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臨港公安發布“小案偵防”月報,公布12月份查破的6起盜竊案件:
2025年11月24日12時許,朱蘆派出所接報警稱停放在厲家寨高鐵站南側公交站的摩托車丟失,損失價值約800元。
朱蘆派出所在小案偵防專班的配合下,經多種偵查手段確定違法行為人厲某明,厲某明到案后對盜竊行為供認不諱。現違法行為人厲某明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2025年12月3日,團林派出所查處一起盜竊案 ,抓獲違法行為人孫某彬、吳某濤。
經查,2024年11月29日晚上,吳某濤和孫某彬使用孫某彬的翻斗車,盜竊某公司競拍所得的4車瀝青銑刨料。現違法行為人孫某彬、吳某濤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2025年12月16日13時38分,坪上派出所接報警稱坪上鎮金龍河北區某超市錢被偷。到場了解系超市內現金被盜5000余元。
經調查取證,2025年12月17日10時許,坪上派出所民警在金龍河社區將崔某月抓獲,崔某月對盜竊行為供認不諱,現犯罪嫌疑人崔某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5年12月16日,坪上派出所接報警稱某公司內電纜被盜20米,損失價值1000余元。
經研判分析確定嫌疑人為王某翔,王某翔到案后對盜竊行為供認不諱,現犯罪嫌疑人王某翔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5年12月17日,治安管理大隊在警務站執勤時快速處置一起盜竊車輛警情,現場抓獲一名盜竊嫌疑人。
當日19時30分許,警務站執勤人員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廣場附近發現可疑人員正在實施竊車行為。接警后,執勤人員迅速到達現場,發現一名群眾正與竊車人員纏斗,隊員們果斷出擊,迅速將嫌疑人制服控制。隨后,對現場進行初步勘查,固定相關證據,待坪上派出所趕到后將人員、證據移交作進一步審查。
2025年12月17日23時許,朱蘆派出所接報警稱轄區某手機專賣店被盜,窗戶玻璃被砸碎。朱蘆派出所在小案偵防專班的配合下,確定違法行為人王某權、李某朔。
經查,2025年12月17日23時許,王某權與李某朔使用錘子將手機專賣店店鋪窗戶砸碎進入店內欲實施盜竊,因被他人發現逃離。現違法行為人王某權、李某朔均已被依法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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