化理解,也可能帶來誤讀。在中國近代史研究領域,西方學者常用"民眾時代"這一概念來分析中國的社會變遷,但這一理論框架能否準確解讀中國歷史實際?本文將探討"民眾時代"概念的來龍去脈,分析它在應用于中國歷史研究時的局限性,并思考如何構建更適合理解中國歷史的新視角。
"民眾時代"概念的起源與發展
說起"民眾時代"這個概念,很多人可能比較陌生。這個術語其實是德國哲學家和社會理論家托克維爾、哈貝馬斯等人創造的一個概念,最初用來描述歐洲封建社會解體后出現的特定歷史階段。在這個階段,原來封建社會的經濟變革催生了一套全新的公共領域和政治活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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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民眾時代"指的是市民社會出現并發展的時期,它與資產階級民主制度緊密相連。在這一時期,公民開始關注公共事務,參與政治討論,形成了有別于封建社會的新型社會結構。
然而,這個概念在被用來分析中國歷史時就出現了問題。不少西方學者認為,中國明朝后期到清朝早期(大約1600年起)的社會變化可以用"民眾時代"來解釋。他們認為當時的中國城市商業發展、市民階層崛起等現象與歐洲的"民眾時代"有相似之處。
歐洲模式與中國現實的差異
問題在于,這種簡單套用歐洲歷史模式來解讀中國歷史的做法忽略了兩種文明發展道路的根本差異。
德國學者羅伊在1984年出版的《漢口:一個中國城市的商業與社會,1796-1889》一書中,試圖將當時中國社會描述為"太平天國之后的漢口已經變得非常像西方人觀念中前工業化的城市的商業資本主義社會"。他認為,當時的中國城市社會與早期歐洲社會有諸多相似之處。
但這種觀點存在明顯問題。首先,中國與歐洲的社會沖突與社會整合的基礎方面存在著一系列差異。其次,羅伊自己也承認,在漢口發現的社會沖突程度與歐洲城市大不相同。中國城市的稅收力量較弱,城市的凝聚力也更強。羅伊將這種區別歸因于中國"文化霸權主義"的強大影響。
所謂"文化霸權主義"是安東尼格拉姆西提出的概念,主要用來解釋統治階級如何通過文化手段維持其社會控制力,從而減少對群眾反抗的可能性。羅伊認為中國存在強大的文化霸權主義,這使得城市居民和工人階層面對不公正時缺乏反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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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種解釋忽略了一個關鍵問題:中國的"文化霸權主義"到底有多強大?我們如何衡量社會的反抗力量是否存在?文化霸權的程度不同可能導致不同的社會反應,這些都是研究中需要考慮的因素。
中國的"民眾時代":有局限的比較
當我們把視線轉向清朝后期,會發現中國社會確實發生了激烈變化。按照羅伊的觀點,當時的國家、民眾與精英們形成了"聯盟"關系,而非簡單的統治與被統治關系。商會、同業公會等各種各樣的社團組織發展出各種力量來反對政府,這些都展示了一定的政治民主化進程。
但弗雷德里克韋克曼認為,20世紀早期的中國就像19世紀30年代的美國一樣,校友會、報業聯合會、同鄉會、商會等占據著國家與家庭之間的社會領域。這種社會結構確實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問題是斯特爾格把這些社會精英們的活動與他們的過去聯系了起來,認為正是他們的合作為社會服務構成了社會基礎。
然而從歷史事實來看,中國的情況與西方有很大不同。精英們對政府的反抗始于清末,并延續到民國。日益增多的新式報刊、憲政會、商會等各種各樣的社團組織確實發動了各種力量來反對政府,這些都可以看作政治民主化的進程。但是,精英們主導這些活動的方式與西方的"民眾時代"有著根本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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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貝馬斯那里,"民眾時代"是由西方社會環境本身內在的動力導致的產物。而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中國,精英們的社會管理活動并不能使他們自然成為政治反對派。相反,他們還要向政府提出新的要求才能被答應。在什么樣的條件下答應,這些問題在20世紀前還沒有得到解決。
因此,把明朝后期和清朝早期的精英們要求改變政府政策的"民眾時代"混為一談,只能混淆兩種情況各自產生的原因,使人們看不到后者從邏輯上和因果關系上都不是前者的產物這一重要事實。
從社會管理到政治反對:中國"民眾時代"的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精英們對政府的反抗并非突然出現,而是經歷了一個從社會管理到政治反對的轉變過程。
清末民初以來,中國社會經歷了劇烈變化。按照羅伊等人的觀點,當時的國家、民眾與精英形成了特殊關系。商業社會、金融機構、通訊業、印刷業等資本主義的經濟部分出現了。在這種背景下,有人引用"民眾時代"來說明特別是在中國南方興起的、由精英們組織的官方的公共服務行為。如保甲、控制水患、興辦學校等,都說明中國在帝國后期存在著一種精英的社會管理行為。
但弗雷德里克韋克曼等學者已經指出,當時精英們的活動與政府是有聯系的,精英們自己就認為他們的舉動是為社會秩序服務的,是響應政府號召而管理地方事務。很顯然,這種情形與"民眾時代"的本意相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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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托克維爾所指的"民眾時代"里,資產階級的精英分子能夠自身的利益,發表并得到他們關于合理運作的政府機構的觀點。這種觀點的核心是維護私人的財產權力和個人自由。但是,中國在19世紀70年代以前基本不存在這樣的"民眾時代"文化,那么,有哪些原因導致使用"民眾時代"來解釋中國與歐洲模式不同的社會呢?
