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酒局竟成永別! 玉泉區司法局昭君路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飲酒致死賠償糾紛
“小酌怡情,大飲傷身”的老話在春節將至的酒局旺季再度敲響警鐘。近日,昭君路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因聚餐飲酒引發的生命權糾紛——陸某與同事侯某、何某等11人聚餐,席間飲酒過量的陸某由侯某等三人送回酒店休息,凌晨發現其昏迷,送醫搶救無效死亡。家屬提出80萬元賠償要求。這場由“勸酒文化”引發的悲劇,最終在司法調解員的介入下達成和解,為年末酒局安全再添警示。
![]()
一、酒局悲劇:一場聚餐,人生軌跡的急轉彎
事件回顧:
2026年1月,陸某與同事侯某、何某等11人聚餐,席間陸某飲用白酒約半斤。餐后眾人各自離開,陸某與侯某等三人返回酒店休息,凌晨陸某被發現昏迷,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家屬悲痛之余,認為同桌飲酒者未盡勸阻義務,要求侯某及參與聚餐的10人共同賠償80萬元。
![]()
二、爭議焦點:同桌飲酒,誰該為生命負責
家屬方認為,同桌同事未有效制止陸某過量飲酒、未及時送醫,存在明顯過錯;聚餐參與方則辯稱,陸某系自愿飲酒,且無人強行勸酒,不應承擔主要責任。雙方就“勸酒行為”“注意義務”“因果關系”等問題爭執不下,矛盾一度激化。
根據《民法典》第1165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承擔侵權責任。同桌飲酒者若存在“強迫勸酒”“明知對方不勝酒力仍勸酒”“未安全護送醉酒者”等情形,需承擔相應過錯責任。
三、司法所介入:5天調解,從“劍拔弩張”到“握手言和”
昭君路司法所接到昭君路派出所求助后,迅速啟動“人民調解+警司聯調+法律宣講”模式,詢問參與人員,還原飲酒過程;向家屬解釋法律邊界,引導理性索賠;對聚餐者闡明“安全注意義務”,消除僥幸心理。
進行階梯式調解:先由調解員單獨溝通,再組織雙方面對面協商,最終敲定賠償方案:侯某、何某等10名同席人員根據飲酒勸酒情節,分別賠償5000元至2萬元不等。
一場調解化解的不僅是80萬賠償糾紛,更是對“無節制勸酒”陋習的警醒。春節將至,愿每一場相聚都有溫度、有分寸,莫讓“杯中酒”變成“杯中淚”。
本案的成功調解,體現了人民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獨特優勢:高效便捷,相比訴訟程序,人民調解耗時短、成本低,快速定分止爭,減輕當事人訴累;情法融合,調解員既依據法律明確責任邊界,又注重情感疏導,促使雙方在互諒互讓中達成和解;寓調于法,通過個案調解向群眾普及“飲酒有度、勸酒有責”的法律常識,助力構建文明飲酒的社會風尚。
昭君路司法所將持續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作用,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以法治方式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維護轄區和諧穩定。
來源:玉泉區司法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