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期間,蘇聯分別與法西斯德國、日本簽訂《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和《蘇日中立條約》。前者是蘇、德瓜分波蘭,常為大眾所熟知,但對中國影響最大的卻是《蘇日中立條約》。
根據蘇聯外交檔案揭秘文件中,關于斯大林與日本外相松岡洋右的談話記錄表明,斯大林認為,簽訂蘇日中立條約是第一步,是進一步在“大問題”上合作,使“三國條約”變成“四國條約”,即用德、意、日、蘇聯盟對付英、美。
當然,由于世界局勢并未按照斯大林的預想發展,德國閃擊蘇聯,使得蘇聯與美、英、中等國建立了反法西斯統一戰線。
然而,以齊赫文斯基(俄漢學家)為代表的俄國學者一直以來刻意淡化《蘇日中立條約》的作用,特別是對中國的消極影響。
齊赫文斯基于1990年發表的論文《1941年蘇日中立條約的締結》,并沒有說出事實真相,而是為當時蘇聯的外交政策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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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這份“中立”條約內容到底是什么呢?
1941年4月13日,蘇日兩國簽訂《蘇日中立條約》,其第二條規定:
“倘締約國之一方成為一個或數個第三國敵對行動之對象時,則締約國之他方,在沖突期間,即應依約遵守中立。”
與此同時,雙方又簽署一項共同宣言。
宣言如下:
遵照蘇、日于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三日締結之中立條約精神,蘇日雙方政府為保證兩國和平與友好邦交起見,茲特鄭重宣言:蘇聯誓當尊重“滿洲國”之領土完整與神圣不可侵犯性日本誓當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之領土完整與神圣不可侵犯性。
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三日于莫斯科
蘇聯政府代表莫洛托夫(簽署)
日本政府代表松岡洋右、建川美次(簽署)
這份條約雖是1941年簽訂,但卻是蘇聯蓄謀已久的結果,我們先來看看這份條約簽訂的始末。
01
十月革命后,蘇聯在中國東北的傳統利益范圍僅限于北滿地區,為了維護其遠東地區的安全,蘇、日于1925年建交,此后,蘇聯便不斷向日方提議簽訂互不侵犯或中立條約,但日本始終沒有回應。
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日本占領東三省,成立偽“滿洲國”,蘇聯認為日本侵略東北的目的不僅僅是中國,而是想以“滿洲”和蒙古為跳板進攻蘇聯。
因此,1931年10月,蘇聯正式向日本駐蘇聯大使廣田弘毅提出了締結互不侵犯條約的建議。被廣田以先解決當前問題為由拒絕了。
1931年12月31日,蘇聯外交人民委員李維諾夫向新任日本外相芳澤謙吉提出締約要求。
日本政府認為“時機尚早”,予以拒絕。
1932年1月12日,蘇聯駐日本大使特羅揚諾夫斯基又向日本首相犬養毅強調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的重要性。但犬養毅以先解決日蘇漁業問題為借口,仍表示不愿意訂約。
1932年3月1日偽“滿洲國”剛剛成立,3月4蘇聯就同意“滿洲國”任命中方代表。3月16日,蘇聯政府發表聲明:中東鐵路從中蘇共同經營轉變為“滿”蘇共同經營。
此后,蘇日多次會談,蘇聯主動提出在漁業問題讓步,但這些會談均未取得任何實際成果。
于是,蘇聯進一步打偽“滿洲國”牌。
