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州城外頭,有個叫蓼兒洼的地界。
樹杈子上,晃悠著兩具冷冰冰的尸首。
左邊那個號稱“智多星”,是吳用;右邊那個叫“小李廣”,正是花榮。
這場面,是《水滸傳》收尾時的重頭戲。
不少看官瞅到這兒,眼眶子一熱,覺得這哥倆講義氣,為了追隨宋江哥哥去陰曹地府,連命都能豁出去。
話說回來,咱們不妨換個角度,把那層情感濾鏡給撕了,單用利益交換和人性本能來盤一盤花榮這輩子,你會猛然發現,這哪是什么兄弟情深?
花榮之所以走上絕路,說白了,就是一個把自個兒連皮帶肉都典當出去的賭徒,眼瞅著“債主子”沒了,精神世界瞬間崩塌的必然結果。
大伙印象里,花榮那是宋江的鐵桿心腹。
可你要是去查查大宋的官制檔案,再跟原著一對照,就能咂摸出這兩人關系的底色,透著股說不出的邪乎勁兒。
咱先擺擺兩人的身份。
宋江是干啥的?
鄆城縣的一個押司。
這押司聽著好聽,其實連個官都算不上,充其量是個吏。
沒編制,沒皇糧,拿的是縣太爺賞的辛苦費。
講難聽點,就是縣衙門里的編外工頭。
再瞅瞅花榮,人家可是清風寨的知寨。
在大宋,這叫“鎮砦官”。
在這種軍事要塞級別的縣里,編制排位是知縣、縣丞、主簿、縣尉,接下來就是他。
手底下攥著好幾百號正規軍,擱到現在,怎么也得是個縣武裝部長或者民兵營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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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著那時候的官場規矩,吏見著了官,那是得磕響頭的。
可偏偏書里寫兩人碰面那會兒,完全反過來了。
宋江背著人命官司逃到清風寨,花榮一聽信兒,怎么做的?
“一把拽住宋江納頭便拜…
把宋江讓到中間涼床上坐穩了,花榮又趴地上磕了四個響頭。”
這還不算完。
沒嘮兩句,接著磕。
自己磕不夠,把媳婦喊出來磕,把妹子也叫出來磕。
這一通操作,擱在古代禮法里,重得讓人心驚肉跳。
要知道,臣子見皇上才行三跪九叩的大禮,平級見面拱拱手就成,哪怕下級見上司,私底下也不至于跪成這樣。
花榮堂堂武官,對著一個逃犯兼小吏下跪。
這一膝蓋軟下去,等于是把自己的人格尊嚴徹底抹零了。
宋江讓他坐,花榮只敢把屁股搭個邊兒“斜坐”。
這可是芝麻官見了一品大員才有的規矩。
花榮心里這本賬門兒清:他跪的哪是宋江那個破押司的身份?
他跪的是宋江腦袋頂上“江湖帶頭大哥”的光環。
為了擠進那個圈子,他掏出的入場費就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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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要是連“自我”都不要了,那底線就跟推倒的多米諾骨牌似的,稀里嘩啦全塌了。
最讓人發指的一招,就出在收服“霹靂火”秦明這事兒上。
那會兒秦明是青州的指揮司統制,正兒八經的正團級,帶兵來剿匪。
宋江眼饞這員猛將,想拉人家入伙,可秦明死活不答應。
咋整?
擺在花榮面前的路有兩條:
A. 講江湖道義,慢慢磨,或者戰場上硬碰硬。
B. 把事做絕,逼良為娼。
花榮眼皮都沒眨,直接選了B。
而且這手段之毒辣,簡直不是人干的事。
他讓手底下的小嘍啰換上秦明的行頭,騎著秦明的戰馬,趁著黑燈瞎火,跑到青州城外頭到處放火殺人。
原著里的描寫慘不忍睹:“好幾百戶人家,全被大火燒成了白地,瓦礫堆里,橫七豎八躺著的男人女人,數都數不清。”
幾百戶無辜百姓,幾千條鮮活人命,就為了給宋江湊一份見面禮。
哪怕這樣,這局還沒設完,這是一場針對秦明的連環套。
官府以為秦明反了,把他一家老小全宰了。
秦明走投無路,只能投降。
這時候,宋江大手一揮,做了個主:把花榮的親妹子許配給秦明,當賠償。
瞧瞧這里頭那個荒唐到極點的邏輯:
花榮設局屠殺,害得秦明全家死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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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拿花榮的妹子填坑,給秦明當續弦。
秦明居然還就這么“感恩戴德”了。
從頭到尾,花榮問過一句妹子愿不愿意嗎?
