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姐弟3人給母親掃墓歸來,本來已經夠傷心了,還遭客運站員工辱罵,雙方打了起來。”近日,王先生質疑道,“對方罵人在先,我們咋也被行拘罰款?”
反映——
自稱遭客運站員工辱罵后還擊
今年41歲的王先生老家在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黑石鎮農村,目前居住在磐石市城區,在當地開出租車。
近日,他致電華商報大風新聞熱線029-88880000反映稱,2025年9月初,他和居住在磐石市城區的弟弟一起送姐姐到磐石市客運站,“我姐打算乘車回吉林市區,我們因口角遭該站工作人員辱罵,后來雙方打了起來。”
他說,打架時他被車站7人圍著,他的肋骨被打斷,報警后只有4人受到處理。
王先生認為,“我們明明是正當防衛,最終被認定為互毆。我們姐弟3人和對方4人都被行拘處理,希望公平處理。”
他所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進行了調查。
掃墓——
兄弟倆陪姐姐給母親上墳后,送她到客運站乘車
王先生介紹說,2023年母親因病去世后安葬在農村老家,2025年8月下旬的一天,他和姐姐以及弟弟相約去給母親掃墓。
“我姐住在吉林市區,離磐石市大約有140公里。”王先生稱,2025年9月1日晚上,姐姐到他家住了一晚,9月2日早上,他開車載姐姐和弟弟到鄉下給母親掃墓,“我岳母居住在我們農村老家,她給我姐送了大約80斤蔬菜,用一個編織口袋裝著。”
掃墓歸來,姐弟3人在磐石市城區吃完午飯,王先生開車與弟弟一起送姐姐到磐石市客運站乘車,“我們是到車站買的票,票價36元,當天下午3:30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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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客運站
王先生所稱的客運站,全稱是磐石市隆達客運有限公司,企查查顯示,該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2013年3月18日成立。
打架——
未購票送蔬菜進站起爭執,男子自稱遭辱罵后還手
王先生回憶說,那袋蔬菜太重,姐姐根本提不起,他和弟弟抬著打算幫她送到車上,“當時我問了安檢員是否要安檢,他說不用,直接進去,我和弟弟抬著蔬菜經過檢票口時,發現那里沒有檢票員,當時心想放好蔬菜馬上出來,于是徑直朝姐姐要乘的那輛客車走去,我姐帶著弟弟6歲的兒子走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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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
“當我們快要到達那輛車跟前時,一名負責檢票的工作人員沖過來,他說我們沒有買票不能進去,我們解釋是送站的,馬上就出來,他說送站的也要買票,但我們事前根本不知情。我給他說,我們可以馬上出去,想請他幫我姐把那袋蔬菜送到車上,他回應說自己沒有那個義務。”
王先生稱,見他和弟弟繼續朝那輛車走去,檢票員沖上來抓住他弟弟的衣服往外拽,“我弟弟擋了一下,他又第二次抓他衣服,我姐見狀,便叫我們先出去。”
王先生說,他們放下那袋菜朝檢票口折回,打算通過那里回到候車廳再出去,這時雙方發生口角,“那名檢票員罵臟話,我姐聽到后用隨身攜帶的雙肩包打他,被他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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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站候車廳打架現場(紅圈處)
王先生提供的一段36秒監控視頻顯示,候車廳一側便是檢票口,幾名男女扭打在一起。
王先生解釋說,當時他剛從檢票口折回來到候車廳,一名領導模樣的男子又與他發生口角,“雙方打起來后,他一腳踢在我肚子上,還朝我頭部打了一拳,隨即多人上前圍毆我,我被迫還擊,與此同時,我姐和弟弟還與他們打在一起,事后仔細回憶當時共有7人圍著我。”
處罰——
客運站站長上前沖撞引發打架行為
事后,王先生感到身體右側疼痛不已,“我懷疑受傷了,我和車站方面都報了警。”
接警后,附近派出所民警趕到展開調查,并將相關涉事人員帶回派出所作筆錄,民警叫王先生打車去磐石市醫院檢查。
該醫院給王先生出具的一份門診病歷顯示,主訴外傷后頭痛、頭暈,胸部疼痛,周身多處疼痛30分鐘,“30分鐘前被人打傷。”初步診斷頭、頸部外傷,胸部外傷、腹部外傷、腰部外傷、左前壁軟組織挫傷。
王先生的一份CT檢查報告單顯示,他右10前肋骨骨折。
“我住院13天,我弟弟住院3天,我倆花掉醫藥費16000余元,至今無人過問。”王先生說,幸好姐姐沒有被打傷。
王先生說,住院第二天,磐石市交通運輸局相關人士和客運站負責人提著水果看望他,“他們希望私了,我拒絕了,我們希望公平公正處理此事。”
2025年12月1日,磐石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稱,事發當天下午3:20,該客運站檢票負責人為張某,負責磐石市發往吉林市的客車檢票工作,當時王先生兄弟倆在無票情況下幫姐姐王女士將物品通過檢票口送至發車區,張某對他倆進行阻攔告知,但未向他們提供幫助服務,雙方溝通無果,王先生兄弟倆未經允許進入發車區后,與張某發生互相辱罵行為,王女士聽到張某辱罵弟弟遂打張某,客運站站長王某偉來到現場,與王先生發生爭吵、辱罵,后來上前沖撞引發打架行為,還與另兩名員工一起毆打王先生,被拉開后王先生舉起垃圾桶向王某偉砸去,被躲開。
該調查還顯示,當時參與打架的車站一方,除站長王某偉外,還有檢票負責人張某和另兩名員工共4人,王先生姐弟3人也參與其中。
處理——
男子被評定為輕微傷,涉事7人均被行拘7天罰款300元
2025年11月10日,磐石市司法鑒定中心給王先生出具鑒定意見稱,他頭部外傷,胸部外傷,右側第10肋骨骨折,評定為輕微傷。
磐石警方稱,此事共有7人參與打架,每人都被行拘7天罰款300元。
磐石市拘留所出具的一份解除拘留證明書顯示,王先生等人因毆打他人,拘留時間自同年12月1日起至12月8日止。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上了磐石市客運站,希望采訪站長王某偉,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稱,王某偉確系該站站長,“他外出辦事去了,不清楚這件事我們內部是怎么處理的。”
磐石市交通運輸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該客運站內部已經處理了這事,局紀委還在調查處理中,“至于他們是如何處理的,我不清楚。”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黃平 編輯 趙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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