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圖非AI生成,與內容有關)
作者 | 鄒成效
這兩天又看到關于楊同學的新聞,說是香港浸會大學將楊同學從擬錄取博士生名單中移除,楊同學不能再“美美讀博”了,好多看上去還挺正經的媒體都發了這條信息。
香港浸會大學已于2025年8月6日正式將楊某媛從擬錄取博士生名單中移除,此舉被視為對學術誠信與道德底線的明確表態。
![]()
![]()
我看到這個新聞,開始還覺得可能是真的,但作為一名資深LSP,我還是去香港浸會大學的官網查看了一下,沒有發現任何相關的信息,進一步查詢,也沒有發現所謂的“擬錄取博士名單”。
我認為,這基本可以判斷是個假消息。
持反對觀點的朋友不要跟我杠,我是說這個消息大概率是個假消息,并不是說香港浸會大學一定會錄取楊同學讀博。
我說一下我的觀點。
第一、武漢大學還沒有做出結論
武漢大學在8月1日發布通報,稱已組建工作專班,正在對肖某某紀律處分、楊某某學位論文等進行全面調查復核,并承諾將以事實為依據,嚴格按照校紀校規、學術規范作出相應處理。
在這以后,還沒有進一步地通報結果,很多人都很焦急,甚至指責武漢大學拖沓。
我不這么認為。
要知道,由湖北省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鄂0191民初4030號一審判決書是7月25日做出,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判決有15天的上訴期,也就是說,該判決目前還沒有生效,要到8月9日,也就是明天,在楊同學沒有向二審法院上訴的情況下,判決才會生效。
如果楊同學上訴,那一審判決就沒有生效,看二審法院的判決結果。
事情既然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武漢大學怎么可能會在民事判決沒有生效的情況下就做出處理決定呢?
如果楊同學上訴,我覺得倒也不是壞事,但武漢大學的處理結果可能更加遙遙無期了。
第二、香港浸會大學已經做出回應
7月28日,香港浸會大學已經回應過該事件,明確表示學校設有清晰的招生政策和行為守則,對于任何違反行為守則的大學成員,會根據既定的紀律程序處理,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
這種回復我認為是非常官方而且克制的,表明了學校會低調處理但不會配合你們吃瓜的態度。
“擬錄取博士名單”本來就并不公開,而且就算有所謂的“擬錄取博士名單”,也更不會發出來給你們看到。
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別急。我理解大家吃瓜心切的態度,但是胡亂吃就不好了,小心吃壞了肚子。
最后,我忽然想到,楊同學的做法,其實和目前司法體制內某些檢、法工作人員的態度有異曲同工之處。
我必須承認,楊同學剛開始認為肖同學折飛機騷擾她并沒有什么問題,向學校申請對肖同學處分也沒什么大問題,但是她此后一心一意想置肖同學全面社死身敗名裂的做法,就已經脫離了就事論事的范疇,陷入了一種自以為是的報復快感。
鑒于楊同學已經通過法考,今后大概率會成為體制內檢察官、法官的可能性比較大,讓我不禁想到了目前有些檢察官、法官的做派,竟和楊同學有些神似。
她(他)們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如果被告人認罪認罰,可能還好一些,在指頤氣使之后,給個她(他)們認為公正的處理結果。
如果被告人進行申辯,或者辯護律師對證據、程序提出質疑,她(他)們就會把對案件本身的正常司法活動上升到“輸贏”問題上,然后再上升到所謂的“國家不允許媽媽輸”層面。
有一位林姓女檢察官的公眾號,曾經發過這樣一篇“辯護人,你夠了”的文章。
![]()
有沒有發現,這些觀點和想法,是不是和楊同學隱隱有些相似。楊同學如果成為了女檢察官,會不會就是這樣的?
她(他)們都是自認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一個是代表國家在公訴,一個是自認為是遭到性騷擾損害的受害人),對任何就事論事的討論、辯駁、質疑都無法接受,上升到勝負欲,甚至是一種獵殺式的快感。
一個是“國家不允許媽媽輸”,一個是“女權不允許姐妹輸”,都是自我放大的虛妄。
可悲的是,前者由于體制的原因,甚至還被認為是正常的公訴態度。
而后者,已經被反噬。
法律咨詢作者請添加微信或電話:13775287337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