1932年11月9日,蘇聯副外交人民委員加拉罕向日本駐蘇聯副大使天羽提出,如果日本同意與蘇聯簽訂互不侵犯條約,蘇聯還準備同“滿洲國”簽訂類似的條約,日本仍然不予理睬。
吃了這么多閉門羹,蘇聯當然不可能腳踩一條船。
1932年12月12日,因中東鐵路事件而中斷的中、蘇邦交又恢復了,但也引起了日方的強烈不滿,日本外相內田康哉第二天便會見了特羅揚諾夫斯基,以時機不成熟為理由正式拒絕了簽訂條約的建議。
即便如此,蘇聯并未放棄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的努力,一個月后,也就是1933年1月8日,蘇聯再度提出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的建議,但日本對中蘇恢復邦交仍然耿耿于懷,仍未取得任何成果。
其實,日本軍部、內閣、外務省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應該與蘇聯締結互不侵犯條約,但反對勢力一直占據上風。
到了20世紀30年代中后期,情況發生了變化。
日本擴大對華侵略,英美等西方國家在華利益受損,對日本十分不滿,日本怕被孤立便與德國結盟。蘇聯面對東西兩個方向的威脅,迅速調整對中、對德外交政策。
對德方面,之前有寫過,這里不展開敘述。
對華方面,蘇聯放棄了日本侵華的不干涉政策,開始支持中國的抗日斗爭,并主動與南京國民政府簽訂了《中蘇互不侵犯條約》,以及對華《信用借款條約》,提供了大量軍火,還派遣志愿飛行員直接參加中國的抗日戰爭。
必須承認,這里面固然有蘇聯希望中國全民抗戰把日本拖入戰爭泥潭減輕東線壓力的原因,但蘇聯通過對國共雙方的影響,對中華民族建立抗日統一戰線有很大的積極影響,蘇聯對華援助也極大支持了抗日戰爭。
蘇聯甚至一度表示愿意與中國簽訂互助條約,共同抗擊日本。
在此期間,蘇、日兩國在邊疆爆發兩次大規模沖突,1938年的張鼓峰事件和1939年的諾門坎事件,蘇聯給予挑釁的日軍以沉重打擊,日本認識到蘇軍不可輕侮。
這兩次較量,使日本開始放棄“北進”戰略,開始考慮蘇聯堅持多年的締結互不侵犯條約談判的建議。
1939年蘇聯雖然與德國簽訂了《蘇德互不侵犯條約》,但斯大林并不相信德國,他將蘇聯的戰略重點放在歐洲戰場,期待在遠東穩住日本。
1939年8月30日,斯大林對正在莫斯科的里賓特洛甫提出,蘇聯希望與日本建立友好關系,并希望得到德國的幫助。
1940年7月2日,日本駐蘇聯大使東鄉茂德向蘇聯外交人民委員莫洛托夫遞交了《日蘇中立條約》日方草案。談判中,蘇聯要求收回1925年《日蘇基本條約》中讓予日本在庫頁島(原屬中國)北部的石油和煤炭開采權。
日本方面則非常關心對華援助問題,莫洛托夫向日本大使表明:“對蘇聯來說,這個問題并不重要。因為蘇聯正忙于自己國家的國防。”這句話其實就是在暗示條約達成后,蘇聯會減少乃至斷絕對華援助。
10月30日,駐蘇大使建川美次向莫洛托夫提交《蘇日互不侵犯條約》草案,提議兩國間的一切紛爭問題在條約簽訂后解決。
莫洛托夫回答,蘇聯領土問題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不會同意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如果日本不準備討論北庫頁島、千島群島問題,蘇聯政府希望只簽訂《蘇日中立條約》。
他還建議,如果日本放棄北庫頁島的石油、煤炭開采權,蘇聯在5年內每年為日本提供10萬噸石油。
建川美次回答:如果蘇聯政府每年提供的石油增加到20萬噸,他就把蘇聯的建議轉告日本政府。
雙方爭執不下,談判未取得進展。
1941年2月3日,日本通過了《對德意蘇交涉草案》,這份草案部分內容與蘇聯有關,日方想請德國為中介,說服蘇聯出賣庫頁島北部;日本則承認蘇聯在新疆、外蒙的地位,蘇聯承認日本在華北、蒙疆的地位;蘇聯必須放棄援華;設立國境劃定和紛爭處理委員會,劃定滿、蘇、外蒙之間的邊界;如必要時,放棄漁業權。
