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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金鑫YOYO
來源 | 微信公眾號@一個符號工作室
今年3月,國信辦等官方機構印發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
從9月1日開始,就要正式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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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一個新政執行下來,有人歡喜就有人愁:
從用戶角度來說,這絕對是一件大好事,起碼能讓你避免被機器忽悠;
而對一部分原創自媒體人來說,可以幫他們打擊一部分靠“黑科技”起家的競爭對手;
對媒體平臺來說則是雙刃劍:一方面,可以整頓低質內容供應者;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內容治理難度,變相也降低了平臺的活躍度;
但對于靠開發AI內容工具創業的人來說,則完全是一個不利因素——你賣的模型和工具,給客戶帶來的價值要大打折扣了。
我不想妄議這個政策的好壞。畢竟,你我皆是屁民,只能 「向左、向右、向前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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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回歸品牌主和代理商的視角,我們最有可能關心的問題,也幫大家整理出來,避免踩坑:
1、標記和不標記AI標識的內容,會不會對平臺的推薦機制產生影響?
2、如果因為沒標記,但被識別出AI內容了,會不會限流或封殺賬號?
3、如果既沒標記AI標識,也沒被系統查出來,那該賬號會不會被封號?
4、AI如果只是作為工具匯總真實內容,也沒產生任何社會危害,不標記AI難道也要被追責嗎?
5、標記AI和未標記AI的內容,是否都會被搜索引擎和AI搜索平臺收錄?
6、AI搜索平臺會自動屏蔽、不收錄標記AI的內容嗎?
7、與被標記AI的內容比起來,AI重新整合給出的“胡說八道”是不是危害更大?
8、如果被系統誤判為AI內容,但實際上是人撰寫的,會不會導致平臺“誤殺”?誰來維護內容創作人的權益?
9、人類的“胡說八道”也是滿天飛,如何規避這些內容?如何界定AI的“虛假程度”?
10、做廣告營銷的人都懂,內容本身承載的余地可大可小, “虛假和真實”應該交給誰判斷?
以上問題,表面上看是AI內容治理的問題,實際上更像一個哲學與倫理問題。
最終,一定是各方互相合作與博弈的結果。
但無論如何,作為乙方代理商,我們作為“內容把關人”的作用就越來越重要了。
這也符合我們工作室的技術價值觀 —— 「AI為人所用、人對AI負責」。
對了,關于DeepSeek這類AI平臺的“正義性”,其實我在今年2月的另一篇文章中,也做過有趣的討論,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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