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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貴州“石縫埋尸案”被害人家屬希望追究嫌犯熊某“強制猥褻罪”和“盜竊罪”的刑事責任,并改判死刑立即執行的訴求被貴州省高院駁回。這起兇案再次引發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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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貴州省黔西市定新鄉慶祝村(現名堡堡寨村)49歲女子王秀珍(化名)清晨扛著鐮刀外出割草時失蹤,家屬與村民搜尋近一個月無果。被害人的兒子不曾想到,在搜尋隊伍中一直“熱心幫忙”,淡定來自己家吃飯的“伯伯”熊某,是殺害母親并將其裸身埋入石縫的真兇。
案發后,熊某用巨石壓尸、焚燒證物,深夜送回被害人物品偽造離家假象,被害人家屬請道士“作法”,嫌犯因封建迷信,異常反應露出破綻。后經警方通過技偵手段鎖定其有重大嫌疑,將其抓獲。
案件經一審、二審,貴州省高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熊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限制減刑,法院認為其供述埋尸地屬于坦白悔罪,量刑予以從寬。檢方曾抗訴,認為其無悔罪表現應判死刑立即執行。據律師介紹,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或將服刑22年至27年之間。被害人家屬不服判決,以法院未認定強制猥褻、盜竊罪名,放大兇手坦白情節為由申請再審,要求判處熊某"死刑立即執行"。
11月3日,大河報《看見》記者從貴州“石縫埋尸案”被害人次子楊舟(化名)處獲悉,此前他們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訴狀》,希望追究嫌犯熊某“強制猥褻罪”和“盜竊罪”的刑事責任,并改判死刑立即執行的訴求。11月1日,他收到代理律師信息稱,該請求被貴州省高院駁回。
轉自: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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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這一條款在刑法上被稱為“坦白從寬”制度,它是“坦白從寬”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中的直接體現。
坦白的構成要件包括:
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這意味著犯罪嫌疑人必須實事求是地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不能避重就輕或歪曲客觀真相。既包括自己實施的犯罪事實,也包括自己組織、指揮、教唆、幫助的犯罪事實。在共同犯罪中,還需包括所知悉的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實。供述的事實足以證明行為構成犯罪并直接影響定罪量刑的基本事實和情節。
坦白與自首的關鍵區別在于:坦白是被動歸案,而自首是自動投案;坦白供述的是同種罪行,而特別自首供述的是不同種罪行。
因此,坦白從寬的幅度原則上要小于自首從寬。
法律意義上的“坦白”不考察動機。無論是出于悔過自新,還是懾于法律威嚴,只要如實供述,就可能構成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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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某的行為是否構成坦白?
從法律形式上看,熊某的行為符合坦白的構成要件。
他被動歸案后,最終如實交代了殺害王秀珍及埋尸地點的主要犯罪事實。這種供述幫助公安機關找到了尸體,完成了證據鏈的關鍵一環。
法律不探究坦白動機。無論熊某是出于真心悔罪,還是因道士的話語產生封建迷信恐懼,都不影響坦白的成立。只要在偵查階段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就具備了坦白的形式要件。
▌法院為何對猥褻行為不予認定?
刑事訴訟遵循“疑罪從無” 原則,定罪需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
本案中,除熊某本人供述外,缺乏其他直接證據證實強制猥褻行為實際發生。在無法形成完整證據鏈證明猥褻行為的情況下,法院依法不予認定猥褻罪。
▌坦白是否必須從寬?
“可以”從寬不是“應當”從寬,這意味著法官擁有自由裁量權。
對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尤其是作案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的犯罪,即使具備坦白情節,根據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也可以不予從寬處罰。
熊某的犯罪行為具有多種從重情節:
手段殘忍:用尼龍繩勒頸30分鐘,后用153斤巨石壓尸。
情節惡劣:作案后混入搜救隊,不斷誤導搜救方向。
毫無悔意:在搜尋過程中表現“熱心”,實為打探案件進展。
這些因素都應當成為法官衡量是否從寬的重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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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女子反抗猥褻被害案,揭示了法律形式判斷與實質正義之間可能存在的張力。法律不探究坦白背后的動機,但法官有權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衡量從寬的適當性。
在惡劣刑事案件中,即使行為人因迷信而坦白,符合法定坦白形式要件,司法機關也完全有權依據案件整體情況,決定不予從輕處罰。
這并非對坦白制度的否定,而是對刑法公正性的堅守——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相匹配。
法律鼓勵真誠悔過,但不會縱容偽裝的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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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刑事,行政征拆,爭議解決與訴訟
▌執業領域
?刑事領域
李蘇燏律師專攻刑事辯護及刑事風險預防領域。處理的案件類型廣泛,包括尋釁滋事、強奸、盜竊、聚眾斗毆、非法經營、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組織賣淫等各類刑事案件。其對刑事案件的全流程法律應對策略具有深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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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某涉嫌非法狩獵的案件審理過程中,通過對刑事案件證據鏈條的嚴格審查,并結合案件的具體事實,成功爭取到了對被告的罪輕認定,從而使得刑期得以減少六個月。
▌在某市一建、二建、四建與藍光圣源房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系列案件中,作為一建、二建、四建的代理人,在藍光發展暴雷之際,通過及時的財產查控保全近百萬財產,實現工程款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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