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邢生祥)“十四五”期間,青海法院通過審判機制創新、司法保護強化、修復制度完善、治理體系優化等4大舉措,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中華水塔”,推動生態文明高地建設邁上新臺階。5年來,青海法院共審結環境資源案件6730件,為生態保護提供了高效司法保障。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華水塔”,生態地位突出,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環境資源執行案件管轄的意見》,全面推行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案件審理與執行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創新建立“三合一”歸口專業化審理機制,打破地域限制,讓生態司法保護更具系統性與協同性。
青海法院重拳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犯罪行為,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持續加碼,先后審理索某某非法獵捕野牦牛案、馬某某等人非法獵殺745只藏羚羊案等典型案件,涉案人員均受到法律嚴懲,形成強力震懾。同時,充分發揮公益訴訟作用,2022年聯合開展青海湖裸鯉公益訴訟增殖放流活動,放歸魚苗156295尾;成功辦理杰某某等人非法獵捕雪豹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判令賠償生態損失20余萬元,有效修復受損生態資源。
近年來,青海法院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創新“案件審理+司法宣傳+生態修復+綜合治理”模式,保護與修復并重、懲罰與教育結合,通過判處公益訴訟賠償金等方式,推動行為人主動承擔生態修復責任,實現生態損害替代性修復與法治宣傳雙重成效。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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