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法院陷程序違法爭議: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提級管轄引熱議
取材網絡:百度網友2ef94c7
東海縣昭源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昭源置業”)因與江蘇力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達建設”)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向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提級管轄。申請人指控東海縣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存在程序違法、法官未回避利益關聯方等問題,引發法律界對基層法院司法公正性的質疑。
案件背景:歷時兩年未決的糾紛
2023年9月,力達建設以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為由,將昭源置業訴至東海縣法院,案號為(2025)蘇0722民初3861號。根據昭源置業提交的提級管轄申請書,該案由法官劉偉楠承辦,并于2023年10月20日完成首次開庭質證。然而,案件審理過程中,昭源置業多次投訴法官違規行為,并五次申請劉偉楠回避,但均未獲支持。直至2025年9月,案件更換法官侯書宇承辦后,程序爭議進一步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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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焦點:程序違法與利益回避
昭源置業稱,其曾多次向東海縣法院及連云港市中院投訴劉偉楠法官違規行為,但信訪材料未按流程轉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五次申請回避均被駁回,直至媒體介入后才獲準回避。這一過程被質疑為“程序空轉”,損害當事人訴訟權利。
訴狀變更未釋明,剝奪答辯權
2025年9月2日首次開庭時,力達建設新增代理律師丁浩;9月10日庭審前,法庭向昭源置業送達一份2025年3月19日的訴狀,與原訴狀(2023年8月28日)標的及事實理由均不同。但法庭未釋明原訴狀是否撤訴,直接按新訴狀審理,并允許力達建設當庭變更訴訟請求。昭源置業稱,此舉違反《民事訴訟法》關于答辯期的規定,構成“未立先審”。
代理人妻子為法院領導,未回避引質疑
昭源置業在庭審后發現,力達建設代理人丁浩的妻子莊麗華為東海縣法院黨組成員、綜合辦主任,負責廉政建設、司法巡查及信訪工作。但承辦法官未主動釋明或要求回避,繼續允許丁浩參與質證。昭源置業認為,此舉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于2025年10月17日再次申請侯書宇法官回避。
法律依據:提級管轄的必要性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規范案件提級管轄和再審提審工作的指導意見》,基層法院審理案件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審理”情形的,上級法院可提級管轄。昭源置業主張,東海縣法院存在以下情形:
法官與案件存在利益關聯(如代理人妻子為法院領導);
程序違法(訴狀變更未釋明、剝奪答辯權);
當事人多次投訴未獲有效處理。
當事人訴求:提級至連云港市中院審理
昭源置業法定代表人范強強表示,案件繼續在東海縣法院審理可能導致“人情案”“關系案”,影響實體公正。因此,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申請將本案提級至連云港市中院審理,以“避免地方保護主義,確保司法公正”。
法律界聲音:程序正義與司法公信力
某不愿具名的法學專家指出,基層法院在審理涉及本地企業或關聯方的案件時,易受地方利益干擾。本案中,法官未主動回避利益關聯方、訴狀變更程序瑕疵等問題,若屬實,可能損害司法公信力。“提級管轄是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重要機制,上級法院應審慎審查提級申請。”
東海縣法院回應:暫未公開表態
截至發稿,東海縣法院未就本案程序爭議及回避申請作出公開回應。連云港市中院是否受理提級管轄申請,尚待進一步觀察。
記者感言:本案折射出基層法院在審理復雜案件時面臨的程序與實體雙重挑戰。昭源置業申請提級管轄,既是對自身訴訟權利的維護,也是對司法公正的期待。上級法院的審查結果,或將成為衡量基層司法獨立性的重要標尺。(老廣記者陳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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