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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法院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目 錄
案例1 殷某慶等人詐騙案
案例2 王某甲誹謗案
案例3 銀某廣告公司訴周某勞動爭議案
案例4 趙某、錢某訴某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
案例5 愛某藝公司訴快某公司等侵害著作權糾紛案
案例6 黃某化工藥業公司訴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案
案例7 中某房地產公司與廣某建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案例8 某海洋工程公司與某船用設備公司侵權責任糾紛案
案例9 陳某澤訴淮安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給付撫恤金案
案例10 衛某培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信用修復案
王某甲誹謗案
(一)基本案情
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間,被告人王某甲利用AI軟件的深度合成技術,將被害人于某(系化名)等多人的人臉信息與色情圖片進行拼接,偽造大量不雅圖片,編造于某等人“涉性”話題,多次在境外網站以公開發帖的形式予以散布。2025年1月5日,王某甲又將兩張AI換臉后面部為于某的裸照和于某有關證件圖片發送給王某乙(另案處理),并捏造自己與于某存在性交易的不實信息。在王某乙聲稱要將上述內容轉發至于某工作微信群時,王某甲并未澄清該內容虛假,也未有效阻止轉發,而是刪除王某乙微信聯系方式。后王某乙將上述圖片轉發至微信群,并在群里聲稱于某與他人存在性交易,引發群內外大量人員討論,給于某的個人形象、工作、生活帶來不利影響,嚴重降低其社會評價、侵害其人格尊嚴。
(二)裁判結果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王某甲利用普通公眾不易辨識的深度合成技術,生成他人不雅圖片并捏造“涉性”話題,多次通過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情節嚴重且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誹謗罪。綜合考量王某甲犯罪的性質、手段、社會危害程度和自首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日作出一審判決,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宣判后,王某甲提出上訴。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三)典型意義
本案系人民法院依法打擊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實施網絡誹謗犯罪的典型案例。網絡生態治理是網絡強國建設的重要任務,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當前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應用不斷涌現,在給生產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給網絡生態治理帶來新的挑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編造、傳播網絡謠言,隱蔽性強、擴散范圍廣,嚴重污染社會風氣,侵害人民群眾和企事業單位合法權益。本案中,被告人利用AI軟件生成不雅圖片后在信息網絡上誹謗多人,不僅侵害被害人人格尊嚴,也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最終受到法律制裁。本案裁判彰顯了人民法院依法嚴懲網絡暴力犯罪,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營造清朗網絡空間的堅定立場。同時也告誡不法分子,網絡絕非法外之地,違法犯罪必將受到法律制裁,希望社會公眾文明上網,依法依規使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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