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史良燕,和我的父親一樣,也是一名來自上海市的人民調解員。
2014年,我的父親日夜操勞,與世長辭。十年間,我繼承父親遺志,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近900件,先后獲評“上海市三八紅旗手”“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等稱號。
“對工作有熱度、對他人有溫度,對是非有尺度。”父親日記里的這句話,激勵我從優到精。從初出茅廬,到堅毅堅守,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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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延續八年的家庭矛盾終于得到化解
近年來,房屋征收引起的分家析產糾紛頻發,成為阻礙城市更新順利推進的痛點與堵點。我剛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不久,便遇到了這樣一件難啃的骨頭案。
在這個調解耗時一個月的案子中,老屋面臨舊改動遷,老人突然身故,面對房產繼承之爭,六位古稀兒女竟同時跳出來要繼承全部遺產。八年間鬧得不可開交,贍養糾紛疊加繼承糾紛,情況十分復雜。
老人生前,按約定由兄妹輪流照顧,有的子女即使身患重病也傾情照顧,有的子女卻不管不顧,總是以各種理由將老人拒之門外。在調解前,我一戶戶上門走訪,知曉了老人雖一直隨二女兒生活,老大老三兩位兄弟也始終出錢出力,但三位妹妹卻從未照料過父親。
在調解過程中,兄妹六人都寸土不讓,爭得面紅耳赤,對遺產如何分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如何平衡好法定繼承人與實際贍養人的權益成為難題。
對于這種情況,“子女雖有權均等繼承房產,但法律對盡主要贍養義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給予了特殊保護。即便是親生子女,在未盡到贍養義務的情況下,依然有可能被剝奪繼承權。如果提起訴訟,不但法難容情,份額問題無法協商,幾十年的兄妹情誼也肯定就此毀于一旦。”幾番勸解后,三位妹妹面面相覷,似乎覺得自己也有些理虧,對當初的訴求也不那么堅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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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良燕(右二)與法院訴調對接繼承糾紛
通過多次工作,兄妹情緒趨于平穩。我又將老人留下的一封家書遞到兄妹幾人面前,老人語重心長地寫道,由于老伴走得早,幾個孩子隨他過了很多年苦日子,現在也各自家庭重擔在身,沒法照顧自己也不愿責怪,但希望在他身故后三位哥哥姐姐替他照顧好三位妹妹。
民法典對于盡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遺產的規定,其實也充分反映了我們樸素的道德評判標準、生活的常理常情。幾經調解,最終喚醒了兄妹六人的親情。三位妹妹首先表態放棄對該房產的繼承,而繼承房產的三位哥哥姐姐也表示自愿拿出一定金額對三位妹妹進行補償。
一場延續八年之久的家庭矛盾終于有了結果,古稀之年的六位兄妹終于達成了和解。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社會安定的源泉,這讓我深深地感到我們的工作雖然平淡,卻不平凡。
家庭可以不完整,
但要給孩子一份完整的愛
2018年初,臨近下班,轄區的民警匆忙找到了我,“他們在學校門口公然搶孩子,影響很不好,小史,你幫他們調一調。”原來,孩子的父母感情破裂,母親離婚時凈身出戶且主動放棄撫養權,未再付過一分撫養費。而孩子的父親因為妻子的背叛以及不支付撫養費的問題早已心生憤恨,于是便禁止前妻探視。
調解現場,我注意到孩子一直粘著母親不愿離開,便請公安民警及結對律師和父親溝通,自己則和母親溝通,打算分頭突破。
同為母親,我非常理解見不到孩子的焦慮,但搶孩子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孩子其實很害怕父母之間發生沖突。一番推心置腹之后,母親無奈表示,她收入微薄,為了給孩子創造最好的條件,才放棄了撫養權,并非真的不想撫養孩子。
另一邊,結對律師也向父親解疑釋法:“探望權是法律賦予父母的權利,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且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父親一開始悶頭不吭,律師又趁熱打鐵追勸道:“為了探視鬧到法院,對孩子也是個二次傷害啊!”父親有點猶豫了。
我把孩子帶到了辦公室,溫柔地對女孩說:“寶貝,別怕。其實爸爸媽媽都很愛你,只是他們用錯了方法,你能和我說說你的想法嗎?”起初她一言不發,我輕輕地抱住她說:“沒事的,無論你選擇誰,他們都還是你的爸爸媽媽,都還是會很愛很愛你。”小女孩看著我,嗚咽著說:“我想和媽媽一起,我很想她,但是爸爸一個人......”
