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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企查查消息顯示,演員李易峰及其關聯公司上海峰巖文化傳媒中心、北京博眾星和影視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法院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執行標的高達4990萬余元,案號為 (2025) 京0105執341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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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距離他2022年因違法嫖娼被封殺,剛好過去三年。
時間撥回2022年9月,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時,查獲演員李某某(后證實為李易峰),其對多次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隨后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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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此次被強制執行的上海峰巖文化傳媒中心成立于2018年7月,是李易峰個人獨資企業,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業務范圍涵蓋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會議及展覽服務、攝像及視頻制作服務等。
在李易峰被封殺后該公司業務便陷入停滯狀態,從2022年10月起,陸續退出此前參與投資的多個影視工作室項目,如未完成的都市劇《暗夜行者 2》與綜藝《星動露營季》,前期投入的巨額資金打了水漂。
至于此次強制執行的具體原因,目前尚未公開披露。不過,結合過往情況推測大概率與他被封殺后引發的一系列商業糾紛有關。
在2022年丑聞曝光后,李易峰之前簽訂的品牌代言合同紛紛觸發“道德違約條款”。
據業內人士透露,其被封殺前簽訂的6份品牌代言合同中,單份合同違約金最高達800萬元。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間,路易威登、Prada、蒙牛等眾多品牌,通過仲裁或訴訟的方式向其索要賠償,累計金額超1800萬元。
此外,影視項目方面因李易峰違約導致劇集無法正常播出,影視公司也向其索賠。2023年4月,某影視公司就以“李易峰違約導致劇集無法播出,造成直接損失1200萬元” 為由,將其及上海峰巖文化傳媒中心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李易峰方賠償850萬元。
但李易峰僅支付了300萬元,便以 “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為由拖延履行。
被封殺的三年里,李易峰并非沒有嘗試過轉型。
2023年5月,有媒體拍到他現身浙江橫店影視城,試圖以“項目顧問”身份參與某網絡電影籌備,然而因投資方擔憂其關聯風險,項目最終終止合作。
同年9月,他通過第三方公司投資某短視頻MCN機構計劃培養新人藝人,卻因資金來源合規性存疑被監管部門調查,相關投資款也被凍結。
海外發展之路同樣崎嶇,2024年初他計劃赴新加坡開設影視制作公司以規避國內行業限制,卻因自身存在違法記錄,不符合當地外資準入標準,申請遭到駁回。
之后嘗試投資東南亞某網劇項目又遭遇合作方卷款跑路,導致投資虧損超500萬元,財務狀況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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