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會的大趨勢下,總有些令人唏噓的矛盾引人深思,一起看似普通的借貸糾紛案,在泰安市泰山區法院的審理下,掀開了一場關于法律公正的深刻討論。七旬老人張樹寶的遭遇,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弱勢群體在面對法律與強權時的無助與絕望,引發了公眾對于徇私枉法現象的深切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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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份,王某勤因為失火,致使損失了大量的資金。無奈之下找到了張樹寶,希望能夠借錢用于經營周轉。基于惻隱之心,張樹寶作為正常的經營借貸,分三次借出了共計18萬元給王某勤(發生借款時雙方為同行關系),為此約定為經營所用貨款利息(月息5厘)并且簽有協議,而這也成為了日后債務糾紛的起因。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某勤并沒有還錢,張樹寶當時也是單身一人,此時他和前妻已經離婚了3年多的時間,經旁人介紹王某勤和張樹寶領了結婚證。
這筆借款成了他們之間無法調和的矛盾點。在2020年張樹寶一紙訴狀將王某勤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但令人沒有想到的是,這場看似簡單的借貸糾紛,卻在法庭上演繹出了一場復雜的法律較量。
虛構庭審記錄
“我提交了所有的借條和協議,證據確鑿。”張樹寶明確的表示,但在泰安市泰山區法院的審理過程中,事態超出了他的想象。張樹寶發現庭審筆錄存在嚴重作假現象,在庭上他明確表示反對將個人財產作為共同財產處理,并始終堅持婚后經營商店財產AA制的原則,且雙方已簽訂相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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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最終的庭審筆錄中,卻赫然顯示著張樹寶同意將汽車作價2萬元作為共同財產處理,及付給王某勤1萬元的虛假記錄。“我從未說過這樣的話,這明顯是筆錄作假!”張樹寶憤怒的表示:“這是對法律的蔑視,也是對我個人權益的嚴重侵害。”
更令人震驚的是,當張樹寶要求查閱庭審錄音錄像以證清白時,卻遭到了書記員的百般阻撓,甚至被告知需通過數據公司批準方可查閱,難道作為當事人連庭審記錄都沒有資格查閱嗎?這無疑加劇了對庭審公正性的質疑。
手寫信件證據憑空出現
隨著調查的深入,張樹寶發現案件卷宗中出現了未經質證的手寫信件。根據在張樹寶的描述,這封信件是其女兒張某所寫,內容卻對他進行了惡意誹謗。張樹寶堅稱自己從未見過此信件,更未在法庭上對其進行過質證。
不過對于女兒的行為,張樹寶也表現的很無奈,張某是張樹寶和前妻的孩子,由于前妻的無事生非,不知滿足,最終兩人的婚姻走到了盡頭。離婚后張樹寶為了不影響孩子,沒有告知女兒離婚的真相,而所有的臟水都是從前妻那灌輸給女兒,最終導致女兒向法院提供了手寫信件的荒唐行為。
“這封信的出現完全是個謎,沒有經過任何質證程序,就被收入了卷宗。”張樹寶無奈地說,“這顯然是有人為了掩蓋事實而故意為之。”更令人細思極恐的是,當張樹寶于2025年初再次到法院復印卷宗時,發現這封手寫信件已被替換成了打印材料,前后內容的不一致坐實了幕后黑手及證據造假情況的存在。
法官枉法判決
法律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石,而法院更是維護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但在案件的審理中,張樹寶認為法官存在枉法裁判的行為。在(2019)魯0902民初5857號民事判決書中,泰山區法院穆某法官的判決中,居然選擇性的忽視這些證據。張樹寶激動地說,“但在本案中,法官卻明顯偏向了被告一方,對我的證據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張樹寶認為法官的這種行為不僅違背了職業操守和道德規范,也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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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魯0902民初2760號民事判決書中,審判法官采納了相關證據。經過張樹寶的努力,最終法院判決王某勤賠償18萬的本金以及后續產生的利息。但王某勤的兒子王某鵬囂張至極,在打官司前大放厥詞的表示:“我在法院里有關系,有證據你也打不贏,就算贏了你也拿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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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也確實如他說的那樣,案件審理疑點重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直到如今張樹寶一分錢也沒有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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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整個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存在太多不公正的行為,張樹寶無奈且絕望:“法律應該是客觀的,而法官應該是公正的化身”。但現在看來,不法分子卻能利用手中的權力徇私枉法,置法律的尊嚴于不顧。
張樹寶的憤怒不僅僅是對個人遭遇的不滿,更是對整個社會公平正義的深切呼喚,在這場借貸糾紛中,看到了弱勢群體的無助,也看到了法律在執行過程中的偏差,而這對法治社會的推進,會帶來毀滅性的打擊。
張樹寶希望上級監管部門的介入,徹查案件審理中法官徇私枉法的行為,并撤銷錯誤的判決,針對庭審筆錄造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調查核實是誰無視法律,將未經質證的材料強行放入卷宗。
在法治社會的背景下,每一個人都應該享有平等的法律權益,每一份證據都應該在法庭上得到應有的質證與認可。我們呼吁法律的客觀性,不能讓弱勢群體在面對法律時感到無助與絕望,更不能讓徇私枉法的現象侵蝕了法律的尊嚴與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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