一個新概念:第三領域
許多學者已經意識到使用西方術語研究中國歷史的局限性,因而有人創造了"中性"的詞匯,如菲利普黃的"第三領域"。這一概念是用于來解釋中國存在的所謂"坊論"現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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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來,對于清朝之后的中國,從政治上有開不存在對市民權力的維護,市民社會卻發達起來了;從經濟上看,自然經濟與一體化的市場、城市的工業化同時存在。這種現象用"民眾時代"是解釋不了的。
因此,黃提出了一個新概念,叫"第三領域"。它指代政府和社會之間相互作用的空間。黃認為,中國一直存在著"第三領域",它在清朝是半正式的——如紳士們的公益行為以及對縣級以下地方的管理——到了20世紀則逐漸走向正規,如社會的一體化及警察、法院、學校及技助農工商業的機構的出現等,都是"第三領域"的表現。
他還認為,1949年以后,在集體化時期政府擴大了在"第三領域"的作用,而在改革時期,社會則在"第三領域"中增加了影響。他認為,這一新的概念不是按西方模式設計出來的,其內涵和邏輯是我們應該注意和研究的。
"民眾時代"與比較的方法
為了避免歐洲中心論的局限,我們需要明白中國人對歷史變化的認識及對歐洲的評價。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明白什么使得歐洲的"民眾時代"與中國的不一樣。當然我們并不是說要用中國的觀點代替歐洲的,而是說要用綜合的、或對稱的觀點來進行比較,這才是明智的比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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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知道,從歐洲的"民眾時代"來看,中國所缺的最重要的是政治性的,即缺少民主的可能性;而這在歐洲的"民眾時代"中是貫穿始終的,從中國的"民眾時代"來看,歐洲缺什么呢:缺可以分公共事務可管的"鄉村空間",經濟政策方面的"平均主義"思想及社會福利思想,這是它最重要的區別。因此說,"民眾時代"并不是一個具有普遍性的概念,用它來解釋中國的歷史變化存在著種種局限。
近年來在"民眾時代"方面的爭論再一次警醒我們:不要按西方的模式判斷中國的歷史。中國與西方存在著相似之處,但這些相似之處是與至關重要的不同之處相依存的。中國的例子告訴我們,歷史發展不是單線的,西方模式不是唯一可行的模式。我們應該從中國歷史本身去尋找中國與西方歷史動力之不同的答案,只有更多地了解中國自己的歷史,才能更好地認識近代與現代的中國!
結語
"民眾時代"這一概念盡管有其合理性,但在應用于解讀中國歷史時存在著明顯局限。我們需要構建新的理論框架,既能吸收西方史學的有益成分,又能立足中國歷史的特殊性。"第三領域"等新概念的提出,為我們打開了新的研究視角,有助于我們更加客觀、全面地理解中國近代史的發展脈絡。
在今后的研究中,我們應當避免簡單套用西方理論模式,而是要通過深入比較研究,找出各自歷史發展道路的獨特性,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基礎上,共同推動全球史學的發展。
參考資料
李傳清,解亞紅編譯《〈中國史學〉第三卷》,日本東京1993年10月出版
R王賓,《"民眾時代"與西方對中國近代史的研究》,《中國史研究動態》,1995年第4期
羅伊,《漢口:一個中國城市的商業與社會,1796-1889》,1984年
亨利梅特爾,《啟蒙時代的中國》,1975年
菲利普黃,"第三領域"概念研究,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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