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全款購買的唯一住房,一份兒子親筆簽下的還款承諾,五次意想不到的抵押登記——75歲的劉老(化名)原本平靜的晚年,因一次出于親情的房產過戶陷入困境。當案件因抵押復雜、關系特殊連法官都建議"撤訴算了"時,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王美玲、律師助理劉闊挺身而出,直面五次抵押、371萬債務的復雜局面,最終通過法律博弈為老人守住300萬元房屋補償款,讓晚年生活重歸安寧。
![]()
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王美玲、律師助理劉闊
案情簡介
疫情初始,劉老的兒子劉大(化名)以"緩解資金壓力"為由,懇求父親將名下唯一住房——北京市海淀區房子過戶至其名下,并出具《承諾書》,保證在第二年前還清抵押貸款并歸還房屋。出于父子信任,劉老辦理了過戶手續。
然而劉大并未履約,反而在第二年再次出具《保證書》承諾次年7月底前歸還,卻暗中將房屋進行五次抵押融資,最終拖欠銀行341萬最高額抵押及個人抵押30萬元。2024年,劉老得知真相時,房屋已背負371萬債務,面臨被處置風險。
辦案經過
難點一:面對 “父子親情” 與 “法官建議撤訴” 的雙重壓力
案件初期,因涉及父子關系,且房屋已被多次抵押、解押過戶難度極大,法官曾建議劉老 “撤訴算了”,認為 “親情難斷,強制執行可能兩敗俱傷”。家理律師的核心動作是 “厘清法律邊界,堅定維權立場”:
明確法律關系:向法官強調,涉案房屋系劉老全款購買的個人財產,劉大的《承諾書》《保證書》均系真實意思表示,構成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親情不能成為違約免責的理由,老人的唯一住房權益更需保護”;
共情傳遞訴求:詳細陳述劉老的處境 —— 年逾七旬無其他住房,若房屋被執行將面臨無家可歸,而劉大多次違約、欺瞞,已嚴重損害父親權益,“維權不是破壞親情,而是讓違約方承擔責任,守住老人晚年尊嚴”;
拒絕妥協退讓:頂住 “撤訴” 建議的壓力,堅持主張 “要么按約定解押過戶,要么賠償房屋損失”,向法院提交《承諾書》《保證書》、房屋購買憑證、抵押登記檔案等關鍵證據,證明劉大的違約事實與劉老的合法權益。
難點二:破解 “房屋多次抵押” 的復雜局面
涉案房屋五次抵押、現存兩項有效抵押,直接過戶或解押需先清償 371 萬本金及利息,執行難度極高。家理律師調整策略,聚焦 “補償替代過戶”:
評估房屋價值:結合市場行情與房屋年限,測算涉案房屋合理價值,為 “補償款” 主張提供依據,避免因 “解押資金過高” 導致訴求無法實現;
溝通兒媳責任:雖兒媳稱 “不知情”,但家理律師仍向法院說明 “涉案房屋抵押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需結合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判斷責任”,間接向劉大施壓,促使其正視賠償義務;
推動調解優先:考慮到強制執行可能耗時過長,且劉老年事已高需盡快解決,家理律師在堅持核心訴求的基礎上,同意以 “房屋補償款” 替代 “過戶”,為調解創造空間。
難點三:固定 “劉大違約” 的關鍵證據
為讓法院認可劉大的惡意違約,家理律師細致梳理證據鏈:
書面承諾與保證:將《承諾書》《保證書》作為核心證據,標注兩個違約時間節點,證明劉大兩次承諾均未履行;
抵押登記檔案:調取房屋五次抵押的登記記錄,結合劉老 “不知情” 的陳述,證明劉大 “欺瞞抵押” 的事實,反駁其 “無惡意” 的辯解;
溝通記錄佐證:整理劉老與劉大的溝通記錄,體現劉老多次催要房屋無果的過程,進一步強化劉大 “違約且逃避責任” 的形象。
案件結果
經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
劉大向劉老支付房屋補償款300萬元;
劉老不再就涉案房屋向劉大及其配偶主張任何權利。
家理律說
本案的突破意義,在于面對 “親情糾紛 + 法官建議撤訴 + 抵押復雜” 的三重困境,家理律師始終堅守法律底線,為老人爭取到合理權益。核心策略有三:
一是拒絕 “親情綁架” 的法律妥協。未因 “父子關系” 放棄維權,而是明確 “承諾即合同,違約需擔責”,讓法院正視劉大的違約行為,而非簡單以 “親情” 搪塞;
二是靈活調整訴求實現路徑。當 “解押過戶” 面臨現實阻礙時,及時轉向 “房屋補償款”,既避免漫長執行,又確保劉老獲得實質賠償,符合老人 “安度晚年” 的核心需求;
三是據理力爭的專業堅持。面對法官 “撤訴” 建議,不盲從、不退縮,通過證據梳理與情理溝通,讓法院認可 “保護七旬老人唯一住房權益” 的緊迫性,最終促成調解。本案也印證了:即便涉及親情,法律仍會為守約方撐腰,專業律師的堅持,能為弱勢一方筑起權益屏障。
案外說法
疫情之下,房產抵押本為緩解經濟壓力的尋常之舉,但當這把利刃揮向至親之人的唯一居所時,便成了對家庭倫理的無情踐踏。本案中五次抵押父親安居之所的殘酷現實,已然超出經濟糾紛的范疇——它照見了當代社會親情異化的痛處:當血緣淪為剝削的通行證,孝道便成了最先被抵押的犧牲品。法律最終以300萬元補償為老人守住了物質底線,但比維權更重要的,是整個社會亟待重建的財產倫理意識。老人的唯一住房不是風險資本的博弈籌碼,而是人生暮年最后的尊嚴防線。本案警醒世人:再艱難的時刻,都不應讓至親之人的棲身之所成為代價;再急迫的困局,都不該讓物質利益凌駕于血脈人倫之上。法律的判決可以補償經濟損失,但親情的創傷更需要優良家風的滋養與愈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