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元解紛】
飯店后院寵物狗咬傷孩童惹糾紛
法院+社區聯動調解促和諧

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聯合基層社區成功調解一起因狗咬傷孩童的鄰里糾紛,收到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社會效果。
01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11日19時許,易某和岳某帶兒子小易一同在某飯店吃飯。期間,小易因貪玩跑到飯店后院玩耍,被鄰家李某飼養的小狗咬傷。小易當即被送往醫院接種了狂犬疫苗。易某一家因與狗主人李某協商未果,導致矛盾激化,小易遂訴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醫療費1,693元。與此同時,李某向法院申請追加某飯店為被告。
02
聯動調解
在該案庭審過程中,三方在責任劃分上存在較大爭議,小易的法定代理人岳某認為小孩在某飯店就餐期間,無故被李某飼養的狗咬傷,嚴重影響小孩的身心健康,李某與某飯店應賠償相應的損失。李某認為其飼養的狗被拴在雜屋中,無法跑出雜屋,小孩的父母放任小孩進入其雜屋沒有盡到監護義務,其自身應承擔責任,某飯店明知其家中飼養小狗而未盡到提示、警示義務,亦應承擔責任。某飯店則認為小孩并非在飯店內被咬傷,李某作為飼養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小孩的父母也未盡到監護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該案件承辦人王雪鋒法官考慮到案件標的小,遂當庭組織調解,并分別對三方進行釋法說理。李某當庭表示愿意賠償小易300元,某飯店愿意在免除小易一家餐費的前提下另賠償500元,而小易的法定代理人岳某則僅同意抵扣餐費一項,因而調解未成。
王雪鋒法官團隊在庭審結束后來到飯店所在地的社區,經社區工作人員介紹,李某與某飯店因此次糾紛導致鄰里關系十分緊張,而李某夫婦常年疾病纏身,家庭確實困難。了解情況后,法官認為一紙判決無法真正撫平當事人的心結,于是再次決定聯合社區來打破調解僵局。最終,經法院、社區多次聯合溝通協調,小易的父母同意李某與某飯店在庭審中提出的調解方案,在社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小易的法定代理人岳某拿到了賠償款共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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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典型意義
本案的成功調解是赫山區法院深化社會基層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一個生動縮影。本案承辦法官王雪鋒表示:“通過法院+社區聯動,我們將法律的剛性與社區調解的柔性相結合,不僅高效解決了賠償問題,更重要的是彌合了人際關系裂痕,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來源: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官網
三審:李 杏
二審:皮宣文
一審:李鑫航
供稿:郭鳳郡
2025年第177期之一
總第18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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