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時候,人們之所以認可道理本身的規范性意義,
是因為這種規范性的存在是基于客觀事實所形成的溝通條件,
換句話說,在基于一定素質要求的環境中生存,
講道理是溝通基礎,講道理是解決問題的重要條件,
但如果講道理沒用,或者說講道理的人,
被不講道理的人壓制了,欺辱了,
那么這種情況,往往不是道理本身的問題,
而是“環境”發生了傾向性變化:
俗話說適者生存,
講不講道理,在如今而言,
也要“適”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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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巷尾,吵嚷聲此起彼伏。
走近一看,十有八九,
不過是同一樁事,兩個立場,各執一詞。
誰都不服誰,誰都說自己占理。
可爭著爭著,語言就變了味,
嗓門越來越高,手指越戳越近,
最后干脆動手動腳,不死不休,
這番光景,映襯的便是道理退場,情緒登臺的必然結果。
這時候,規則本該站出來拉架,
可偏偏在這樣的場合,規則也成了“選擇性工具”:
有利時拿來用,不利時一腳踢開。
于是乎,這規則和便和那道理一樣,
看似中立,實則也需要“適者生存”的土壤。
有些矛盾剛冒頭,就有人想搬出規則來厘清是非,
結果發現沒人搭理,為何?
因為一旦照規則辦,輸贏立馬見分曉,
而有些人根本不想面對那個結果。
于是,他們干脆繞過規則,也堵住道理,
只靠著嗓門的力量,臉皮的厚度以及“街頭臟招”,
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先把局面攪渾再說。
更為可悲的是,在某些人眼里,
講道理甚至比罵臟話還“招人煩”
為什么?
因為他們潛意識里覺得,你講道理,就是在占道德高地,
是在“教育”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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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實際上,真正講道理的人,
往往只是想把事情解決掉,
而不是贏一場毫無意義的嘴仗。
可惜,這種善意常常被誤解為軟弱,
甚至被當成可欺的信號。
如此反復,矛盾就這么一步步升級了。
不能談規則,不能講道理,
剩下的就只有情緒上你來我往的對沖,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事態越來越失控,
直到某個權威或第三方被迫介入,
可最后裁定對錯的那個人,
還是會回到最初被拋棄的那套邏輯,
用道理解釋誰錯誰對,
然后用規則衡量誰該承擔什么后果。
乍聽之下,整個過程滋味不足,乏味有余。
但很多時候,世俗之事,
往往就是這般“車轱轆話滾著車轱轆事”,
如同人類從歷史之中唯一學到的教訓,
就是沒學到任何教訓。
反復上演著同樣的人間煙火,
先撕破臉,再請回道理,
先否定規則,再依賴規則。
或許只有在一地雞毛之后,
才肯承認秩序的有效性:
或許這確實很可笑,
但可笑之處,必有可悲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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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講道理沒用,那就讓事實放生說話,
可一個正常人,一個清醒的人,
又怎么真的會不理解講道理的意義呢,
甚至可以說,
正因為講道理這件事常被無知無畏之人無視,
才更顯其珍貴的溝通價值:
在這個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世道,
清醒之人,
注定難以“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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