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體育博主李平康發文稱前職業球員戴琳拖欠山東泰山球迷錢款,至今未能支付完畢一事引發廣泛關注,在索要欠款期間該球迷還被戴琳多次言語辱罵。如今涉事球迷因肝病仍在醫院接受治療,急需用錢支付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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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琳
據紅星新聞報道,12月9日,李平康說,今年9月29日,這位球迷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找到了他,講述了戴琳拖欠錢款不還的事情。“他當時肝硬化比較嚴重,已到肝腹水的程度,確實非常危重,我也覺得確實挺可憐的。”
這名球迷向李平康提供了自己的病歷、診斷書、戴琳本人簽字的7萬塊錢欠條以及兩人之間的部分聊天記錄。隨后,李平康在微博上將此事以不點名的方式曝光,戴琳注意到該微博后,隨即聯系上欠錢的球迷,許諾如果刪除微博就會還錢。李平康表示秉著幫助人的態度,在球迷的要求下他暫時將當時的微博刪除,戴琳也確實還了一部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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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康與球迷的聊天記錄
“這是第一次,當時戴琳也是許諾了一個分期還款計劃,其實周期挺長的,但是過了大概一個月,這個球迷又找到我,戴琳沒有完全兌現他的諾言還款。”李平康說,這個球迷病情惡化,確實需要錢,他又第二次發了微博。隨后戴琳再次找到該球迷,進行言語辱罵,并表示再繼續發微博將一分錢也不還。隨后戴琳又再次還款4000元,要求刪除微博。“因為這錢夠他做一個小手術了,在戴琳的進一步恐嚇下,球迷說想讓我給刪掉,我就隱藏了微博。”
但是就在前幾天,該球迷有過一次生命危險的搶救,并且還款的情況讓他確實很不滿意,戴琳也一再地表示自己沒錢還款。“所以現在這個球迷也是走投無路了。”李平康介紹,他和蘭迪律師事務所的張冰律師再次制定了一個還款計劃,張冰律師也免費地為這名球迷做法律援助代理。張冰律師介紹,目前他已獲得該球迷的授權幫助討要欠款,但聯系不到戴琳。
該名球迷的出院診斷顯示,其患有慢加急性肝衰竭、酒精性肝硬化、低蛋白血癥等疾病,該球迷提供的還款記錄顯示,目前戴琳僅還款3.4萬余元,還款金額最高的為1萬元,最低的為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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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系到李平康,據其介紹,球迷目前正在醫院,“接下來肯定是繼續通過網絡上的曝光,看戴琳能不能還錢,另一方面張冰律師也在征集更多被戴琳欠錢的債權人信息,想通過一種集體報案的方式。”
李平康介紹,自己曾兩次幫助涉事球迷發微博,“戴琳其實反應還是很迅速的。”李平康介紹,戴琳會在自己發博后及時聯系到球迷,或求或恐嚇,要求刪除微博。
李平康透露,昨天涉事球迷告訴自己要做一個治療,先睡了,“到目前為止,沒有和我們再聯系。”
張冰律師告訴瀟湘晨報記者,戴琳目前不接陌生電話,張冰介紹,當事球迷因為身體原因,大部分時間都在休息,“實際上這種情況委托手續都很難完成,只能等他病情好轉一點。”
在李平康微博展示的一段球迷與戴琳的聊天記錄中,戴琳曾發語音表示“你不用這么威脅我……”而在這段記錄之前,球迷說“最晚不到明晚,過了明天咱倆一塊”,疑似說了令戴琳感覺到被威脅的言論,但具體內容是什么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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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琳與球迷的聊天記錄
戴琳的行為是否構成違法?被欠款球迷應該如何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對此,記者咨詢了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
付建認為戴琳出具欠條形成合法民間借貸關系后,未足額還款屬于民事違約,加之他此前已因28萬元欠款成為失信被執行人,若本次糾紛經判決后仍拒不還款,可能面臨更嚴厲的強制執行措施,情節嚴重時還可能觸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其多次言語辱罵病危球迷的行為,屬于公然侮辱他人。若該辱罵的聊天記錄等證據能證實情節,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不過目前該辱罵行為未造成嚴重社會后果,暫不構成侮辱罪這類刑事犯罪。
付建建議,球迷應當保存欠條、催款記錄等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法院凍結戴琳銀行賬戶、查封財產,防止其轉移資產,也可配合參與集體報案或共同提起訴訟。
瀟湘晨報記者朱天翔 武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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