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愛義烏)
近日
市應急管理局聯合市公安局
通過精準線索研判
在一老舊住宅內
搗毀一處
非法存儲販賣煙花爆竹窩點
現場查獲
各類煙花爆竹400余箱
抓獲違法嫌疑人1名
據調查,該窩點非法經營活動主要通過社交網絡展開。嫌疑人陳某以“瀏陽yan花”“瀏陽特產”等暗語進行線上引流,再轉入微信等平臺私下交易,形成隱蔽銷售網絡。執法人員在網絡巡查中發現線索后,迅速聯合研判、追蹤摸排,最終鎖定該窩點位于某鎮偏僻民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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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檢查發現,現場存儲條件十分簡陋,煙花爆竹雜亂堆放,缺乏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而且該場所緊鄰居民生活區,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嚴重后果。目前,陳某因涉嫌非法存儲銷售危險物品,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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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春節臨近
煙花爆竹安全管控進入關鍵期
當前
我市正在大力開展
煙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儲存
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等
違法違規行為
相關部門提醒廣大群眾
安全為先
嚴守規矩底線
杜絕一切問題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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