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最高檢舉行“強化刑事檢察監督 推進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建設”新聞發布會,通報檢察機關高質效履行刑事檢察職能,推進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建設情況,發布“強化刑事檢察監督 推進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建設”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苗生明說,加強派駐檢察工作,依法監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規范適用,1至11月受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審查案件28萬人,提出糾正意見5706件,采納率92.9%。
常態化、精準化、高質效推進巡回檢察工作,最高檢組織對10個省份的11個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看守所開展跨省交叉巡回檢察,督促整改“捎買帶”、混管混押等突出問題。加強社區矯正監督,對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社區矯正對象督促收監3636人。積極推進財產性判項執行監督,提出糾正意見2.8萬件,采納率96.3%。
著力加強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執行監督,會同公安部出臺有關意見,通過建章立制嚴格規范適用條件、適用程序和權益保障,針對執行違法提出書面糾正意見344件次。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北京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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