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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中訪網
審核|李曉燕
爛尾樓治理一直是房地產市場風險化解的核心痛點,關乎數萬家庭的居住權益與社會穩定。近日,廣州黃埔區率先打破傳統保交樓路徑,將原本用于舊改拆遷安置的房票制度延伸至爛尾樓處置領域,向升龍·學府上城、實地常春藤等停工項目業主發放保交樓房票,通過“等價置換”對接區內“房源超市”房源,為保交樓工作開辟全新解題思路。這一模式既盤活了存量閑置房源,又緩解了業主住房焦慮,但其資金兌付邏輯與復制推廣條件,仍需結合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進一步探索。
此次黃埔區推出的保交樓房票,核心突破在于跳出“單盤盤活”的舊框架,將爛尾樓業主的交付訴求與區域內優質存量房源對接。首張保交樓房票已由升龍·學府上城業主成功使用,票面價值300.4萬元,直接兌換黃埔區仕林苑一套約113平方米的新住宅,全程遵循“等價置換”原則——房票金額等同于業主此前支付的房屋總價(含首付及已還貸款本息),可全額抵扣“房源超市”房產價款,多余部分不退還,不足部分由業主補足差價。
據了解,此次納入房票置換范圍的升龍·學府上城與實地常春藤,均為黃埔區大型住宅項目,停工根源均指向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升龍·學府上城2021年開盤均價3萬-3.1萬元/平方米,大戶型單價最高達3.6萬元/平方米,業主購房半年后便遭遇項目停工,即便監管部門多次警示通報,工程進度仍未達標;實地常春藤分多期開發,開發商實地集團2021年起陷入現金流緊張,部分樓棟逾期交付,其中5期5棟、6棟至今仍處于在建狀態。
針對兩大項目的困境,黃埔區政府于今年7月推出房票解決方案,明確符合條件的業主可獲得專屬房票,需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房源超市”內房源選購。知情人士透露,此次共有近200位業主可享受該政策,“房源超市”涵蓋仕林苑、科創新世代、合生中央城等10余個項目,開發商以黃埔區區屬國企為主,部分優質民企項目參與,確保房源交付能力與品質保障,從源頭降低業主置換后的居住風險。
在當前房地產市場新房銷售下滑、房企資金承壓、保交樓任務艱巨的背景下,黃埔區保交樓房票模式的創新價值的凸顯,實現了“多方共贏”的階段性成效。
對爛尾樓業主而言,房票模式直接破解了“住房難入住、房貸仍要還、房租額外付”的三重困境。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指出,爛尾樓業主長期受困于住房空置、子女入學受阻等問題,同時承擔房貸與房租雙重經濟壓力,不確定性帶來的生活困擾遠超資金損失。房票模式讓業主無需漫長等待爛尾樓盤活,可通過等價置換快速選購合規房源,盡早完成網簽入住,既安撫了業主情緒,又切實降低了經濟損失與時間成本。廣東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宇嘉也表示,相較于被動等待項目重整,房票為業主提供了更主動的選擇,最大程度消除了交付擔憂,提升了居住需求的兌現效率。
對房地產市場而言,該模式實現了存量房源盤活與保交樓任務的雙向賦能。當前不少國企開發項目因市場低迷面臨去化壓力,尤其是早年拿地的舊規地塊,價值損耗導致銷售難度增加。房票模式將爛尾樓業主的購房需求精準導流至這類合規項目,既幫助國企加速去化、回籠資金,又通過“以銷促交”鞏固保交樓成果,形成市場良性循環。李宇嘉分析,這種“存量盤活+保交樓”的結合,跳出了傳統保交樓僅聚焦單項目資金籌措的局限,以市場化手段優化資源配置,提升了整體交付效率。
對地方政府而言,房票模式是落實“一樓一策”保交樓要求的具體實踐。今年10月,住房城鄉建設部明確提出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進保交樓分類處置,壓實地方政府、房企、金融機構各方責任。黃埔區通過房票模式,既履行了屬地監管責任,又避免了政府直接資金兜底的壓力,依托司法保全開發商資產、整合區內優質房源等手段,推動爛尾樓問題高效處置,為地方治理房地產風險提供了可參考的實操路徑。
盡管黃埔區房票模式成效初顯,但業內普遍認為,該模式的復制推廣并非易事,需破解資金兌付不確定性、責任主體壓實等核心難題,仍需堅持“一項目一策”的靈活原則。
資金兌付能力是房票模式可持續的核心前提,也是當前最大爭議點。與舊改房票有專項借款支持不同,黃埔區保交樓房票的兌付資金最終仍需依賴原開發商——政府通過聯合司法部門對開發商資產進行訴訟保全,后續通過資產盤活、變賣變現籌措資金,用于支付房票兌換款項。但嚴躍進指出,當前多數陷入停工的房企均存在資不抵債問題,資產盤活周期長、變現難度大,若資金回籠不及預期,可能導致房票兌付延遲甚至違約,直接影響模式公信力,進而限制其推廣范圍。
地方政府的擔保兜底意愿與能力,直接決定企業參與“房源超市”的積極性。李宇嘉表示,國企樓盤愿意接收房票,核心在于信任政府對資金兌付的協調能力,若地方政府無法為房票兌付提供隱性擔保或兜底承諾,企業可能因擔心資金回籠風險拒絕參與,導致“房源超市”供給不足,模式難以落地。而不同城市的財政實力、國企資源儲備差異較大,部分三四線城市財政壓力大、優質存量房源少,難以復制黃埔區的資源整合能力,進一步壓縮了模式推廣空間。
此外,房企主體責任的壓實仍是保交樓的根本要求。李宇嘉強調,房票模式是爛尾樓處置的“權宜之策”,而非“免責之策”,最終仍需落實開發商及其實控人的全部責任,倒逼其通過變賣資產、引入戰略投資者等方式籌措資金,確保房票兌付與項目后續處置,避免房企“金蟬脫殼”逃避責任。若過度依賴房票模式轉移矛盾,可能弱化房企保交樓主體意識,反而加劇房地產市場風險。
業內人士建議,后續推廣房票模式需把握三大核心:一是強化資金監管,通過設立專項監管賬戶、加快開發商資產處置進度等方式,保障房票兌付資金安全;二是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結合地方財政實力、存量房源情況、房企資產狀況等因素,避免“一刀切”推廣;三是持續壓實各方責任,政府做好統籌協調與司法保障,房企履行資產變現與兌付義務,金融機構配合做好貸款調整等支持,形成保交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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