不過,德國這會兒正忙于歐洲戰場,對中介這個活兒毫無興趣,反而想拉日本下水與英國在東南亞的海軍開戰。
1941年3月23日,日本外相松岡訪問德國,中途來到莫斯科與莫洛托夫會談,斯大林還會見了松岡,釋放對日關系改善的愿望,但雙方在庫頁島問題上仍未達成一致,松岡前往柏林。
4月7日松岡返回莫斯科再次會談。雙方談判一度僵持,主要集中在庫頁島和漁業權問題。
4月12日松岡電告日本政府:締約無望。
不曾想,局勢再次微妙,德國開始對東南歐地區進攻,蘇聯西線吃緊;日本的“南進”策略使得日、美關系惡化,雙方均不愿會談無疾而終。
關鍵時刻,斯大林作出決斷,4月12日晚會見松岡,一番爭論后,雙方同意擱置爭議,于次日正式簽訂《蘇日中立條約》。
《蘇日中立條約》簽訂后,松岡從莫斯科啟程回國時,斯大林親自赴車站送行,擁抱話別。這是蘇聯少有的禮節,可知在斯大林看來這一條約的簽訂對蘇聯意義的重大。
圖:斯大林與松崗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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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大林希望當德、意、日三國處境困難時會答應蘇聯提出的條件與蘇聯建立聯盟關系,《蘇日中立條約》簽訂是其第一步。
1941年4月15日,蘇聯《消息報》發表社論說:
《蘇日中立條約》已將蘇日間由來已久之傳統的敵對關系宣告終止,而開辟兩國間真正善鄰友好邦交之新路。
但歷史并沒有按斯大林的預想發展,由于德國突然進攻蘇聯,蘇聯走到了德、意、日軸心國的對立面,與英、美、法結成了反法西斯統一戰線,但《蘇日中立條約》一直保持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末期。
02
《蘇日中立條約》是蘇、日雙方以侵犯和犧牲中國領土主權為籌碼達成的。
當時外蒙和偽“滿洲國”在法律上都是中國領土。
根據1924年《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第五條:
“蘇聯政府承認外蒙為完全中華民國之一部分及尊重在該領土內中國之主權。”
而”滿洲國”只是日本扶植的傀儡。1933年國際聯盟曾通過決議,對于偽“滿洲國”不予事實或法律上的承認。
《蘇日中立條約》所附的“宣言”,表明蘇聯在事實上正式承認了偽滿洲國,這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侵犯。
日本侵華強盜無疑,但與中國結為同盟關系的蘇聯的“宣言”就是赤裸裸的背叛,且多次以承認偽“滿洲國”為餌誘惑日方簽訂條約。
4月14日,中國政府向蘇聯政府提出抗議,中國外交部長王寵惠發表聲明:
“查東北四省及外蒙之為中華民國之一部,而為中華民國之領土,無待贅言,中國政府與人民對于第三國間所為妨害中國領土與行政完整之任何約定,決不能承認,并鄭重聲明,蘇日兩國公布之共同宣言,對于中國絕對無效。”
條約簽訂10天后,蔣介石向各地軍政當局發出密電:
“就我國在外交上及對敵政略上而論,蘇日條約,其最足遺憾者,當然為蘇聯與我敵國承認所得外蒙共和國與‘滿洲國’領土完整、不侵犯性共同聲明。此乃我國始料所不及……故就此事而論,在蘇聯對我國不免損失其在道義邦交上及條約信義上之立場。”
其實當時中國政府并非不知蘇日秘密談判,從蘇聯向偽“滿洲國”出售中東鐵路時起,國民政府就密切注意蘇日不斷接近的跡象。
蘇聯有關官員則一再否認與日本進行談判的事實,并保證蘇聯對華政策不會改變。
1939年12月蔣介石就曾親自致函斯大林:希望蘇聯不與日本妥洽。
直至4月1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張沖與蘇聯駐華大使潘友新談話時,潘友新還說:蘇聯對外政策不變“蘇聯決不為自己而犧牲人家的利益”、“松岡過蘇,因蘇日并未絕交,照例予以招待”。
