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之便偽造訂單、私自挪用公司貨物,銷售總監王某將職權淪為謀私工具,一時貪婪終食惡果。近日,經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責令退賠被害單位17萬余元。
2022年9月,王某入職深圳市A公司,擔任銷售總監一職,主要負責公司生產的投影儀顯示屏銷售工作。2023年1月至2月,王某與B公司洽談業務,對方有意訂購1萬個顯示屏,后B公司因轉型升級等原因取消了與A公司的訂單,但王某并未將這一情況反饋給公司老板,A公司依然生產了這批貨物。
生產完成后,王某以送貨給B公司的名義將這批貨物從公司拉走,本想自找銷路,不料路遇一位債主,就將這批貨物抵償了自己的債務。回到公司后,為掩蓋事實,王某在送貨單上隨意編造了一個“李某”的名字作為收貨人簽字,讓老板誤以為訂單已完成。
2023年4月,到了約定的收款日期,A公司仍未收到貨款,老板要求王某和他一起前往B公司核實。至此,王某偽造訂單、私自挪用公司貨物的事實就此敗露,涉案金額17萬余元。
公安機關接被害單位報案后展開偵查。2024年4月,王某經電話傳喚自行到案接受調查并自首,自愿認罪認罰。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職務侵占罪。2025年8月26日,寶安區檢察院依法對王某提起公訴。
來源:正義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