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端午賜禮的反常之處
《紅樓夢》第 28 回的端午賜禮,歷來被視為元妃支持金玉良緣的鐵證。原文載:“林黛玉的禮物只有扇子和手串,跟三春相同;薛寶釵與賈寶玉則額外獲贈鳳尾羅、芙蓉簟”。鳳尾羅為華美衾被,芙蓉簟是精致涼席,二者皆屬貼身用物,暗含 “同床共枕” 的隱喻,遂成 “元妃指婚” 說的核心依據。
早在第 18 回元妃省親,作者便詳盡鋪陳了首次賜禮的禮法秩序:“賈母的禮物為金玉如意各一柄,沉香拐一只,伽楠珠一串;邢夫人、王夫人次之,皆為金玉玩器四件;薛姨媽同邢夫人規格;薛寶釵、林黛玉、賈寶玉則同為‘上等宮扇兩柄,紅麝香珠二串,鳳尾羅二端,芙蓉簟一領’”。脂批于此點明:“按禮按法,一絲不亂,足見妃之賢明”。作為深諳宮廷禮法與家族規矩的皇妃,元妃首次賜禮嚴格遵循 “尊卑有序、平輩均等” 原則,釵、黛、寶玉待遇毫無二致。為何短短數月后的端午,便突然打破常規,以 “額外賞賜” 的方式隱晦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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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元妃果真有意促成金玉良緣,省親之時正是權勢鼎盛之際,彼時直接賜下 “定親信物” 更具權威性,何必等到端午以 “添物” 這種模糊方式暗示?更何況,元妃的命運與王子騰、賈雨村緊密綁定,第 4 回 “護官符” 明言 “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四大家族一榮俱榮。若元妃欲借聯姻鞏固家族利益,省親時的公開指婚遠比端午賜禮更能達成目的,這種 “舍近求遠” 的行為,于理不通。
二、鳳尾羅與芙蓉簟的專屬指向
作者在《紅樓夢》中慣用 “一物喻人” 的筆法,鳳尾羅與芙蓉簟的命名絕非偶然,其真正指向實為林黛玉。
先看 “鳳尾羅”。第 26 回賈寶玉探訪瀟湘館,所見景象是 “鳳尾森森,龍吟細細”,脂批注解:“鳳尾森森,指竹也。瀟湘館多竹,故以此狀之”。宋代方岳《竹》詩有 “鳳尾森森半已舒”,恰與瀟湘館的竹景呼應。更關鍵的是,瀟湘館的匾額為 “有鳳來儀”,元妃省親時曾以此為題賦詩,“有鳳來儀” 既指鳳凰棲于竹下的祥瑞,暗合林黛玉 “絳珠仙草” 的仙者身份,又與 “鳳尾” 形成文字閉環。此外,瀟湘館的竹種恰有 “鳳尾竹”,其形態與 “鳳尾羅” 的 “鳳尾” 形成視覺關聯。元妃賜禮出現 “鳳尾羅”,距第 26 回 “鳳尾森森” 僅隔兩回,這種密集的文字呼應,絕非巧合,而是作者埋下的身份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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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 “芙蓉簟”。第 63 回 “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林黛玉抽到的花簽是 “芙蓉”,眾人笑道:“除了他,別人不配作芙蓉”。第 78 回賈寶玉祭奠晴雯,作《芙蓉女兒誄》,脂批直言:“雖誄晴雯,實誄黛玉也”,并點明 “晴有林風,襲乃釵副”,晴雯作為林黛玉的 “分身”,其芙蓉花神的身份實則映射林黛玉。更重要的是,“芙蓉” 在傳統文化中分為木芙蓉與水芙蓉,水芙蓉即荷花,暗合林黛玉 “質本潔來還潔去” 的品性;而 “簟” 為臥具,與林黛玉的閨閣生活直接相關。反觀薛寶釵,其花簽為 “牡丹”,象征 “富貴閑人”,與芙蓉無任何關聯。
三、史湘云送禮的鏡像印證
《紅樓夢》常以 “正犯法” 構建情節關聯,即通過相似情節的重復上演,揭示不同場景下的真相。元妃端午賜禮的 “傳錯” 疑云,恰好與第 31 回史湘云送禮的情節形成鏡像互補。
第 31 回史湘云重返賈府,親自帶來給丫鬟們的禮物,林黛玉打趣道:“你前兒打發人來給我們送東西,怎么不一同送來,還分兩趟,也忒糊涂了”。史湘云正色回應:“前兒的是給主子小姐們的,自然不差;這些是給丫鬟們的,怕別人記混了,送錯了倒是麻煩,所以我親自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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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將元妃比作 “主子”,賈府便是 “下人”,元妃賜禮由太監轉交,恰如史湘云最初 “派人送主子禮物”;而史湘云 “怕傳錯” 親自送丫鬟禮物,反照出元妃賜禮中 “太監轉交” 的風險 。 正因為是 “下人轉交”,才可能出現 “傳錯” 或 “掉包”。這種情節上的兩兩相對,在《紅樓夢》中屢見不鮮:元妃省親與襲人探母、寶玉贈北靜王手串與贈蔣玉菡汗巾、晴雯撕扇與黛玉葬花,皆是 “正犯法” 的運用。史湘云送禮的 “防錯”,實則暗示了元妃賜禮的 “出錯”,二者形成邏輯閉環,證明 “傳錯” 并非賈寶玉的隨口猜測,而是作者通過結構互文給出的答案。
