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寧波晚報
家人們誰懂啊!
現在想看場熱門演唱會真的太難了!
滿心歡喜想赴一場青春之約,
沒想到卻中了“假票務”的套路!
警惕票務騙局,專坑追星黨!
小鈺(化名)是一名追星族,常常在社交平臺上關注自己偶像的演出資訊。2025年7月,小鈺在某社交平臺帖子下刷到一條留言,稱其通過票務買到了門票。苦于搶不到演唱會門票,將信將疑的小鈺就私信問對方:“出票了嗎?在哪里買的呀?”這位“熱心網友”發來了一個票務的微信號,并且繪聲繪色地分享了自己搶票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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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熱心網友”的介紹下,小鈺加上了“票務”的微信號,并詢問了演唱會的票價、中率等信息。票務回復稱“看臺1500、內場2400,還能接一單,不中全額退”。面對陌生的票務,小鈺一時也陷入猶疑。但是,在看到票務信誓旦旦地承諾“包靠譜,搶票不搶人”,以及票務朋友圈頻繁更新的開票信息和客返圖后,小鈺決定“賭一把”,將省吃儉用攢下的2400元轉到了票務提供的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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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后,小鈺等來的不是心心念念的門票,而是票務失聯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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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熊某主動向余姚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原來,所謂的“熱心網友”和“票務”全都是熊某假扮,熊某根本沒有任何購買門票的渠道,收取的門票費用均被用于個人開銷。
2025年10月,公安機關將熊某詐騙案移送至余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經審查認定,2025年7月期間,熊某通過在社交平臺發布帖子或者在他人帖子下留言的方式,散布虛假的代購演唱會門票信息,共計詐騙了14名被害人,金額合計1.9萬余元。熊某向檢察官坦言,自己也是追星族,因為法律意識淡薄,被金錢蒙蔽了雙眼,犯下大錯,現在非常后悔。案發后,熊某已賠償了被害人全部損失。
2025年11月,余姚市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熊某提起公訴,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及量刑建議,判處熊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
檢察官提醒
理性追星,謹防詐騙。非正規渠道購票有風險,購票請認準官方渠道。如遭詐騙,第一時間留存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證據,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 余姚日報 余姚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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