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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在小區購買車位,業主只能按臨停車輛交納停車費,每月最高達1800元。近日,武漢市江漢區紹興里1921小區居民向媒體反映停車收費高問題。
2月2日,記者在紹興里1921小區看到,地下停車場入口處張貼著業主車輛臨時停車收費標準:30分鐘內免費,超過30分鐘為4元/小時,24小時內60元封頂,超出24小時累計計費。
業主陳先生告訴記者,該小區車位售價為25萬元,只售不租。他還沒有入住,也未購買停車位,只是偶爾過來看一下裝修進度。“停車收費標準確實太高了,而且小區周邊停車也不方便。我聽說有一些業主向物業反映問題,但好像沒什么效果。”陳先生說。
物業工作人員介紹,已經交付的小區一期有300多戶、200多個車位,到2027年二期交付,戶數車位比就會達到1:1。“目前,非業主停車按7元/小時收費,業主則按照4元/小時收費。”該工作人員說,地下停車位產權屬于開發商,物業沒有權力出租。
針對業主反映的停車問題,物業方已向開發商進行了反饋。有些業主購買了車位但尚未入住,物業可以幫忙聯系他們,將車位租給有需要的業主。
在紹興里1921營銷中心,前臺工作人員留下了記者的聯系方式,表示會轉給相關同事。當天,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聯系記者稱,營銷部門向公司領導反映了停車收費相關事宜,下一步會做出調整。
“小區停車費定價標準,是物業公司參照周邊小區收費標準制定的,而且業主車輛比外來車輛收費標準低。”該負責人說。
紹興里1921小區位于江漢區前進一路與自治街交會處,屬于漢口內環區域,部分街巷道路狹窄。記者在周邊走訪發現,這里大多為老小區,停車位緊張。
針對停車費定價問題,武漢市發改委價格與收費管理處工作人員介紹,2014年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放開部分價格意見的通知》,放開住宅小區停車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中,規劃內產權車位由產權人自主定價,遵循市場調節價。2016年通過的《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市場調節價規則與明碼標價要求。
對于業主反映的車位“只售不租”問題,湖北相珈律師事務所律師支燦表示,車位所有權為開發商所有時,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條,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需要,開發商“只售不租”違反了這一原則。業主可以收集證據,與開發商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可向主管部門投訴。如果多次溝通無果,則可通過法律程序維護權益。
來源丨極目新聞
編輯丨胡馨月
編審丨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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