張沖則向其表示:“蘇聯之一舉一動影響中日戰局甚大,個人及全國社會人士,切盼蘇聯慎重,有克服日本之欺騙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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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中央日報》還發表題為《中蘇友誼的凝固性》的社論。
在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前,蘇聯是對華軍事援助的主要國家,中國人民對于蘇聯的援助給予高度評價。但就在抗戰的關鍵時刻,蘇聯與日本簽訂了中立條約,消息傳回國內,在中國各階層引起極大震動,對中國抗日軍民的心理造成重大打擊,因為蘇聯為了自己國家的利益不講國際信義。
中國駐蘇大使邵力子甚至說:
“至蘇若對日訂約,損傷道義感情已甚,……最后告以果有此約,對于中國人民精神上之打擊將甚于一千架敵機之轟炸。”
4月19日,《中央日報》發表社論:
“一九三七年八月所締結的中蘇互不侵犯條約,其第二條曾明白規定:‘倘兩締約國之一方,受一個或數個第三國侵略時,締約國之他方,約定在沖突全部期間內,對于該第三國不得直接或間接予以任何援助,并不得為任何行動,或簽訂任何協定,致該侵略國得用以施行不利于受侵略之締約國’。……按照中蘇互不侵犯條約的規定,在中日戰事未終了之前,蘇聯似不應與侵略的暴日締結任何協定,致于中國抗戰有不利的影響。乃蘇日協定竟成立于中國正在抗戰的途中,而且在蘇聯累次聲明反對侵略行動之后,這不免予中國國民以奇異的感想。”
中央日報的社論用詞語氣比較緩和,因為當時中國還要繼續爭取蘇聯援助,蔣介石不想繼續惡化與蘇聯的關系。事與愿違,條約簽訂后,蘇聯駐華商務代表通知中方,1941年3月10日前申請的貨物將向中國供貨,而其后申請的一律貨物不再供貨。
許多人以為,蘇聯第三筆對華貸款未能用完是由于發生了蘇德戰爭,無力顧及中國,而實際上《蘇日中立條約》簽訂后,蘇聯就不再執行第三筆貸款合同了。
而且,蘇聯為避免刺激日本,簽訂中立條約后,蘇聯遠東軍命令,所有避難到蘇聯境內的滿洲抗日聯軍隊員不得進入滿洲境內。因此,東北的抗日力量失去了活動根據地。
出于怨憤,國民政府與蘇聯的關系越來越疏遠了。
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出乎預料的是,《蘇日中立條約》的簽訂使英美看清了日本“南進”的企圖。美、英開始在遠東對日采取強硬政策,為了使中國拖住日本,美國加大了對華援助。
《蘇日中立條約》簽訂后的第2天,羅斯福公開宣布“任何事件均不能變更美國援助被侵略國之政策”。
兩天后,羅斯福在白宮接見記者,他宣稱:“中國所需軍火之詳單,已經依照軍火租借法案之機構,予以分析及考慮”,并說他“已核準以若干現有之軍火轉讓中國,現已可供給中國。此外,政府將命令制造商訂造新軍火供給中國”。
美國在關鍵時刻給予中國以切實的援助,給予了中國軍民抗戰到底的決心。
以蘇日訂立中立條約為轉折點,中國將外交重心轉向了美國。
注:1.[關于1941年蘇日簽訂中立條約談判的新揭密檔案]
2.[蘇聯對外政策檔案館]
3.[1941年4月12日斯大林同志與日本外相松岡會談記錄]
4.[俄羅斯聯邦外交政策檔案館]
5.[二十世紀俄中關系文件資料集]
6.[蘇日中立條約:1941—1945年外交史]
7.[蔣介石論〈蘇日中立條約〉]
8.蘇聯外交部編《危機的年代1938-1939:文件與資料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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