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 1月29日,《新華每日電訊》發表題為《山西鄉寧深入調查中小學“護眼燈”高價采購項目》的報道。
1月28日,《新華每日電訊》刊發題為《市價不到兩百元,校園采購價卻高達七八百——一些招標采購只選貴的不選“對”的!山西鄉寧縣學校護眼燈改造項目“反常理”價差背后藏著哪些貓膩?》的調查報道,山西省鄉寧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在此前已采取相關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對相關單位、企業和人員進行深入調查。
此前,鄉寧縣財政局對未按照規定執行政府采購政策的行政事業單位給予行政警告,對存在違規情形的涉事企業給予罰款,對未嚴格按照標準進行評審的政采評標專家給予警告和罰款處罰,并向相關部門申請清除出評標專家庫。鄉寧縣紀委監委對已發現的4名公職人員違紀問題給予了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等處分,對其中涉及的違法犯罪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目前,當地正聘請專業機構,全面核查該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發票、收據、轉賬記錄等資料,進一步核算項目費用,對不合理情形依規處理。
當地表示,將以此為鑒,深刻反思,舉一反三,扎實開展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強源頭管控,健全完善招標投標管理機制,堵塞違規違法漏洞,堅決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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