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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干警服務保障2025種子大會暨南繁硅谷論壇 攝影 李珊珊
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本刊記者 劉庭梅 通訊員 徐世超
小種子有大創新,需要大保護。
202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五批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審理的“手撕鳳梨”種植合同案入選。考慮到涉案“手撕鳳梨”種苗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秉持司法為民理念,庭前、庭后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巧妙平衡用種主體與供種主體的利益關系,最終成功促成雙方調解結案。雙方當事人在簽收調解書當日即履行了協議。
近年來,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職能作用,全方位服務保障南繁硅谷建設,為種業創新與發展注入強勁動力,為國家糧食安全筑牢法治根基。
01
規范南繁管理
打擊“非法代繁”行為
2025年5月26日,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在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知識產權特區審判庭公開宣判涉“THD28”玉米植物新品種“非法代繁”侵權案。三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海南省農業農村廳、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育種制種企業等相關單位代表30余人共同旁聽。
到底什么是“非法代繁”?該行為又會帶來哪些危害?
“非法代繁行為是指單位或個人未經品種權人許可,委托他人生產、繁殖授權品種或使用授權品種作為親本生產另一品種的行為,屬于侵權源頭行為。”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審判第一庭庭長沈美萍介紹。
在本案中,原告某種業公司發現被告吉林某種苗公司委托農戶葉某在三亞市崖州區生產其享有品種權的玉米植物新品種“THD28”,遂向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吉林某種苗公司在生產侵權繁殖材料期間有意實施了不簽訂委托代繁合同、不履行備案程序、以現金進行支付等行為,規避侵權調查的主觀意圖明顯,其在某種業公司警告及行政執法人員通知后,不協助調查并毀滅關鍵證據,具有侵害知識產權故意且情節嚴重,依法適用一倍懲罰性賠償,判決吉林某種苗公司賠償某種業公司69萬元。
該案判決明確將“不進行南繁登記備案”作為認定侵權故意的關鍵情節,對規避南繁監管的行為予以嚴厲懲處,有利于維護南繁良好秩序。
近年來,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積極發揮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威懾力,不斷細化裁判規則,保護種業創新成果。
在“早巨荔1號”荔枝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中,該院參照權利人每株果苗權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計算賠償基數,依法支持權利人適用三倍懲罰性賠償的請求,有力地維護了育種者和合法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為種業創新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02
巧用司法鑒定
構建多元技術事實查明機制
種業知識產權案件的技術事實查明極為復雜,既涉及是否為同一品種的鑒定,還涉及是否具有親緣關系以及是否構成實質性派生品種的查明等。法院如何辨別真偽?
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積極打造以技術調查官參與訴訟活動、提供技術咨詢為主,司法鑒定、技術專家咨詢、專家陪審員、專家輔助人等為輔的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2025年,該院聘任第三批技術調查官,技術領域涉及主要農作物、熱帶果樹、遺傳學、植物檢驗測試技術等多個方面。
在“WH818”玉米自交系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中,面對被訴侵權雜交種是否為利用授權品種作為親本生產而來的證明困境,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委托三亞崖州灣分子檢測鑒定中心進行親緣關系鑒定。在鑒定結論認定二者存在親緣關系后,合議庭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將舉證責任轉移至被訴侵權人,在被訴侵權人不能舉證證明被訴侵權雜交種使用的親本繁殖材料來源合法的情況下,判令其承擔不利后果。
該案判決不僅有效降低了品種權人的維權成本,而且有利于規范雜交種生產經營行為,凈化種業市場環境,為種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03
加強協同配合
構建種業大保護格局
今年3月20日,2025種子大會暨南繁硅谷論壇在海南三亞開幕,2000多位種業界代表和國內外嘉賓參會。大會期間,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在展館設立種業知識產權司法服務點,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院長蘇志輝帶領專業法官團隊,為參會企業和嘉賓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據悉,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連續5年為種子大會提供知識產權司法服務,并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針對種子經營門店及生產企業、農戶的專題培訓及普法宣傳活動,提升了種業從業者和農民的法律意識,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為種業的可持續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指出:“健全知識產權領域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銜接機制,推動知識產權領域綜合治理。”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不斷強化與種業監管部門、種業知識產權執法機關的協同配合。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共同申報的種業振興戰略、種業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兩個案例,分別入選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第二批典型案例、海南省第二批優化營商環境示范案例。在辦理前述“THD28”玉米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中,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針對發現的監管漏洞,向三亞市相關部門發出《關于加強南繁活動監管的司法建議書》。相關部門積極采納司法建議,堵塞南繁活動監管漏洞。
“下一步,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將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有力的舉措,守護種業知識產權,助力南繁硅谷建設,護航國家糧食安全,為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蘇志輝表示。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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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20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78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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