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陳璐)“以保促調”有助于有效防止糾紛成訴。2月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涉欠薪民事審判典型案例。在霍某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案中,霍某被某科技公司以臨時請假為由開除后,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該公司賠償。其間,霍某申請財產保全,與該公司達成和解協議,獲賠12萬元。
案情顯示,霍某于2022年4月入職某科技公司。2025年3月,某科技公司以霍某臨時請假,導致工作無法銜接為由與霍某解除勞動合同。2025年7月,霍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某科技公司支付工資、績效獎金、加班費、未休年假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等共計13.5萬元。仲裁委員會受理后,霍某考慮到某科技公司在仲裁階段可能轉移資金致使裁決難以執行,故通過仲裁委員會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某科技公司銀行賬戶存款13.5萬元。
經審查,法院認為霍某財產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故及時作出保全裁定并足額凍結某科技公司銀行賬戶存款13.5萬元。2025年10月31日,仲裁委員會裁決某科技公司向霍某支付工資、績效獎金、加班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共計12.5萬元。隨后,某科技公司與霍某達成和解協議,一次性向霍某支付補償金12萬元,并實際履行了支付義務。
編輯 白爽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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