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圖書編輯私下里看書的一點習慣。從兩個大方面來說,一是閱讀順序,二是關注重點。
閱讀順序:跳過序和跋,先看第一章。
跳過序言這件事,萊蒙托夫在《當代英雄》中已替廣大讀者辯駁過:“不論什么書,序言總是寫于最后而放在最前。它或者用來說明寫作的目的,或者作為對批評的答辯。但讀者一般并不關心道德的宣揚和刊物上的攻擊,因此他們不看序言。”
以前我是為避免被劇透,怕破壞閱讀體驗的完整性。現在單純覺得序和跋的確更適合讀完全文再來品鑒,畢竟審稿時我也會把序和跋放在最后審,等自己對這本書形成一定認識和印象之后才能夠去編輯和評價。
不論什么書,第一章內容力度不夠我會直接丟到一邊看下一本。作品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和風格,比如實驗小說可以突破形式,花樣層出不窮,但在內容上,幾乎沒有哪個成熟的作家會在第一章亂來。一本書的第一章就如同一場時裝秀的開場,分量不言而喻。有過寫作經驗的朋友更是了解,現代小說的第一句是最難的。而優質的作家永遠會給你驚喜的開篇,比如克萊爾·吉根,每個短篇小說的開頭幾乎都是神來之筆。再比如,阿爾貝·加繆《局外人》那一句勝過千言萬語的開頭——“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在昨天,我搞不清。”
上了年紀之后開始喜歡回味,讀書也讀出余韻來。一些經典作家作品的開篇,時常是頓悟式地領會了好在哪里。前一陣子重讀魯爾福,才驚覺《佩德羅·巴拉莫》的獨白開篇也無與倫比——“我來科馬拉是因為有人對我說,我父親住在這兒,他好像名叫佩德羅·巴拉莫。這是家母告訴我的。我向她保證,一旦她仙逝,我立即來看望他。”
當然,有些作家總有魅力讓人耐著性子讀到第二章看看這次在賣什么關子。比如擅長非線性敘事的薩利·魯尼。她去年出版的新書《間奏曲》(Intermezzo),尤其是哥哥Peter的視角部分,用到了一些意識流敘事技巧。開篇第一章就是哥哥Peter的視角,讀起來像是一些雜亂無章的思緒,對話都沒有雙引號,事情發生的情境、人物的心理活動和人物間的對話都穿插在一起。一種近似宿醉的閱讀體驗。還好,熬過第一章就好了。
讀非虛構的時候,如果第一章完整有趣,讀完后我會直接去找結尾。我讀的非虛構作品大多是文化或社會研究,整體的研究體例比較固定。所以我會從開頭和結尾尋找作者對研究問題的整體處理和完成度。有些書會提出驚艷的問題,但也可能壞在只驚艷在提問,潦草結尾。我只期待誠懇的結尾,沒有其他要求。現在也越發厭倦用宏大敘事解釋一切的結尾,艾倫·約翰遜也說了,試圖用一種宏大敘事一勞永逸地解釋一切是徒勞甚至狂妄的。
順序之外,我會重點關注看一本書的注釋、語言風格、設計、作者背景。
注釋
作為編輯第一次處理完全書注釋之后就再也無法忽視這個信息量極大的輔文板塊。也是親自整理過,我才真正體會到一本書的注含金量有多高。
注是對正文的延伸和支撐,是讀者的“閱讀輔助系統”。注釋不僅僅提供語言上生僻字或外語的含義解釋、專業概念釋義,還隱藏著與主題內容相關的知識網絡和研究脈絡。如果把正文比作一棵樹,那么注釋就是根系的局部寫照。而知識是森林,眾多學科、話題的根系是相連的。觸角敏銳的讀者會根據注釋找到更多合自己口味的、為自己解惑的文章、評論、書籍,形成自己的閱讀根系,豐富知識系統。
語言風格
語言是我們在談論一本書時除故事內容以外最顯性的元素。語言風格是一種高度私人化的東西,包括但不僅限于遣詞造句、語法、修辭、表現手法、敘事視角、語言節奏、氛圍基調……這種種零碎的元素組合決定了我們可以輕易區分伊塔洛·卡爾維諾和安東·契訶夫,瑪格麗特·尤瑟納爾和Deepseek。
我的好友認為語言風格是一種可以持續打磨的技法,比如她評價一些學院派小說家的寫作時喜歡用“手藝精美”這個詞。而我傾向于認為語言風格在閱讀中更多作為一個整體在發揮作用,最能彰顯自我,包含了寫作者的精神和堅持,就像寫作者的臉。我厭倦不可靠的第一人稱敘述這個手法,但它出現在卡佛筆下那些邊緣的、沉默失意的人身上時,它是如此合適、有力。
譯者對文字的處理也很重要。我讀孫仲旭翻譯的塞林格,第一次知道“拿大頂”是什么意思。高明的譯者不著痕跡,背后需要下大功夫。在人工智能可以實時翻譯的今天,更要看到作為人的譯者的價值。
語言風格這一點我有很多感慨,相信很多編輯同仁也是。編輯是對文本非常敏感的一個群體,一處用詞,一種句式,一個標點符號,任何一點微調帶來的語感上的變化,在我們的工作里都無比重要。《美麗的世界,你在哪里》的女主人公之一艾琳在書中也是一個編輯,她曾自嘲過自己的每天的工作就是“把逗號移來移去”,我只想大喊:逗號的位置真的很重要啊!
作者背景
相當于給作者做背調,很好玩。比如我在讀第一本福柯之前知道他喜歡三明治有一只黑貓喜歡穿高領衫很少換鞋,我就對他有種朋友般的熟悉感。一個人的國籍、文化和家庭背景、生活經歷,都會以各種方式滲透進他的寫作。大多數作家在成名前(甚至成名后)都無法僅通過寫作養活自己,因此他們會有其他的工作經歷,比如詹姆斯·索特曾經是飛行員,卡佛也真的從事過很多藍領工作,威廉·S.巴勒斯曾擔任滅蟲員,安東尼·伯吉斯曾是一名作曲家和軍樂教師。
設計
職業病使然,我現在越來越喜歡欣賞一本書邊邊角角的信息。頁碼的位置,字體字號的選用,目錄的設計,索引的位置,有無腳注線,排版整體是否工整……這里面暗包含了一本書的出版環節里所有人的勞動,或者說,心血。讀一本制作精美的書的心情不亞于欣賞一件藝術品。
我一直認為,人擁有一樣東西或者一種體驗,最好的部分是有機會了解它的好。做編輯、做書讓我的生活離書更近,也有機會學著欣賞和珍視一本書的價值。曾經有老友打趣,笑我上班在看書,下班也在看書,也不怎么出來見人,一年到頭圍著書打轉。聽完她的評價我突然意識到自己還挺幸福,在被書簇擁的生活狀態下,我似乎接近了自由。一個我一直以為離我很遙遠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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