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廖蒙)1月21日,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發布行政處罰決定信息顯示,開聯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聯通支付")因七項業務違規,被沒收違法所得25557243.63元,并處罰款12877657.14元,罰沒合計38434900.77元。
具體來看,開聯通支付違規行為包括:未能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未嚴格落實風險監測要求;未嚴格落實風險評級相關要求;違規開展支付賬戶向非同名銀行賬戶轉賬業務;違規開展T+0交易結算;一次性購卡1萬元以上未留存身份證件;未嚴格落實法定代表人開戶意愿核實相關要求。
同時,宋某平對其中部分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罰款224548.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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