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幾天,小區一個大媽,聊起了夫妻的日常。
快過年了,她想給老公買新衣服。可是老公拒絕了:“兒子的柜子里,那么多衣服,他都不穿,我都穿不完,還買啥。”
老公穿兒子的衣服,已經有好幾年了。身材也差不多,衣服也合身。就是兒子趕時髦,這老公穿在身上,顯得有一點點稚嫩。
再說了,衣服扔了,太可惜了。也不符合老一輩的習慣。
特別是兒子的一件羽絨服,老公都穿了三年多,每到冬天就穿,說“很暖和”。
其實,大媽有時候也會穿兒子的衣服。比方說,秋衣。反正穿在里面,也看不到,舒服就行了,款式壓根不重要。
可以說,現在的父母,穿兒女不穿的衣服,不是什么奇怪事。很多父母還穿兒女的校服,自己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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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兒女的愛,不局限于“穿兒女的舊衣服”。
如果你單純以為,父母穿兒女的衣服,就是節儉,就是時髦了一些。這就太狹隘了。
作為兒女,你一定會發現,父母不僅把你的舊衣服收藏起來,舍不得扔,還把你小時候的玩具,一些課本,都收藏起來了。
你不打算要的東西,在父母的手里就是寶貝,就是有價值的東西。反正你要扔掉,他們還反對。
你小時候穿的衣服,到你三四十歲的時候,還可能在父母的衣柜里找到。
你讀書時候寫的信,一定可以在某個地方找到。你的東西,都是父母眼里的“重要東西”,也許來日用得上,一定要留著。
父母最怕,扔掉你的東西之后,你哪天還要找回來。
這足矣說明,自從兒女長大,遠行之后,父母對兒女的愛,變成了思念,并且無處不在。
有一個詞語,“睹物思人”。可以理解為,看到兒女的東西,就想起兒女在身邊的日子。也可以理解為,用兒女的東西,感覺兒女在關在自己。
父母的愛,是需要載體的:你曾經用過的東西,就是最好的載體。
隨著兒女長大,會去外面讀書,會在遠方謀業。也可能在外地結婚成家。那父母在老家,就和兒女遙不可及了。
為了縮小思念的距離,那父母穿兒女的衣服,就對了。
還有另外一種不可思議的心理:穿兒女不穿的衣服,干活非常自在,沒有“心疼感”。
兒子的校服,很厚實很保暖。那父母在冬天,穿著,去挑土,去搞衛生,太合適了。這相當于是頂級的工作服。
父母會認為,自己買的衣服,穿起來去勞作,可惜了。畢竟磨損太快。但是舊衣服不會有這樣的感覺。哪怕兒女的衣服,價格很貴,比父母自己買的衣服更貴。
理解父母的行為,那做兒女的,往往會很溫暖,很感動。不管走多遠,其實兒女永遠走不出父母的牽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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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一些兒女,買了很貴的衣服,穿一兩天,就故意嫌棄,然后“扔給父母”。
一個家里,衣服其實愛的互動,做兒女的別只是等著父母愛,還要學會愛父母。
我的一個表姐,在鄭州做生意,經營熱水器等電器。
多年經營,表姐也富起來了。
可是表姐每次回家,買的新衣服,父母都不要。或者父母勉為其難地收下,卻變成了壓箱底的衣服。令人難受。
這幾年,表姐拿了很多舊衣服給父母,他們就要了。
表姐說:“拿著,這是老公穿了幾次的,就是嫌棄大了一點點,這是我穿過的,我不喜歡這樣的顏色。”
甚至表姐還會拿出女兒穿過的衣服,說:“媽。這是你外孫女不要的。當初買啊,就花了一千多。這女兒,真的不珍惜東西。”
其實衣服都是表姐特別給父母挑選的,先自己和老公穿幾天。然后做出嫌棄的樣子。
這就讓父母心安理得地穿,還下地干活的時候,也舍得穿。這其中的愛,就是反哺,不動聲色地反哺。
其實我也見過一個親戚,把自己不要的家具,也改一改,運到老家,給父母用。
這父母用了,一點都不心疼,反而責備兒子,太浪費了,以后別這樣瞎買東西。
父母有什么都舍不得扔,什么都舍不得吃的習慣,日子摳摳搜搜的,那做兒女的,“投其所好”,也讓父母過得體面一些。
別以為,一定要買新的,就孝順了。父母不用你的東西,那盡孝就是一種形式,并沒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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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后:父母、兒女的愛,存在一種隱形的博弈,也掩藏了很多的情分。
身為兒女,讀懂父母言行舉止里的愛,真的很重要。
我們不要以為,讓父母不穿舊衣服就是愛,也許這樣做是剝奪了父母愛的行為。
我們不要煩惱,父母為什么摳摳搜搜,而是幫助父母“節儉又時髦”,少花錢,也過好日子。
如果有一天,你看到父母穿校服,也一點都不礙眼,那你也真的長大了。
作者:布衣粗食。
配圖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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