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法院生效判決,被執行人卻遲遲不履行,甚至收到財產報告令后仍拒不申報、虛假申報財產,導致執行陷入僵局。徐律師的這份清單從申請執行人角度,明確法院處罰措施及實操要點,幫你快速推進執行,維護合法權益。
罰款+拘留,直接施加懲戒壓力
被執行人拒絕申報、虛假申報或逾期申報財產,法院可直接處以罰款、拘留。個人最高罰10萬元,單位最高罰100萬元,拘留期限最長15日。
實操提示:申請執行人可主動向法院提交被執行人“拒不申報”的證據(如財產報告令送達回執),申請法院啟動懲戒。
納入失信+限高,全方位限制出行消費
拒不申報財產是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法定情形,被執行人將被限制高消費,無法乘坐飛機、高鐵一等座,不能住星級酒店、子女就讀高收費私校,甚至影響其經營融資、網絡曝光等行為。
注意:納入失信后,被執行人信用受損,日常活動受限,多數人會主動履行義務,申請執行人可定期查詢失信名單狀態。
拘傳+搜查,強制排查隱匿財產
若被執行人逃避調查、拒不到場說明情況,法院可依法拘傳其到場;有證據表明隱匿財產的,法院可對其住處、辦公場所、車庫等進行搜查,強制開啟隱匿財物的箱柜。
實操:申請執行人要及時提供財產線索(如房產、車輛、銀行賬戶信息),引導法院精準搜查。
審計調查,深挖財產轉移痕跡
若懷疑被執行人隱匿財產、轉移收入,申請執行人可書面申請法院委托審計機構對其財務狀況審計。審計費用先由申請人預交,若查實被執行人逃避債務,最終由被執行人承擔。
適用場景:被執行人是企業,存在賬目混亂、資金往來異常等情況,審計可有效查清其真實財產狀況。
追究拒執罪,升級刑事處罰
這是最嚴厲的處罰!若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卻拒不申報財產,經法院罰款、拘留后仍不配合,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關鍵證據:申請執行人需收集被執行人“有能力執行”的證據(如房產、股權、穩定收入流水)及“拒不申報”的相關記錄,協助法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吳某因拒報財產被兩次拘留后仍不履行,最終以拒執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徐律師提醒
法院并非萬能“偵探”,申請執行人要主動配合提供財產線索、跟進執行進度,靈活運用上述措施倒逼被執行人履行義務。遇到復雜情況,可委托律師協助申請強制措施、固定證據。
收藏這篇清單,轉發給正在經歷執行難的朋友,掌握這些法律武器,讓“老賴”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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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執行停在“程序”里,要讓權益落到“實處”!連云港徐小律執行團隊堅信:執行是權益兌現的起點,而非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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