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橫跨十年的銀行騙貸大案,在2026年開年再度掀起波瀾。光大銀行長春分行近日將中山證券、招商銀行無錫分行、深圳國民基金等多家金融機構告上法庭,索賠金額高達4.89億元。這場始于2013年的金融騙局,至今仍在上演著"秋后算賬"的戲碼。
精心設計的"資金繞道"騙局
時間回溯到2013年,吉林柳河米業因經營不善陷入困境,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某在期貨市場的投資也遭遇滑鐵盧。走投無路之際,劉某找到了光大銀行長春分行員工張某,兩人最初試圖通過篡改報告、偽造文件的方式套取貸款,但未能得逞。
這次失敗并未讓兩人收手。2014年,通過中間人介紹,張某結識了招商銀行無錫分行員工侯某。三人精心設計了一個利用"銀行間委托定向投資"通道的復雜騙局:
首先,光大長春分行以同業存款名義將3.5億元存入招行無錫分行,約定資金投向中山證券的指定產品。隨后,中山證券通過托管銀行將這筆巨款貸給柳河米業。通過這種"資金繞道"的方式,貸款資金最終落入了劉某手中。 ![]()
"蘿卜章"與可疑合同的背后
整個騙局的關鍵環節充滿了偽造與欺騙。張某私刻了光大銀行的公章,簽署虛假合同,并全程指導招行放款流程。劉某則偽造了四份《糧食購銷合同》,虛構貸款用途。值得注意的是,招行員工侯某曾發現合同印章存在可疑之處,但被張某以"財務章磨損了,用公章代替"的借口搪塞過去。
資金到賬后,2000萬元作為"好處費"流入了張某的腰包,余款則被劉某用于償還債務和填補期貨虧損。這種明目張膽的利益輸送,暴露了銀行內控機制的嚴重漏洞。
東窗事發后的漫長追討
騙局終究難以為繼。招行無錫分行在業務核查中發現異常并報案,劉某、張某相繼被警方抓獲。但3.5億元的巨額資金已如泥牛入海,難以追回。十年來,光大銀行僅收回了2484萬元,損失慘重。
此后,光大與招行展開了長達十年的訴訟拉鋸戰,案件甚至一度鬧到最高人民法院。 這場糾紛不僅涉及兩家銀行之間的責任劃分,還牽扯出金融同業業務中的通道風險問題。
2026年的最新進展
今年1月,光大銀行長春分行再次提起訴訟,將當年涉事的所有金融機構一并告上法庭,索賠本金加利息共計4.89億元。這一舉動表明,光大銀行決心通過法律手段最大限度挽回損失。
案件暴露的行業問題
這起案件暴露出多個值得警惕的問題: - 銀行員工道德風險與內控失效 - 同業業務中的通道風險 - 金融機構間合作業務的合規漏洞 - 偽造文書、印章的犯罪成本
十年過去了,這起案件仍未畫上句號。 它不僅給涉案銀行帶來了巨額損失,更給整個金融行業的風險管控敲響了警鐘。隨著案件進入新一輪司法程序,金融界都在關注:這筆巨額損失最終將由誰來買單?銀行間的"友商"關系又將如何維系?
此案也引發了對金融同業業務規范化的深度思考。 在追求業務創新的同時,如何筑牢風險防控的籬笆,避免類似案件重演,成為擺在所有金融機構面前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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