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減少需要并線的路段,兩邊的車如果互不相讓,容易造成擁堵甚至擦碰事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但在實際生活中,可能大家或多或少都有體會,有時候很難像拉鏈那樣絲滑。
最近,北京在22處合流路段新設置了“交替通行”的標牌。那么,出現這樣標牌的路段應該怎么走?又能否有效改善合流沖突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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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有22處車輛合流路段最近增加了“交替通行”的標牌。并行兩條即將合為一條的車道,兩邊的車輛按照一邊一輛的順序交替通行。北京的司機楊先生說,以前沒見過這樣的標牌,但能根據畫面推測標牌的含義,就是直行先走,另一條路走一輛,左右交替著通行。不過在他的印象中,不同的司機面對這樣的路段會有不同的駕駛習慣:
還是看素質,我覺得素質好點就會讓一下。車多的時候就不會了,就看誰走得快誰走,但我覺得還是應該讓一下。
北京媒體本月中旬走訪2017年以來設置“交替通行”標牌的路段,其中一處在晚高峰10分鐘的觀察時段內,兩條匝道上大多數車輛自覺交替通行,9輛車強行“加塞”。也有受訪的車主表示不熟悉相關的標牌和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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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表示,近期已經對22處車輛合流點位采取“拉鏈式”交替通行交通組織優化措施,通過設置交替通行標志、施劃交替通行地面文字和數字標識,明確交替通行規則,規范合流點交通秩序,同時倡導通過合流點位車輛文明禮讓,提升橋區匝道通行效率。至于什么樣的路段應該交替通行,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交通政策中隊中隊長李磊介紹:
兩個條件,第一個是車道減少的路口或者路段,第二個是車輛存在等候或者緩行的情況,就是排隊、擁堵的時候,只有這兩個條件同時具備的時候,才適用交替通行的規則。
北京新設置“交替通行”標牌的其中一處合流點位于建國門橋西北匝道。駕車從長安街東延線東向西到達建國門橋,盤橋后向南匯入東二環主路的司機,能看到路邊和路面的標牌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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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門介紹,兩條合流的車道沒有絕對的優先權,不存在“誰讓誰”的單方面義務,而是基于位置先后決定通行次序,當駕駛人行駛到“交替通行”的合流點,遇到擁堵緩行時,應當注意觀察前方車輛動態,本車道前車已完成匯入,則應主動減速或暫停,等待相鄰車道一輛車通過后再行前進,依次駛入合流車道,形成類似拉鏈閉合的交互模式。禁止連續變道、強行加塞、長時間占用虛線行駛影響合流。李磊介紹,對于違反交替通行規定的,北京的處罰標準是罰款100元,不記分。下一步可能會對有些具備條件的點位增加一些非現場執法的設備,對交替通行點位加強監測,規范通行秩序。更多是倡導文明禮讓出行的理念,設交替通行提示的目的,也是提示駕駛員行駛車道減少、擁堵的情況下,要減速慢行,相互禮讓。
國內部分城市也陸續加強對交替通行的宣傳引導和監測處罰,上海的處罰標準是罰款200元,不記分。上海公安交管總隊科技支隊建設規劃大隊民警汪濤介紹:
我們從2017年開始,主要通過電子警察對這個違法行為進行非現場執法。針對不按規定交替通行,有一個專用的算法。因為現在上海的這些針對不按規定交替通行的設備,主要都是設置在快速路的入口匝道,電子警察基本上就在這個位置,它通過對車輛行進狀態視頻的識別來判定,如果有一輛車沒有讓,電子警察對這個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并保存一段視頻錄像,經過人工審核確認確實沒有按規定交替讓行的,對這個違法行為進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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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交管總隊的統計顯示,通過執法幫助司機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2025年對不按規定交替通行的處罰量比2020年同期下降50%左右:
一開始可能駕駛員基本上都沒這個意識,也不清楚什么叫交替通行。經過一段時間的執法,加上宣傳引導,從現在設備的執法量來說,較原來下降了非常多。關鍵就是通過執法給大家一個良好的引導,大家都有這個意識,就會解決很多問題。駕駛員在特定的場景,已經有意識地進行了讓行的動作,而不是到了并道口的地方就拼命地擠,其實交替通行比爭道搶行的效率高很多。還可以減少很多的碰擦事故。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交通政策中隊中隊長李磊也提醒,如果在相關路段發生事故,不按規定交替通行也會成為責任認定的因素:
會按照交替通行規則定責。要是沒有其他違法情形,肯定是違反這個規定的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是有其他的違法,可能會分主次,跟過錯有關。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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