四、清虛觀打醮的反制布局
端午賜禮的 “錯置”,本質是賈府內部木石前盟與金玉良緣兩派的權力交鋒,而賈母在清虛觀打醮的一系列操作,正是對 “禮物掉包” 的公開反制。
第 29 回元妃下令 “五月初一至初三,往清虛觀打平安醮”,賈母 “遂帶了王夫人、薛姨媽及寶玉、黛玉等眾人前往”。清虛觀的張道士身份特殊,是 “榮國公的替身,曾受皇帝冊封,掌管天下道教事務”,實為賈母的核心心腹。此次打醮,賈母與張道士聯手上演了一場 “破金玉、立木石” 的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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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道士先是借 “換通靈寶玉” 之機,獻上 “一盤金玉珠寶”,賈母卻從中精準挑出金麒麟,笑道:“這件東西,好像我看見誰家的孩子也戴著一個”。要知道,通靈寶玉是賈寶玉的 “命根子”,前 80 回中除寶玉自擲外從未離身,賈母卻允許張道士借走,且在數十件珠寶中一眼選中金麒麟,其刻意為之的痕跡極為明顯。金麒麟本是史湘云的飾物,賈母此舉意在宣告:“金玉良緣并非薛家專屬,賈府亦有‘金’,聯姻之事當由我做主”。隨后,賈母當著眾人的面直言:“我這孫子孫女,乃是一對小冤家”,直接將寶黛的關系公開定性為 “天生一對”,脂批于此點明:“賈母此言,一錘定音,破盡金玉之論”。
五、鴛鴦拒婚中的隱性不滿
賈母對 “禮物掉包” 的怨恨,最終在第 46 回 “鴛鴦女誓絕鴛鴦偶” 中徹底爆發。賈赦欲強娶鴛鴦為妾,賈母得知后勃然大怒,當眾責罵王夫人:“你們原來都是哄我的!外頭孝敬,暗地里盤算我。有好東西也來要,有好人也來要,剩了這么個毛丫頭,你們也要來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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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看,王夫人與賈赦娶妾無關,賈母的責罵似乎 “遷怒”,實則是積怨已久的爆發。此前,第 34 回襲人投靠王夫人,被收為 “心腹”,賈母雖有察覺卻未深究;但端午賜禮的 “掉包”,觸及了賈母的核心底線 —— 寶黛的木石前盟。王夫人作為金玉良緣的核心支持者,其兄王子騰是元妃的政治靠山,薛姨媽又是其親妹子,此次 “掉包” 極可能是王夫人與薛家聯手操作,意在借元妃之名施壓賈母。賈母雖未當場發作,卻將這筆賬記在心中,鴛鴦拒婚不過是導火索,其責罵的真正對象,是王夫人暗中拆散寶黛姻緣的行為。脂批于此點破:“賈母之怒,非為鴛鴦,實為木石之盟被算計也”。
六、元妃與袁崇煥的命運同構
從 “真事隱” 的角度看,元妃的形象暗合明末將領袁崇煥,而端午賜禮的 “懸案”,恰與袁崇煥的歷史爭議形成互文。第 86 回賈母為元妃批八字,點明其 “生于甲申年”,而袁崇煥亦為甲申年生人;元妃判畫中的 “弓弩” 暗合戰爭,“香櫞” 指向南方,與袁崇煥鎮守遼東的經歷呼應。袁崇煥因皇太極的反間計被崇禎帝處死,其 “通敵” 罪名至今存疑,正如元妃的端午賜禮,表面看似支持金玉良緣,實則真相被 “掉包” 所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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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過這種影射,暗示賈府的命運與明朝的覆滅相似,內部的權力斗爭如同明末的黨爭,最終導致 “忽喇喇似大廈傾”。而元妃作為連接宮廷與賈府的關鍵人物,其賜禮的 “錯置” 不僅是家族內部的聯姻博弈,更隱喻著皇權之下的迷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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