沒有。
他甚至連自己的良心都沒問過一聲。
金圣嘆點評《水滸》的時候,居然還夸花榮這一手“絕妙”,說他“既能給宋江效力,又信得過宋江…
不光會用兵,會用將,連自己的妹子都會用”。
這話聽得人脊梁骨直冒涼氣。
在金圣嘆眼里,親妹子也不過是個物件,是個可以拿來“善用”的資源。
可在咱們看來,這恰恰說明花榮已經徹底淪為了宋江的私人物品。
只有奴才,才會毫無保留地把親人都獻祭給主子的宏圖大業。
這種把人當工具的“奴才邏輯”,在梁山上可不是個例。
李逵走了另一個極端。
如果說花榮是高級家奴,那李逵就是宋江花了八十兩銀子買斷一輩子的低級打手。
李逵對宋江的順從,已經到了違反生物求生本能的地步。
宋江快死的時候,怕李逵造反壞了自己那一世清名,把李逵騙來灌了毒酒。
李逵知道真相后,啥反應?
“哥哥就是千刀萬剮了我也不怨,殺我也不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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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夢我都不敢罵他。
他想讓我死,那我就死唄。”
末了還補一句:“活著伺候哥哥,死了也是哥哥手下的小鬼。”
你瞅瞅,這哪是拜把子兄弟?
這分明是祭品在給神靈獻祭。
還有個更讓人琢磨不透的扈三娘。
全家被梁山殺了個精光,未婚夫被打廢,自己也被抓了。
結果認賊作父叫宋江干哥哥,轉頭就嫁給了矮腳虎王英——那個要長相沒長相、要人品沒人品的色鬼。
正常人誰能理解這種事?
唯一的解釋就是:在“義氣”和“忠誠”這套宏大敘事的忽悠下,他們腦子已經被洗了,覺得個人的恩怨情仇根本不值一提,只有給“山寨”這個大集體(其實就是宋江的私產)賣命才是唯一的活頭。
可這套邏輯真能跑得通?
現實生活里的戲碼,往往比小說還諷刺。
前些年,我有個同事,單位都要黃了,工資都發不出來,他還在群里表忠心:“本想著跟單位同甘共苦,沒成想換來的是裁員。”
我在群里回了他一句:“老板賺錢換豪車泡美女的時候,也沒見分給你同甘啊?
憑啥現在讓你免費共苦?”
絕大多數老板都巴不得員工跟著吃苦,但絕對不可能帶著你享福。
梁山也是這個德行。
晁蓋劫了生辰綱,金銀財寶賞給小弟,問過吳用、劉唐這錢咋分嗎?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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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臨死要把寨主位子傳給宋江,也不用跟任何人商量。
因為在他們眼里,梁山就是自家的私產,底下的兄弟不過是依附在這份產業上的長工罷了。
當年林沖殺王倫的時候,罵過一句大實話:“這梁山泊便是你的?
你這嫉賢妨能的賊!”
林沖以為宰了個王倫就能變天。
可他想錯了。
梁山從王倫手里轉到晁蓋手里,最后落到宋江手里。
誰屁股坐在那把交椅上,誰就是主子。
至于那些把自己的一切——臉面、底線、親人甚至小命——都“上交”給主子的人,最后落得個什么下場?
花榮扔下老婆孩子,在宋江墳頭把自己掛了上去。
不少人夸這是“義”。
錯,這是“血虧”。
把身家性命全押在另一個人身上,指望對方能給你回報,這就是賭博。
而莊家,永遠是那個攥著資源的人。
花榮閉眼那會兒,可能覺得自己保全了名節。
但在旁人看來,一個連親人都不愛、連自己都不愛的人,又怎么可能愛別人?
如果非要從這段歷史里扒拉出點什么生存智慧,那就是:
無論是混職場還是過日子,千萬別給人當“粉絲”,也別當啥“信徒”。
把自己當個人看,把隨時掀桌子說“不”的權利攥在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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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了,凡是得讓你跪著才能維持的關系,最后肯定得讓你跪著死。
信息來源:
《水滸傳》原著(明·施耐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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