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涉及知名編劇的“錄音門”事件在網絡上持續發酵,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錄音中涉及的情節若屬實,不僅暴露了娛樂圈某些人法律意識的淡薄,更觸及了法治社會的底線。這一事件已超出娛樂八卦的道德范疇,成為檢驗我們社會法治成色的試金石。這一事件現在網絡上持續發酵,有愈演愈烈之勢,很多細節被網友們一一扒出,有網友就認為涉及到一些事實清楚的違法犯罪之處應該要有人承擔法律責任,不能我們的法治國家如何建立,法治精神如何維護。
國內的娛樂圈確實是需要嚴肅整頓了。實際上,有一些人現在已經目無法治到了為所欲為的地步。這次爆出的知名導演王家衛和著名編劇晴雯的一段錄音中八卦事情根本不值一提,道德的高低本來就有深有淺,不以你的文化閱歷而論斷,只有一個事情必須引起我們的警惕。錄音中,女編劇晴雯自己親口承認自己曾經打過帽子叔叔,而且被帽子叔叔抓了起來,然后居然一個電話就被人給撈了出來。
據網友反應,錄音中所說的事件發生在2024年,秦雯與同伴徐某在上海市進賢路因拍攝帽子執法引發爭執。秦雯誤以為帽子叔叔毆打同伴,上前捶打帽子叔叔,同伴徐某也參與沖突,二人被辣椒水制服后帶至黃埔分局瑞金二路派出所。事后,秦雯丈夫王光利急忙聯系一名高級反黑警察求助無果,最后被一名朋友的小弟到派出所后僅用了兩句話就將其二人帶離,并聲稱已聯系好該派出所所長會妥善處理。
秦雯在錄音中稱自己全程非常淡定,因為他知道有人能撈出自己。她講述這段話的時候充滿了輕蔑,嘲諷帽子叔叔為變態“神經有病”。整個事件中有兩個疑點,首先就是錄音的真實性。這段錄音是繁花劇組的前編劇古二曝光的,他此前指控劇組剽竊劇本,沒有給自己署名,因此放出多段私人對話錄音作為維權證據。繁花劇組曾經聲明譴責他偷錄并加工錄音,但是從來沒有否認過錄音的真實性。
第二個疑點就是秦雯所說的襲警事件的真實性。如果錄音中所述事件全部都是真實的,那么秦雯本人涉嫌襲警,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侵害了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也破壞了公權力的正常行使。刑法中規定涉事人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打電話到警局撈人,涉事警察和中間人涉嫌干預司法程序和濫用職權。同時,執法機關的公正性和法律的公平性是社會信任的基石。這類事件一旦發生發酵,會強烈沖擊公眾的公平正義感,侵蝕大家對法治社會的根基與信心。
如果真有此事,又不加以嚴懲,我想這一點才是危害最大的。如果秦雯在錄音中所說的事件是捏造事實,那么涉事單位和個人也應該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他可能構成誣告陷害罪。還有,即使秦雯私底下散布這類編造的言論,引發了廣泛的負面輿論,損害了執法機關的形象,干擾公共秩序,也構成了行政違法或民事侵權,甚至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總之,這個事情已經引起了公眾的強烈關注,不管怎么說,總要有一方承擔后果。
根據網絡流傳的錄音內容,當事人親口承認曾對執法人員進行毆打,而后通過關系“一個電話就被撈了出來”。倘若這一情節屬實,事件中至少存在三重違法嫌疑:首先是暴力妨害公務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關于妨害公務罪的規定;其次是可能存在干預司法公正、濫用職權的行為;第三是對執法機關公信力的公然挑戰。這些行為不僅侵害了執法人員合法權益,更嚴重侵蝕了社會公平正義的根基。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法律條文清晰明確,任何違法行為都應受到相應制裁。正如法諺所云:“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如果真如錄音所言,違法行為可以憑借人脈關系輕松化解,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將淪為一句空話。
這起事件引發我們深思: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為何仍有人公然炫耀其“法外特權”?這種現象的存在,暴露出個別領域法治意識的缺失和權力監督的漏洞。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任何挑戰法律權威的行為,都是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破壞。
對于這起事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盡快查明事實真相。如果錄音內容屬實,必須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無論涉及誰都應一視同仁;如果內容失實,也應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維護執法機關形象。法治社會的建設,需要每一個個案中的正義積累。正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當前,我們正處于法治建設的關鍵時期。從今年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修訂實施,進一步健全了行政爭議解決機制;《民法典》的深入實施,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在這種背景下,對“錄音門”這類涉及法治底線的事件,必須依法嚴肅處理,向社會傳遞“法律至上”的明確信號。就在昨天,《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法規定,國家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干部教育、社會教育體系。
建設法治中國,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每一起引發關注的案件,都是普法教育的生動教材;每一次對違法行為的依法處理,都是法治信仰的基石。我們期待有關部門對此事件給出權威調查結果,用事實和法律回應公眾關切與期待。只有這樣,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才能筑牢法治社會的堅實根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應只是美好的愿景,而應成為鮮活的現實。維護法治尊嚴,需要執法機關嚴格執法,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監督。唯有如此,才能讓法治陽光普照每個角落,讓“關系文化”無處遁形,也才能真正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莊嚴承諾與和諧社會。(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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