躲在門后的父親此時也淚流滿面,終于點頭讓步。隨后,我在和孩子的深入交流中進一步獲悉,由于父親經常抱怨母親,加之因工作分身乏術,無暇關注孩子的情緒,久而久之孩子便逐漸沉默寡言、自卑、敏感,因此更加強了想與母親共同生活的愿望。
回到調解室,我對女孩的父母說道:“對于孩子而言,提供關注與陪伴,給予鼓勵和關懷往往比提供經濟支持更重要,家庭可以不‘完整’,但要給孩子一份完整的愛。”這時,愧疚、無奈、自責已經讓孩子的父母陷入沉思。
察覺溝通有所進展,我適時提出了建議:孩子已滿8周歲,是否變更撫養權應尊重其真實意愿。另外,行使探視權時,應將孩子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雙方都應避免采取過激的行動或侵犯對方的合法權益。
最終,孩子父母誠摯地接受了這些建議,并承諾會調整自己的行為,共同盡最大努力關愛孩子,陪伴她更好地生活和學習。
這一次的調解,讓我深刻感受到團隊作戰的溫度與力度,通過調解員的苦口婆心,公安民警的現場穩控,結對律師的法律建議,圓滿解決了這家“事”,留住了這份“情”。而今,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師事務所“三所聯動”調處矛盾糾紛,已然成為一抹暖陽,幫助申城群眾點亮黑夜驅散風霜。
徐匯區有了家喻戶曉的“匯調解”
2021年開始,我正式擔任徐匯區人民調解協會會長。在一件一件具體案件的調處中,我帶領的團隊從5人發展至21人,由60后為主擴建成60后至90后老中青結合的理想隊伍結構。這支由退休法官、兼職律師、社區能人組建而成的團隊,實現了從初心傳承到特色創新,從單打獨斗到并肩作戰的蝶變,成為了群眾認可、家喻戶曉的“匯調解”這一徐匯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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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良燕(左一)參與“憲法宣傳周”社區法律咨詢
去年,徐匯區在一地塊開發過程中,周邊小區陸續出現房屋內外墻面、小區圍墻不同程度開裂、噪聲擾民等問題,波及約600戶居民,部分居民屢次以懸掛橫幅、靜坐、圍堵等方式阻撓施工。
對此,我在區司法局的指導下,依托調解協會“巡回調解”工作機制,調度帶領團隊專業力量加入司法所組建的矛盾化解穩控工作小組,深入矛盾現場。
我們首先對現場近百名居民第一時間開展解釋勸說、勸離,告知“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調解員等專業力量會幫助大家定損定責,在此之前我們會暫停施工”。
其次,我們深入每一個樓棟,對664戶居民挨家挨戶收集情況并引導居民合理合法表達訴求、耐心解釋“項目的建設以保障群眾利益為本”,告知每名居民:“別擔心,法律明文規定群眾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最終,我們兼顧各方利益和訴求,區分不同矛盾類型,協同多部門聯合研商工作方案,并以誠相待、柔性調處,與當事住戶簽訂了352份人民調解協議書,妥善化解了這起群體性糾紛。
如今,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區司法局的有力指導下,非訴解紛陣地已然建成,我們得以搭載法律科技的紅利提升解紛質效;多方聯動力量逐漸匯聚,我們與公檢法司等各單位在協同作戰中共享優質資源;多元解紛路徑不斷拓寬,我們在城市更新的前沿陣地、家門口的信訪解紛中彰顯品牌力量;多元共治聯盟逐步激活,我們將法治“朋友圈”輻射至各產業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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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良燕參與企業園區“民法典宣傳月”法律咨詢活動
不忘來時路,方知向何行。在上海這座超大城市治理的第一線,有千千萬萬與我一樣堅守著“為民”初心,踐行著“解紛”實事的人民調解員。未來,我將和我的同行們一起,繼續牢記初心、勇擔使命,努力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多“有力度、有溫度、有尺度”的調解服務。
來源 |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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